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出票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出票

  出票,是出票人簽發票據並將之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出票的記載事項

  (1)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①“匯票”或“本票”或“支票”字樣;

  ②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本票為無條件支付的承諾),不得記載“資金到達後付款”、“貨物交付後付款”等字樣;

  ③確定金額(支票金額可授權補記);

  ④付款人名稱(本票不必記載此項);

  ⑤收款人名稱(支票不必記載此項);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簽章。

  (2)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記載事項的認定)

  ①付款日期,未記載則為見票即付;

  ②付款地,據以進行票據提示或確定拒絕證書作成地、訴訟管轄。a、在匯票,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b、本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c、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

  ③出票地。a、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b、本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為出票地。c、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3)任意記載事項

  若出票人票據上傳有“不得轉讓”字樣,票據不能再依票據法規定的背書方式轉讓,出票人後手亦不得以此票據進行貼現質押。票據持有人背書轉讓該票據的,這時的轉讓只是普通債權的轉讓,取得權利的受讓人無論是否善意,都不得主張對人抗辯的切斷,不得主張善意取得,轉讓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出票的效力

  (1)出票人擔保承兌或付款;

  (2)收款人取得付款請求權追索權

  (3)出票行為對付款人並未發生票據上效力,付款人可自行決定是否承兌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1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Kane0135,Dan,鲈鱼,KAER,连晓雾.

評論(共1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出票"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123.194.86.* 在 2014年9月20日 11:50 發表

任意記載事項能不能舉例說明?

回複評論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