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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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
(1)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应缴增值税
(2)收入法(分配法):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①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那部分价值,即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规定比率提取的基本折旧;另一部分是为恢复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已损耗部分的价值恧生的大修理费用。本项中的基本折旧部分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本年折旧”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年报)中“固定资产折旧”项“金额”栏取得;大修理费用部分由于资料取得比较困难,这部分费用可暂不计算。
②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工匠报酬。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
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本项可根据统计或会计资料分析归纳取得。主要有:
Ⅰ、工资: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主营业务应付工资”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中本期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的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归纳取得。
Ⅱ、福利费: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中从“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提取的福利费计算。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如企业未提足或超过14%,则按实际数填报。
Ⅲ、保险费: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劳动、待业保险费”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或“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项归纳取得。一般情况下此两项保险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如企业未提足或超过25%,则按实际数填报。
③生产税净额: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
生产税是政府向企业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生产税有三种形式:一是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由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营业税等;二是不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企业代征的税金,如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等;三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费用。
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烧油特别税、土地使用税、进口税、特别消费等,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如水资源费和水、电、煤附加等。
生产税可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会计报表的“损益表”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和“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税金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及会计“应交税金”科目中的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盐税等项的本期应交数计算取得。缴纳的各种费用可根据企业有关会计资料相找。
生产补贴是政府既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生产部门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资料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会计“损益表”中的“补贴收入”项取得。
④营业盈余:指社会总产品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
工业企业的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为:
营业盈余=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对于生产周期不长,期初和期末的自制半成品、生产品价值变动不大的企业、也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关闭和停产的企业,只统计关闭和停产以前所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如果某些关闭和停产企业,在主要产品停产以后,尚进行一些小商品生产,则这部分小商品生产的增加值仍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