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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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工程是指有關土地開發利用、治理改造、保護管理的各種工程的總稱。是以生態系統平衡為理論依據,根據國民經濟和各項生產建設發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採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結合,對土地進行合理開發利用與治理改造的綜合性工程技術。如荒地耕墾,灘塗圍墾,水利灌溉,水土保持,植樹造林種草,草原建設和改良,鹽漬化、沙漠化、沼澤化土地的治理,土地污染防治,大江大河治理,堤防圩垸、水庫、水閘、塘壩的修建等等。其主要任務是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產率,防止土地退化和破壞,促進土地利用實現良性迴圈與建立新的生態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
廣義的土地利用工程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土地利用工程不僅包括土地利用工程項目本身,還包括土地利用的全過程。在狹義的理解上,工程主要是針對項目或建設行為而言。因此,土地利用工程的研究對象應當是土地利用工程項目,或者說是土地利用工程項目的建設行為。因此在本書中,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則就是指狹義的土地利用工程概念。
所謂土地利用工程項目,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明確的建設範圍;明確的建設目標和內容;明確的建設周期;明確的各類用地指標,通過創新性的勞動,獲得不同於其他過程的產品。同時,土地利用是自然的一個組成部分,工程建設的產品應該與自然和諧。更重要的是,它是為區域服務的,因而必須面向解決區域土地利用問題。
“土地利用工程”不同於其他工程的單項措施之處在於它的學科交叉性、整體性、綜合性和工程示範性等,它必須把土地資源的各個要素進行利用和改造,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以及後續的維護、養護、修複、建設、管理作為一個整體,綜合地進行整治,才能使土地得到有效的治理。在實踐上,它屬於傳統的應用學科,但在理論方法上的突破,又屬於新興的交叉學科,是典型的新興的生長點學科。在工程技術上,生物性質突出;在工程管理上,除一般工程管理技術外,土地科學性質顯凸,權屬管理是其特色。它需要綜合運用地質學、地理學、農學、生態學、環境學、測繪科學、生物工程、土木工程等學科理論和方法,方能形成“理論方法探索、應用技術創新、成果運用驗證”為一體的學科體系。
目前,我國開展的土地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土地開發、農用土地整理、村莊土地整理、城鎮土地整理、新農村建設、工礦廢棄地復墾、節地技術等。它是依據全國土地利用工程規劃,在全國範圍內確定土地利用與保護的重點區域、實施土地利用與保護的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進行以改善農業生產基礎條件為根本、提高水土資源利用率為核心的工程活動。
土地利用工程的主要內容分述如下:
(1)土地開發工程。是指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將未利用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活動。
(2)土地整理工程。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
(3)土地復墾工程。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和自然災害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進行整治、恢複利用的活動。
(4)節地技術。在這些土地利用工程中節地是貫穿始終的,節地是節約集約用地的簡稱,其本質就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行為。節地內涵豐富,既涉及自然科學,又涉及社會科學,既屬於技術層面,也屬於經濟層面,是一項包括工程、技術、管理、經濟、法律等學科領域的系統工程。節約用地有兩個基本概念,即科學用地和依法用地,其中科學用地包括四個問題:集約問題、平衡問題、土地整理復墾問題以及優化用地結構佈局的問題。
(5)土地調查、規劃、評價等基礎工作。實現土地調查的數字化、智能化、自動化、規範化,為土地利用提供依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了對土地利用規劃數據的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並提供了規劃成果管理、用地審查等日常辦公、土地管理輔助決策等應用功能,提高了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效率和科學性。
土地利用工程涉及的單項或分項技術,可以體現在各個學科中,如水土保持學科山坡截流溝、梯田、農田防護林工程設計技術,土壤學科中的土壤分類、利用、改良工程設計技術,農田水利學科中的灌排系統設計及小型建築物技術,生態學科中的生態恢復工程,等等。土地利用工程具有綜合性、工程性特點的,是山、水、林、田、路、村的綜合性整治。
土地利用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土壤的影響:土壤在人類環境系統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土地利用工程對土壤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農業土地利用活動所導致的土地退化問題(包括水土流失、荒漠化、鹽鹼化等)。
(2)對水環境的影響:土地利用與水的關係密不可分。對水資源的影響包括水量、水質和空間分佈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城市土地擴張對水量的影響和農業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後灌溉用水增加導致的水資源數量供需平衡問題以及化肥農藥的使用對土壤滲透造成地下水體的污染;也體現在對河道、湖泊天然形狀的改變上。
(3)對生態系統的影響:土地是由不同的生態系統所構成的生態系統,包括農田生態系統、草地生態系統、林地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等。土地利用結構變化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變化直接體現在生態系統的變化。因此,生態系統的變化也是土地利用工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所考慮的重要內容。
(4)對自然災害的影響:許多的自然災害是自然條件和人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在一些特殊的地區,土地利用工程規劃或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的調整可能導致一些自然災害的增加和減少。比如非農業建設用地向水濱濕地的擴展,破壞了水濱濕地的雨水貯存和對水流的緩衝作用,土壤持水能力下降,使洪水調蓄能力降低或被破壞,洪峰增高,持續時間縮短,引起了一系列負面的水文效應,增大了區域洪澇災害的程度和損失。如英國的研究實例表明,濕地的破壞使洪峰增高1-1.5倍。
- 胡振琪,曾暉,付梅臣等編著,土地利用工程學,中國農業出版社,2010.08,第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