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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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公司(personal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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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信用基礎為標準,公司可以分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以及人資兼合公司。
人合公司是人員組合公司的簡稱,與“資合公司”對稱:指公司的經營活動以股東個人信用而非公司資本的多寡為基礎的公司,無限公司屬於典型的人合公司。這種公司對外進行經濟活動時,依據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資本或資產狀況如何,而是股東個人的信用狀況。因為人合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時,股東應以個人的全部財產清償公司債務,在這種情況下,股東間應有相當的瞭解,故而這種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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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公司的特點在於:
第一,具有很強的合伙色彩。股東之間具有很強的信任性,關係密切。一名股東的重大事項,如死亡、破產、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對其他股東和公司都產生重大影響。這類公司可以看作是具有法人外衣的合伙。
第二,股份轉讓困難。由於公司經營以公司成員個人的信用為信用,故對股東個人的信用特別註重,因而法律為保護其他股東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對股權轉讓的限制非常嚴格,例如,我國臺灣地區《公司法》第55條規定:無限公司股東非經其他股東全體之同意,不得以自己的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
第三,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合一。人合公司中,股東均可以股東的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
無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種類型,簡單地說,無限公司就是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無限公司屬於典型的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是自然人,資合公司和註冊合作社是法人;人合公司是個人擔保性質的,即以個人的一切財產作為抵押,一旦破產,全部個人財產作數,這又稱為負無限責任;資合公司是資本擔保性質的,一旦破產,以全部註冊資本作數,不涉及個人財產。據德國有關機構統計,個體企業在手工業、貿易中介和零售業中占絕大多數;人合公司的重點在工業領域和批發業中。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資合公司,同時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點。其資合性表現在:公司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繳納股本的總和,股東的出資以現金及財產為限,不和以信譽及勞動出資,股東必須以自己的出資對公司負責。其人合性表現在:股東是基於相互間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東間的關係較為緊密,股份的轉讓,必須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