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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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業(Handicraf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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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手工業[1]
手工業是指依靠手工勞動,使用簡單工具的小規模工業生產。開始從屬於農業,主要表現為家庭手工業。
手工業的特點和社會地位[2]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手工業,就其與農業分離的程度來說,大體上有四種類型:一是從屬於農業的自然經濟形態的家庭手工業,如自製農具、衣服等;二是農家兼營的商品性手工業;三是獨立經營的個體手工業;四是雇工經營的工場手工業。按照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對象,主要是第三類,即個體手工業,但也包括著第二類中以經營商品性手工業為主的兼業戶和第四類中雇工不足4人(學徒不算雇工)、本人參加勞動而且是手工勞動出身的工場主。至於第一類和第二類中以農為主的兼業戶,都歸入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範圍。第四類中雇工超過4人的工場主,一般歸人私營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範圍。
手工業生產有其一般的特點,主要表現:以手工操作為主;能容納比較多的勞動力;小巧靈活,能適應人民群眾生活中多種多樣的需要,能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行業複雜,品種繁多;許多手工業有季節性。
中國由於機器工業發展歷史比較短,十分薄弱,而手工業生產則歷史悠久,非常發達。因此,我國的手工業生產除具備手工業生產的一般特點外,還有自己的鮮明特點:
第一,我國手工業的悠久歷史和傳統的技術享譽世界,是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
第二,手工業從業人員之多,為世界之冠。
第三,手工業分佈面極其廣泛,手工業產品精工製作。許多手工業還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具有傳統的技藝。
第四,手工業門類眾多。據全國手工業管理部門統汁,總計在千類以上,品種則達數萬種。
把我國個體手工業同個體農業比較,就其生產關係和經營方式來說有一些基本的共同點,主要是:
第一,都是分散的、小規模的個體經濟。
第二,個體手工業者和個體農戶中的中農、貧農一樣,既是勞動者,又是私有者,他們都自食其力,不剝削別人,而且都程度不同地遭受地主、資本家的剝削,包括商業資本和高利貸的剝削。
第三,生產不穩定,容易發生兩極分化。這些基本的相同點說明,對個體手工業和對個體農業一樣,採用合作化的方式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是可行的。
個體手工業與個體農業相比較,也有不同於個體農業的特點,主要是:
第一,沒有多少生產資料,資本有機構成比農業還低。個體農民種地,一般需要土地、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而個體手工業者卻只需要簡單的工具。一部分手工業者基本沒有生產資料,主要憑手藝養家糊口。所謂“手藝手藝,無本生利”,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第二,個體手工業是小商品經濟,它的生產活動離不開市場,通過原料供應和產品銷售同其他經濟和消費者有不可分割的聯繫。供銷關係一斷,生產就無法進行。
第三,行業眾多,經營靈活。在分工不發達的古代,人們通稱手工業為“百工”。隨著分工的發展,今天手工業就更多了。按其產品用途來劃分,大部分屬消費品手工業,一部分為生產資料手工業,另一部分為服務業。與農業基本上只能佈局在農村不同,同一行業的手下業,往往城鄉兼有。由於行業多,規模小兼跨城鄉,因此經營方式十分靈活,有的坐店設廠,有的走街串巷,許多手工業者常常頻繁往返於城鄉。
第四,技術傳授主要採用師傅帶徒弟的方式。由於市場競爭,手工業者時刻面臨失業的威脅,因此,手工業技術是不輕易傳人的。傳統的傳授方式是拜師學藝。某些“絕招”還有傳子不傳女的陳規陋習。
明瞭上述特點,要求我們搞手工業合作化必須同農業合作化有明顯的區別。
我國手工業在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主要表現在:為工業生產服務;為基本建設和交通運輸服務;為農業生產服務;為城鄉人民生活服務。
手工業合作組織的種類及其特點[3]
手工業的合作化是通過建立由低級到高級的各級合作組織來實現的。合作化的目的就是消除個體手工業所有制,建立勞動集體所有制。由於個體手工業涉及人數多、領域廣,因此,改造個體手工業所有制,政府既不能採用赤裸裸的剝奪方式,也不可能全盤贖買。那麼通過說服、引導以及必要的資金、政策支持等方式先將部分個體手工業者引入到各級合作組織,然後凼勢利導,再通過其他經濟的、行政的甚至群眾性運動的力量加以推動,逐步建立更靠近公有制的各級合作組織,最終完成個體手工業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對手工業的改造中,依據公有製程度的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合作組織。
(一)手工業生產小組
手工業生產小組是由獨立手工業者、家庭手工業者通過國營經濟、供銷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供給原料、推銷成品的加工訂貨方式組織起來的。這是手工業勞動者最容易接受的、最能夠被廣泛組織的一種形式。這是對手工業通過合作化實行改造的初步組織形式,而供銷、消費合作社是組織手工業生產小組的主要力量。
在手工業生產小組裡,其成員仍有較完善的原料購買、產品生產和產品支配的產權功能。在組織建立初始,依據自願原則,股金上繳可多可少;生產工具可以小組公有,也可以組員個人所有;可統一核算盈虧,也可各自核算、自負盈虧;在業務經營上,可統一加工訂貨,也可部分自產自銷。只要有三五戶手工業者,按照組織小組的基本要求,組員可以自願參加勞動,民主選舉組長,只要有些簡單工具或租借一些必要的設備,就可以組織起來。這類生產小組,生產關係沒有改變,原來的師徒關係、雇佣關係沒有改變,由師傅、業主、家長以戶為單位入組,他們的配偶、子女、學徒、助手可參加生產但還不能人社,工具還是私人所有,分散生產,組員各自核算,自負盈虧。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向國營商業、供銷社、消費社承攬加工訂貨業務,統一產品規格、質量,統一收成品、交任務。
(二)手工業供銷生產合作社
這是當時對個體手工業進行改造的過渡形式。它是為實現若幹個體手工業勞動者或幾個手工業生產小組共同原料採購和產品推銷而組織起來的。其主要活動是統一向供銷、消費合作社或國營企業購買原料,銷售產品,統一承攬加工訂貨。在這種組織形式下,其成員已不具備獨立的原料購買權和產品銷售權,但有一定的規模性生產,同戶主一起參加勞動的妻子、子女、學徒、助手可以個人為單位人社,原來各戶的家長制、師徒關係和雇佣關係已動搖,逐步被漸漸形成的領導和群眾關係所取代。
同時,手工業供銷生產社也開始以自己業務經營中的積累來購置公有生產工具,進行部分的集中生產,為穩步過渡到生產合作社準備條件。但其成員依舊是以分散生產為主,還具有個體生產資料所有權,掌握著產品生產權。在手工業供銷生產合作社下,領導著若幹生產小組。而生產小組依據靠近生產合作社的程度不同,大體上也可以分為四類:①社員直接領原料,交成品,分散生產,組長只管通知事情,召集會議。②組長統一領原料,交成品,分散生產。③生產過程的部分環節集中生產,其他環節仍然分散生產。④小組全部集中生產,統一領導管理,內部實行了簡單的分工協作。與手工業生產小組相比,手工業供銷生產合作社已從流通領域控制了人社的個體手工業者,使其喪失了原料購買權和產品銷售權,並部分掌握了集中生產權,為進一步過渡到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奠定了基礎。
(三)手工業生產合作社
它是手工業合作組織中較為高級的形式,是手工業集體生產的合作工廠,它把手工業的個體私有制最後改變為集體所有制。在這種合作組織中,其成員已喪失生產資料所有權,生產資料完全為集體所有。它以個人為單位入社,繳納股金,參加勞動,全社實行統一經營,統一計算盈虧。一般實行按計劃集中生產,也有少數分散生產。它的收入除去繳納國家稅款和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外,完全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
在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經由手工業生產小組和手工業供銷生產合作社,或經過這兩者葉一問的一種,過渡到手工業生產合作社,是手工業合作化發展的基本歷程。通過這個歷程,個體手工業者基本上都被改造為社會主義的勞動者和建設者。之所以需要有這樣一個過程,是因為把個體私有制一步改變為集體所有制,勢必會引起廣大個體手工業者的抵制和反抗,但若經過一個逐步的發展過程,就會有一定的時間、空間來積累經驗和緩和各種矛盾,就可能減輕組織難度,也能儘量避免生產上的混亂和損失。因此,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勢利導,按照手工業者易於接受的形式,從供銷人手,由小到大、由簡單到複雜地建立各級合作組織,成為各級政府最終消滅個體手工業所有制所選擇的主要方式。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手工業生產小組、手工業供銷生產合作社和手工業生產合作社三種手工業組織形式,早在新中國成立前的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就出現過,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手工業合作化過程中,又被各地廣泛地進行試點和推廣。只是在1953年第三次全國手工業生產合作會議上,這三種形式才首次作為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的組織形式被完整、正式地提出。不過在此之前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各種手工業合作組織形式已有一定程度地發展,它們的存在以及政府在建立的過程中所積累的經驗、培養的幹部,都為手工業合作化進一步推進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