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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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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Insurance Market)

目錄

什麼是保險市場

  保險市場是市場的一種形式,是保險商品交換關係的總和或是保險商品供給與需求關係的總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場所如保險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實現保險商品讓渡的交換關係的總和。在保險市場上,交易的對象是保險人消費者所面臨的風險提供的各種保險保障。

保險市場的構成要素[1]

  (一)保險市場的主體

  保險市場的主體是指保險市場交易活動的參與者,包括保險商品的供給方和需求方以及保險市場的中介方。

  1.保險商品供給方。保險商品供給方是指在保險市場上提供各類保險商品,承擔、分散和轉移他人風險的各類保險人。它們以各種保險組織形式出現在保險市場上,如國有保險人、私營保險人、合營保險人、合作保險人、個人保險人。通常它們必須是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查認可並獲准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法人組織。在保險市場運行過程中,完善的組織結構和供給主體是先決條件,也是保險市場發育成熟程度的主要標誌。

  2.保險商品需求方。保險商品需求方是指面臨特定的風險威脅,期望獲得保險保障,並具有一定支付能力和消費理念的經濟主體。保險商品需求方的組成多種多樣,包括個人、家庭、各類企業的經濟單位、政府及其機構。只有大量需求方的存在,才能使保險的基本原理“大數法則”得以實現,才能滿足風險分散的要求,因此,它們是保險市場生存和發展的前提。

  3.保險市場中介方。保險市場中介方既包括活動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促成雙方達成交易的媒介人(如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也包括獨立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外,以第三者身份處理保險合同當事人委托辦理的有關保險業務的公證、鑒定、理算、精算等事項的人(如保險公估人、保險理算師、保險精算師、保險驗船師)。保險市場中介方是保險市場有效運行的保證

  (二)保險市場的客體

  保險市場的客體是指保險市場上供求雙方具體交易的對象,即保險商品。保險商品實質上是保險人提供的保險經濟保障。作為一種勞務商品,它具有抽象性。只有在約定風險發生或約定期限屆滿時,保險商品才會發揮其經濟補償給付的作用,而不像一般實物商品可以實質性地感受到其價值使用價值

  (三)保險市場的交易價格

  保險市場的交易價格即保險費率,它是調節保險市場活動的經濟杠桿。保險費率的確定要比一般商品定價困難許多。一般商品價格可以依據已發生的成本費用和合理盈利,結合市場供求狀況核定。而在保險經營中,損失賠償支出是事後發生的,不能在收取保費時事先精確測定。因此,保險費率是一個受制於風險損失概率及需求主體預期效用變數,其確定難度較高。儘管如此,通過長期的市場實踐,各類保險已經形成了應有的合理費率水平。

保險市場的類型

  1、按保險業務承保的程式不同,可分為原保險市場再保險市場

  1)原保險市場:亦稱直接業務市場,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通過訂立保險合同而直接建立保險關係的市場

  2)再保險市場:亦稱分保市場,是原保險人將已經承保的直接業務通過再保險合同轉分給再保險人的方式形成保險關係的市場。

  2、按照保險業務性質不同,可分為人身保險市場財產保險市場

  1)人身保險市場:是專門為社會公民提供各種人身保險商品的市場。

  2)財產保險市場:是從事各種財產保險商品交易的市場。

  3、按保險業務活動的空間不同可分為國內保險市場國際保險市場

  1)國內保險市場:是專門為本國境內提供各種保險商品的市場,按經營區域範圍又可分為全國性保險市場和區域性保險市場。

  2)國際保險市場:是國內保險人經營國外保險業務的保險市場。

  4、按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不同,可分為壟斷型保險市場自由競爭型保險市場壟斷競爭型保險市場

  1)自由競爭型保險市場:是保險市場上存在數量眾多的保險人、保險商品交易完全自由、價值規律和市場供求規律充分發揮作用的保險市場。

  2)壟斷型保險市場:是由一家或幾家保險人獨占市場份額的保險市場,包括完全壟斷型保險市場寡頭壟斷型保險市場

  3)壟斷競爭型保險市場:是大小保險公司在自由競爭中並存,少數大公司在保險市場中分別具有某種業務的局部壟斷地位的保險市場。

保險市場的功能

  1.合理安排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保險市場通過保險商品交易合理分散風險,提供經濟補償,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2.聚集、調節資金,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保險資金收入和支出之間有一個時間差,保險市場通過保險交易對資金進行再分配,從而充分發揮資金的時間價值,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

  3.實現均衡消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功能。保險市場為減輕居民消費的後顧之憂提供了便利,使之能夠妥善安排生命期間的消費,提升人民生活的整體水平。

  4.促進科技進步,推動社會發展的功能。保險市場運用科學的風險管理技術,為社會的高新技術風險提供保障,由此促進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快科技現代化的發展進程。

我國的保險市場

  1、中國保險市場的形成

  1)外商保險公司壟斷時期的中國保險市場

  我國現代形式的保險是伴隨著帝國主義的入侵而傳入的。19世紀初,西方列強開始了對東方的經濟侵略,外商保險公司作為保險資本輸出與經濟侵略的工具進入中國。

  2)民族保險業開創與發展時期的我國保險市場

  外商保險公司對中國保險市場的搶占及西方保險思想的影響,引起一些華商的起而仿效。1824年一廣東富商在廣州城內開設張寶順行,兼營保險業務,這是華人經營保險的最早記載;1865年中國第一家民族保險企業上海華商義和公司保險行創立,打破了外商保險公司獨占中國保險市場的一統天下局面,中國近代民族保險業正式誕生,1875年保險招商局的成立,中國較大規模的民族保險企業誕生;1886年,“仁和”、“濟和”兩保險公司合併為“仁濟和”水火保險公司,資金達到100萬兩,雄厚的資金大大加強了其在保險市場上的實力和競爭能力,成為中國近代頗有影響的一家華商保險企業。以1875年保險招商局的創辦為契機,中國民族保險業以後又相繼成立了20多家水火險公司,併在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大發展中得以迅速發展。

  2、新中國保險市場的初創

  新中國成立後,首先是對舊中國保險市場進行管理整頓,緊接著是創立與發展人民保險事業。1949年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正式掛牌開業,這標志著中國現代保險事業的創立,開創了中國保險的新紀元。保險市場上除傳統的火險和運輸險外,還積極開發新的險種,同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各地建立了自己的分支機構,並逐步開展了各種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業務。但是,由於“左”的錯誤思想影響,1958年10月,國內保險業務被迫停辦,直到1979年恢復。20年的中斷,使大量的專業人員和寶貴資料散失,拉大了與國外保險同行的差距,給中國現代保險業的發展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內保險業務得到恢復。

  3、我國保險市場的現狀及前景

  1)我國保險市場的現狀

  • 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多家競爭的市場格局已經初步形成;
  • 保險業務持續發展,市場潛力巨大;
  • 保險法規體系逐步完善,保險監管力度加強;
  • 保險市場逐步對外開放,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加強。

  2)我國保險市場的前景展望

  我國保險業發展前景廣闊,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市場體系正初步形成,這一體系將包含以下特征:

  • 經營主體多元化;
  • 運行機制市場化;
  • 經營方式集約化;
  • 政府監管法制化;
  • 從業人員專業化
  • 行業發展國際化。

參考文獻

  1. 朱新蓉.金融學.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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