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融資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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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融資擔保(Trade financing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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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融資擔保是指銀行在為企業提供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項下資金融通時所需要的擔保。
貿易融資是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貿易融資中的借款人,除了商品銷售收入可作為還款來源外,沒有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實質的資產,沒有獨立的還款能力。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為以上性質的融資提供的擔保稱之為貿易融資擔保。
貿易融資擔保的種類[1]
銀行在向企業提供貿易融資時,一般需要企業繳納保證金、提供抵押、質押、擔保等。貿易融資擔保的需求一般在企業與銀行關係較新、授信額度不足、或不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質押時出現。目前國內企業較多採用的貿易融資方式有進口開證、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開立承兌匯票等。
1)進口開證額度擔保
企業在進口時向銀行申請對外開出信用證,此信用證是對國外賣方提供的銀行付款憑證。信用證一經開出,銀行即承擔了向國外賣方付款的責任,如果企業在貨物運到時不支付貨款,銀行即需代為支付貨款。因此銀行只有在確保能夠從進口企業得到資金償付時,才會對外開出信用證。一般情況下,銀行要求企業繳納開證保證金(開證額度的10%以上)、提供抵押、質押,為進一步降低風險,還要求企業提供第三方信用擔保。
2)信用證打包貸款擔保
企業出口時為解決生產資金短缺問題,以收到的國外買方開來的信用證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短缺貸款。企業使用貸款資金進行生產、備貨、出口並向銀行交單,由銀行進行議付,銀行將貸款從議付貸款中扣除。為控制風險,銀行一般只提供信用證金額40%~80%比例的打包貸款,同時需要企業提供抵押、質押和擔保。
3)承兌匯票擔保
企業在從事國內貿易購買貨物時,向銀行申請開立承兌匯票(最長為6個月承兌匯票),此承兌匯票作為向賣方提供的銀行付款憑證,賣方可將承兌匯票貼現或到期承兌以獲得貸款。承兌匯票到期,企業須向銀行支付此貨款,企業不支付,則由銀行代為支付。因此,類似進口開證,銀行要確保企業有償付能力,同時要求企業繳納保證金(承兌匯票金額的10%~50%),提供抵押、質押或擔保。
4)其他貿易融資擔保品種
1.應收賬款融資擔保。企業將應收賬款作為質押,由擔保機構擔保或直接向銀行申請融資以支付貿易合同貸款。
2.倉單或庫存貨物質押融資擔保。企業將倉單或庫存貨物作為質押,由擔保機構擔保或直接向銀行申請融資以支付貿易合同貸款。
貿易融資擔保項目應考慮的主要因素[1]
1、進口開證擔保
2、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擔保
- 企業的出口業務背景,資信狀況,人員素質。
- 出口合同及信用證的真實性,國外買方業務背景及資信,國外開證銀行的資信。
- 出口商品的市場狀況,價格波動情況。
- 出口商品的原材料供應、生產、運輸、倉儲條件。
- 貨物監管條件。
- 出口許可證問題等。
3、承兌匯票擔保
4、其他貿易融資擔保
- 應收賬款融資擔保。
以下擔保項目的操作流程主要適用於進口開證擔保、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擔保和承兌匯票擔保,應收賬款融資擔保、倉單或庫存貨物質押擔保應採用具有一定特殊性和靈活性的擔保流程。
1.受理企業擔保申請。企業提供企業基本情況資料、貿易合同、信用證格式、進出口許可證等。
2.企業資信評估。對企業的資金實力、資信狀況、經營能力、人員素質等進行評估。
3.項目評估。對貿易融資的資金用途、貿易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商品市場、價格變動情況、項目監管操作條件、企業償付或償還貿易融資款項的能力等進行評估。
4.設置反擔保。設置資產抵押、貨物或權利質押、第三方信用反擔保、個人連帶責任擔保等。
5.採用監管措施。對資金、貨物實施監管。
6.合同簽訂。
7.項目監管。
- 前期階段:主要對貿易融資資金的使用或貨物進行監管。
- 後期階段:敦促、監督企業落實資金或履行出口合同以償付或償還貿易融資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