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創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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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創新機制是指流通創新的各要素與經營環境相互作用、相互耦合、相互聯繫的制約關係和功能體系。它主要包括樹立流通創新觀念的認識機制、保證流通創新穩定運轉的運行機制、激發流通創新活力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流通創新行為的調控機制。[1]
流通創新機制的內容[1]
(一)認識機制
理念是指導人們行動的指南,理念創新是流通創新的思想基礎,對流通創新認識不足,就會使創新活動失去前進的方向和目標。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長期以來.人們存在著“重生產、輕流通”的觀念,有意無意地把流通產業置於次要產業,忽視 流通產業的天然職能,忽視 流通創新,使我國的流通創新相對滯後,造成了巨額的庫存積壓和資源浪費,導致國民經濟運行質量下降。因此,完善流通創新的認識機制,提高對流通產業和流通創新的認識,樹立流通發展的新理念是塑造流通創新機制的起點。
(二)運行機制
這是流通創新機制的主體部分,是指在流通創新運行過程中,各創新要素直接的組合聯繫方式。如經營者與投資者的創新組合,可形成新的投資體制,為建立現代流通企業制度奠定基礎;流通企業與經營環境進行創新組合,可形成新的流通業態;生產者、中間商、和消費者的創新組合可整合成新的供應鏈:企業內部各部門、各機構之間的創新組合,可形成新型的組織結構和方式等等。不同的運行機制,由於其組合方式不同,創新的行為和活力也有所不同。確保流通創新運行機製作用的正常發揮,是流通創新活動順利運轉的基本前提。
(三)激勵機制
這是為流通創新運行提供能量和動力的機制。企業為什麼要創新?熊彼特認為,這是因為社會存在著某種潛在的利益,創新的直接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這種利益。當創新者發現這種利益時,便組織人力、物力和資金,並吸引其他人投資去完成創新。因此,創新本質上是一種交易,只有當創新者的“創新活動”能獲得合理的收益,流通創新才能持續穩定地開展。
(四)調控機制
這是保證流通創新實現預定目標和滿足環境發展的約束機制,是企業和員工創新行為的控制器和調節器。在流通創新活動中,流通企業不僅要自我發展,實現創新目標,而且也要自我調節、自我控制,處理好各方面的社會關係,使創新行為合理化,創新效益最大化,使創新活動符合國家巨集觀管理目標和國民經濟發展方向,以進一步增強流通企業的創新力。調控機制涉及到許多方面、但主要可分為三個層面,從巨集觀層面來看,流通創新要受到市場、社會、政策和法律等因素的約束:從企業層面來看,流通創新涉及到流通改革和企業的經營形式、決策方式、組織結構、管理職能的合理選擇與配置,以及企業內部的監督方式等方面,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從員工層面來看,流通創新的績效與員工的自我調控機制密切相關,因此,如何調節和提升員工在流通創新活動中的工作自主性、責任性自我效能就成為流通創新調控機制的重要內容之一。可見,完善的調控機制不僅能規範流通創新活動,實現創新目標,而且還是促進流通創新的重要力量。
完善流通創新機制的基本途徑[1]
構建和完善流通創新機制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龐大的系統工程.根據我國流通產業的現實,為了促進流通創新的發展,我國應構建和完善以市場為主導、企業為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流通創新機制。為此,必須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轉變觀念,重塑認識機制
流通創新認識機制,是指通過一定方法和手段提升人們對流通創新的認識,轉變觀念,以推動流通創新活動,實現流通創新目標的內在機理。根據我國的國情和流通產業的現實,完善流通創新機制應著重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正確認識流通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樹立流通產業是國民經濟發展主導產業的新觀念:二要是正確認識我國流通創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消除“流通產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技術含量低,不需要創新”的錯誤觀點.樹立“創新必須以市場為平臺,以流通創新為龍頭”的新觀念;三是要正確認識到流通創新的廣泛性和複雜性,將流通創新與工藝創新、材料創新等有機地結合起來,以供應鏈為紐帶,提升我國流通創新的總體水平。
(二)優化組合,健全運行機制
運行機制是流通創新穩定運行的基本前提,它涉及到流通創新的巨集觀環境狀況、市場結構選擇,流通體制改革、微觀主體塑造和政府的政策引導等因素。健全流通創新運行機制。第一,要培育一個良好的市場結構。根據我國流通產業的現狀,大力培育壟斷競爭的市場結構應該是一種明智的選擇。第二,要加大流通體制改革力度,徹底改變條塊分割,各自為陣的現象,建立統一的市場體系,為流通創新提供良好的市場條件。第三,要積極培育創新主體。流通創新的主體是眾多的流通企業,鑒於我國流通企業規模普遍較小的現狀,因此,大力開展資本營運,通過“購、轉、並、租”等方式不斷優化組合流通企業,增強其創新能力,已成為完善流通創新運行機制的重要內容。第四,要加強政府的支持和引導。現階段,我國大多數流通企業存在規模小、資金少、人才缺乏、實力較弱等問題,創新能力弱、難度大,需要政府出台相關的政策和措施給予支持和引導,以促進流通創新的開展。第五,要建立以流通企業為主體、政府為導向、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投資體系,多方位開拓流通創新的融資渠道,建立流通創新風險投資基金,為流通創新奠定堅固的物質基礎。
(三)協調利益,完善激勵機制
根據我國流通創新的現狀,我國流通創新激勵機制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進一步完善。首先,要協調好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的關係,流通領域是市場競爭最為激勵的領域,理論上,應該是競爭壓力大,創新激勵較強。但現實是我國大多數流通企業創新動力不強,究其原因,主要是許多流通創新需要較大的投入,還要承擔相應的風險,而效益的體現具有一定滯後期,若無相關政策的支持和協調,會直接減少企業的短期收益,從而影響經營者和員工的經濟利益。因此,加大流通體制改革力度並給予政策支持,協調好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的關係是促進流通創新的重要途徑。其次,流通創新需要流通產業廣大員工的努力,但員工創新能力的釋放程度與其所獲工資、獎金和福利呈正相關,為了促進流通創新,就必須對現行薪酬制度進行改革,特別要大幅度提高流通創新人員的物質待遇,以激發其流通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後。要針對我國流通企業管理中重物質激勵輕精神激勵的現狀,大力加強民主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提升流通創新人員的思想覺悟水平,以促進流通創新的開展。
(四)健全法制,強化調控機制
根據流通創新調控機制的主要內容,調控機制的塑造應著重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推動流通創新的巨集觀調控機制。為了推動流通創新,政府應通過政策和法律加以調控,其主要措施是:(1)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執法力度,維護創新者的權益,為流通創新營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環境。(2)運用各種政策和信息手段對流通創新進行政策指導和信息引導,使流通創新明確方向和目標,減少失誤和資源浪費。(3)允許流通企業在保證國家稅利逐步增加的前提下,增加創新資金的提取比例,並根據技術設施的更新周期和企業承受能力,提高折舊率或加快折舊速度。(4)對流通創新任務較重的企業實施一定的政策優惠,給予稅收減免和信貸支持.降低創新成本,提高創新積極性。(5)採取各種政策和措施.積極引導流通企業通過組建創新聯盟和產學研相結合等形式開展聯合創新,提升流通創新的效益。
2.完善企業內部調控機制。其主要措施是:(1)加快現代流通企業制度建設,剋服短期行為,形成長效機制,使流通企業真正成為流通創新的主體,積極投身於流通創新。(2)完善現代企業法人內部治理機制,明確流通創新的責權利關係.並通過法律和規章制度規範流通創新活動。(3)平衡協調流通創新和其它經營管理活動的關係,合理分配和利用各種資源.既保證現有生產經營穩定進行,又以創新求發展。(4)健全流通創新風險預警體系,進行風險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流通創新的風險損失,促進流通創新的開展。
3.發揮自我調控機制的作用,規範流通創新行為。自我調控機制是指創新主體根據自己所擁有的資源條件的變化和創新活動的實施情況,及時調整自己的活動策略和活動目標定向的內在處理機制。發揮自我調控機制的作用:一是要創造寬鬆的創新環境,提高創新主體的工作自主性,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干預,以充分發揮創新主體的自我調控作用。二是要加強教育,提升工作責任心。工作責任心是自我調控機製作用得以充分發揮的心理動力源泉,責任心越強,就越能主動地、盡心盡責地做好創新活動的自我調控。三是要提高自我效能。自我效能是指創新主體對自己完成某項創新活動的能量判斷和信念, 自我效能較高的創新主體往往具有較強的調控意識與意願.能選擇更有挑戰性的創新目標,並願為創新目標的實現作出更大的自我調控,因此,流通企業應通過塑造企業文化、總結經驗教訓、樹立榜樣和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等途徑來提升創新主體的自我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