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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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旅游產品(Forest Tourism 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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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旅游產品是以森林景觀資源或森林為依托而存在的自然資源經過開發而形成的旅游產品。對森林產品概念的正確理解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1)森林旅游產品由森林景觀資源(如季相林觀賞)或以森林為環境的自然資源(如漂流)構成。
(2)森林旅游產品不是指旅游吸引物(由旅游資源形成的旅游景觀)本身,而是指旅游吸引物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使用關係使游客產生的經歷。
(3)旅游吸引物是旅游產品的物化形式,它是決定旅游產品的關鍵因素,因而也是游客判斷旅游產品質量的重要依據。[1]
森林旅游產品的特點[2]
森林旅游業生產的產品主要是滿足人們精神需要和服務。服務性產品除具有生產消費不可分割、不可轉移、不可貯存、不可代替、評價質量不固定性等許多特性之外,還有其自身的特征。例如,森林景觀生產周期長,幾十年才具有較高的游憩價值、但在擁有了森林景觀之後,將同時擁有長期的生態價值和保健價值。對於森林旅游的主體——森林旅游者來說,產品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所以有硬體、軟體之稱。它能從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面滿足旅游者的需要,而且是高層次的精神需要。否則,人們就會改變購買決策或變換森林旅游目的地的選擇,森林旅游產品開發就是在較高層次上釋放森林資源的潛能,以生產適銷對路的旅游產品去適應市場。由於森林旅游產品是一個綜合體,資源、區位、服務等都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只有大多數游客評價高的產品,才是高質量產品。因此,森林旅游的開發必須以市場為導向。
對森林旅游的客體即旅游對象(包括各類森林旅游區)來說,產品就是旅游資源、旅游設施及多種要素構成的綜合性服務。森林旅游產品是指為滿足森林旅游者在其旅游過程中對食、住、行、游、娛、購等方面的需要及所提供的一切服務。森林旅游產品是森林旅游區在經營中挖掘森林旅游資源潛力,而開發出來的有價值的、可為旅游者享用的商品。它對森林旅游者的吸引力愈大,激發的情緒愈高,其價值含量也就愈高。因此,旅游資源、旅游設施和環境條件成為制約產品質量的基本要素。如果只有游覽、娛樂的滿足,而沒有食、住、行等基本生存條件的滿足,就無法保證森林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森林旅游者也感受不到它的美好和舒適。
森林旅游產品除了上述屬性外,其本身還具備下列特點:
1.綜合性
森林旅游的結構特征實際上是由多種相關產品組合而成的綜合體。它很少甚至不可能以單一形式存在。確切地說,主產品就是森林旅游資源,而副產品即是旅游設施及提供的如食、住、行等所有服務。這些都是游覽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如果說主產品旅游資源是重點和基礎,那麼,副產品就是必不可少的條件,是為主產品銷售服務,並影響產品價格。所以,森林旅游產品具有綜合性的特點。
2.服務性
森林旅游業生產的產品是滿足游客需求的服務性產品。它一旦被游客認購,就具有經濟價值,並帶動相關行業發展。所以,它具有生產、消費不可分割、不可貯存和易損耗等特性,因而使旅游業比其他行業更要重視產品的銷售。反之,旅游產品一日不被推銷出去,產品本身的價值及這些蘊藏在服務人員身上可以創造的價值就無法實現。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服務本身也是“產品”。這種服務是藉助森林旅游資源及相關的設施和設備來實現的。其服務的使用價值不是以物的形式體現其效用,而是通過人提供勞務而發揮其效用。
3.長期性
所有旅游產品都具有長期服務的特點,任何一項森林旅游產品的開發和利用都不是一兩年的事。因此,要用戰略眼光來籌劃其未來發展。要充分看到它未來的發展潛力,要將其著眼點放在未來,而不能只考慮眼前利益。在營銷活動中,要避免誇大性宣傳和一次性促銷。不能盲目追求一時的接待人次和銷售額的高速增長,而要考慮開闢和保持長遠的客源市場、長遠的市場占有率和長遠的經濟效益。
4.生產與消費的同一性
森林旅游產品的生產過程又是森林旅游服務的提供過程。它是以旅游者來到旅游目的地消費為前提的。因為旅游產品的消費與生產同時發生,旅游經營者憑藉森林旅游資源和旅游設施直接為游客提供服務,游客在消費的過程中也參與了生產的過程。一旦游客停止了消費,旅游服務便停止,旅游產品的生產過程也不再存在。正是由於這一特點,才使森林旅游產品的質量很難控制。因為游客的文化層次、個人愛好、心理需求的不同,他們對產品的欣賞、要求便會不盡相同,所以,旅游經營者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方法、質量應儘量適應每位游客的“胃口”。這便加大了森林旅游產品控制的難度。任何一個服務環節的失誤,勢必影響整個旅游過程的聲譽。為此,要儘量做好一切服務,以提高產品質量及服務效果。
5.無形性
森林旅游產品屬於服務性產品,具有無形性。雖然森林旅游資源和旅游設施是有形的,但它們只是作為森林旅游服務而存在的硬體。旅游產品無形性這一特點,決定了旅游業在營銷時,必須把無形產品有形化,即利用廣告、商標、電視、畫冊、照片等,把旅游產品的特征和質量轉化成旅游者能夠看到和能夠感受到的信息,使人們對旅游產品有所認識,使未去過的潛在游客能產生去旅游的欲望。這就要求營銷者對旅游產品的環境、素質、價值及服務等要作充分地宣傳,從而使游客知道,要去的地方不僅可以看到優美的景色,還可以得到優質的服務。這優質的服務,就包括多方面的內容。
6.不可貯存性
森林旅游產品是通過服務來滿足旅游者需要的,而服務僅僅是一種行為,只有當游人購買並現場消費時,森林旅游資源、設施和服務相結合的產品才得以存在,它本身卻不可貯存。當生產能力超過顧客需要時,部分價值會白白流失,而不能貯存;如果需求超過供給,也不可能有儲備旅游產品再行利用。森林旅游產品是不可貯存的,但旅游產品的“顧客”是可以貯存的。例如,在觀賞某個景物擁擠的情況下,可以引導安排游客在餐廳、酒吧或其他文娛場所稍事休息(貯存)。這不僅能贏得游客的信賴,在感情上縮短與游客的距離,保持和游客的和諧關係,使游客能乘興而來、滿意而歸。而且,還能招徠未來的游客,進一步提高市場的占有率。
7.不可轉移性
森林旅游產品無法運輸也無須運輸。只有當森林旅游者到達旅游目的地,才接近產品和開始進行消費。旅游者只是暫時購買了產品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也無法把這些產品帶往別處。在使用、消費過程中,又不能獨自占有或壟斷,而是與他人共同使用。例如,某一森林景觀在同一時間被許多不同的旅游者欣賞、觀覽。旅游產品的認購是靠旅游者的流動來實現的。例如,“一日游”或“幾日游”,就是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無論游多長時間,所有權並沒有發生變化。
森林旅游產品的不可轉移性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旅游產品的流通不是通過物質流動的形式來表現,而是以旅游者的流通表現出來。從森林旅游市場營銷的角度來說,生產和經營的產品是信息傳播的速度越快,其效率越高,對旅游者和潛在旅游者影響也越大,所追求的旅游產品的價值也就越易於實現。
8.脆弱性和風險性
森林旅游產品的脆弱性是指旅游產品價值的實現要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與挑戰。這是由於旅游產品的綜合性、服務性、不可貯存性、不可轉移性等特點所決定的。旅游產品隨時受著複雜多變的外界環境和自然的風雨陰晴,部門、行業的制約,社會政治環境,經濟的興衰以及同行業的競爭等多種影響。旅游產品面對這些難以控制的因素,必然顯得脆弱,並給旅游業帶來一定的風險。只有在充分瞭解市場環境的情況下,才能做出科學的營銷決策。旅游者只有結束森林旅游全過程後,才能對此行做出客觀的評價:值得還是不值得。為此,旅游營銷者決不能把一次服務完成當作是整個營銷活動的結束,而要重視市場跟蹤和售後服務和市場反饋,儘量滿足和認真對待游客的各種合理要求和建議,做到揚長避短,以利於和游客保持長期的聯繫。以後有越來越多的游客來參加森林旅游,才能被視為營銷的成功。
森林旅游產品的分類[2]
森林旅游產品的分類是由森林旅游者的旅游動機決定的。旅游者由於年齡、性別、文化、職業、習慣等差異,必然會有各種各樣的愛好和興趣。有的為了健身,有的為了度假休息,有的為了增長科學知識,有的為了領略民俗風情.有的為了顯示富有……。總之,森林旅游動機是多種多樣的。
森林旅游產品品種繁多,從其不同側面來分,可歸納為以下幾類:
(2)按旅游的動機及方式分,有以下多種形式:
①保健旅游:包括度假休息、療養、森林浴等;
②體育(健身)旅游:包括登山、滑雪、狩獵、水上運動、冰上運動等;
③科普旅游:包括科學考察、探險獵奇、專業實習(含採集標本)夏令營等;
④民俗旅游:包括探親訪友、民俗風情(歌舞、建築、飲食、服飾)等;
⑤風光旅游:包括游覽自然風光、歷史名勝、革命遺址等;
⑥特殊愛好、特殊方式旅游:包括狩獵、騎馬、釣魚、觀賞動物及乘坐游船、游艇、熱氣球等。
(3)按森林旅游產品銷售方式分,有全包價旅游、部分包價旅游及單項包價旅游(如坐車、食宿等)服務。
(4)按森林旅游的檔次分,有高檔(豪華型)旅游、中檔(標準型)旅游及低檔(經濟型)旅游。
(5)按進入森林旅游目的地路途的遠近及所花費時間分,有遠距離游(多日游)、中距離游(二三日游)、近距離游(一日游)。
(6)按森林旅游產品的形態和投放時間來分(森林旅游產品包括森林旅游資源、森林旅游設施、旅游服務和旅游購物等),可分為全新產品、換代新產品、改進新產品、效仿新產品4種。
如果把上述6種分類方法結合起來,可組合成多維結構的森林旅游產品。比一般公園活動內容更為豐富,其品種之多、類別之廣、內容之豐富都是不可多見的。長期以來森林旅游產品卻處在“養在深閨人未識”的境地。只有在改革開放的春風沐浴下,它才開始煥發青春,為人們所鐘愛,並從此向社會敞開了森林旅游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