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抽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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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抽貸也稱“抽貸”,是指銀行貸款給企業,在還未到協議規定的還款期限期間,銀行認為企業經營出現問題了,要提前收回貸款的行為。
受經濟下行周期的影響,中小型商業銀行對企業“抽貸”現象越來越明顯。
2008年初,中小型商業銀行在企業貸款到期時向企業口頭承諾,只要企業按時把貸款還掉,銀行就能續貸。企業為了維持資金鏈千方百計地籌款還貸,甚至借高利貸。年末,中小型商業銀行考慮到資金安全就以各種理由不再續貸了,這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甚至倒閉。
值得註意的是,中小銀行先是滿足企業的擴張欲望,在經濟環境好日寸鼓勵其投入到陌生行業,或者產能過剩的行業,當經濟蕭條時又半途抽貸,這等於釜底抽薪。在擴張上一貫比較“保守”的企業較少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相反,“大膽”的企業則因部分銀行抽貸而吃盡苦頭。
有專家認為,“很多企業其實是被中小型商業銀行給撐死的,”不能銀行“給錢就要”,更不應盲目擴張或進入不熟悉的領域,應專註於主營業務的發展和核心生產力的提升,併發展多種融資渠道,從而分散銀行信貸資金“斷血 的風險。[1]
對銀行來說,信貸業務是主要的利潤來源,貸款能夠“放出去,收回來”至關重要。管理和控制好信貸風險,不僅是銀行必做的一門重要功課,也是現代商業銀行核心競爭能力的體現。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銀行的一些做法並沒有真正起到化解和防範風險的作用,有些做法甚至加劇或擴大了風險,導致企業和銀行“兩敗俱傷”。[2]
銀行抽貸壓貸加重企業成本
受國內金融環境影響,個別銀行不顧企業實際情況,抽貸、壓貸,極大影響了企業正常運行。雖然中央三令五申金融服務要向中小企業傾斜,但少數銀行仍以減少風險為由,對企業進行抽貸、壓貸。"一家銀行抽貸,往往會引發其他銀行跟風,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陷入絕境。"
“不向困難企業開第一槍。”但在現實中,特別是在當下經濟下行階段,個別銀行以抽貸、壓貸為手段向困難企業打出“第一槍”的案例卻不在少數。一些暫時遭遇困難、尚能維持運轉的優質中小企業,正是被銀行打出的子彈置於死地。在2015年江蘇省兩會上,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有針對性地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報告背後,則是近年來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現實。
銀行不向困難企業開第一槍,是廣大企業的熱切期盼;但如何不讓銀行開一槍,卻是值得所有人深思的問題。
不少企業為了按時還款續貸、維持信譽,往往需要提前籌資,無形中增加了成本。現實中,一些企業由於資金周轉不靈等原因,暫時無法歸還銀行貸款或貸款本息,利用一種稱為“倒貸”或“過橋”的資金提供短期借款,待銀行發放新貸款時,再把本金、利息支付給“倒貸”方。而這種所謂的“倒貸”資金,有不少屬於高利貸。
更為惡劣的是,一些銀行客戶經理為了完成收貸,或者知道企業遭遇到了困難,唯恐企業還不上貸款本息,會假裝承諾續貸,引入第三方提供“倒貸”資金。客戶經理完成收貸任務後,卻不再續貸,活生生將企業逼入絕境。
在經濟下行階段,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對於中小微企業往往是謹慎有餘、支持不足。特別是企業遇到困難的時候,各家銀行往往爭先恐後的從中小微企業抽貸。這樣一來,就把原來一些還能夠正常運轉的企業一下子抽垮了。而對於企業通過利用高利貸來緩解資金鏈壓力的做法,只會讓企業走向垮臺。[3]
一損俱損
防範風險不能只顧眼前利益,企業好,銀行才能發展得好。
銀行是順周期行業,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情況下,銀行風險偏好下降,經營必然比較謹慎。但是銀行現有的績效考核標準、風險評價標準以及監管要求會放大這種風險。銀行自身的管理考核過於強調短期經營績效,利潤考核和風險控制流於短期化,而不考慮長期經營效益,這會加劇企業經營波動。給整個社會帶來的影響是,企業不需要貸款時,利潤考核壓力之下,銀行會促使企業多貸款,甚至超需求貸款;而一旦有風險,在眼前的風險考核壓力之下,銀行又會“跑得快”。
在現行監管要求之下,銀行與實體經濟結合不緊密,導致銀行經營時常偏離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真實風險狀況,信貸、金融產品與企業的實際需求脫節。[2]
金融體系與企業需求存在脫節
中小企業之所以融資難、融資貴,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總體來說,我國的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中小企業的需要存在著比較大的脫節。過去金融機構也提出,為了幫助中小企業融資,銀行應當要設立專門的事業部。但實際上,如果不解決相關利益問題,這樣的構想很難實現。
一方面,我們的金融業態發展的比較早、比較快,並且自身要求高,很多的制度方法設計都是圍繞著自身可持續發展來進行的,一些上市銀行更是圍繞著自己的利益來設計制度。另一方面,我國的實體經濟正處於一個起步的階段,不少企業的信用條件、融資能力和創新能力都還比較弱,很難適應銀行業的高要求。現在雖然有一些銀行也打著支持中小企業的旗號,但實際上不少大銀行、大機構根本不願意去做較分散、成本高、風險大的中小企業融資業務。
除了銀行的融資門檻較高以外,一些中小微企業的不誠信行為也是導致當下融資難、融資貴的原因之一。在這樣的背景下,監管部門要對失信的行為加大懲戒,要他們付出應有成本。除了逐步完善社會徵信體系,還要針對企業的不守信行為建立黑名單制度。[3]
建立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機制
1、可以考慮引入公共政策應對這種周期性的變化。地方政府可以建立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機制,比如設立風險分擔基金、轉貸基金,給一些遇到困難的企業提供轉貸資金,釋放銀行的恐慌情緒,穩定市場。這樣銀行之間就不會過度誇大風險,破解銀行和企業互不信任的惡劣信用環境。
2、銀行最根本的是要瞭解企業,這才是風險控制的最有效方法。特別是當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銀行不能‘見風就是雨’。銀行應該統一認識,對於因對外投資造成資金緊張的企業,要充分考慮投資情況,給企業充足的時間,讓企業逐步收回對外投資資金,達到各行有計劃逐步壓縮退出的目的。
3、要建立銀行和企業之間互相信任的關係。如果企業的主業經營情況健康,有發展前景,那就不能抽貸、斷貸,而是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銀行的信心會感染企業;企業有信心,也會讓銀行更有信心,這是相輔相成的。
4、對於企業來說,出現資金鏈斷裂很多情況下是因為過度融資。銀行服務企業不能追求短期效益,而是要為企業長遠發展做打算。銀行賺快錢是不健康的,在信貸上要為企業量體裁衣,避免過度融資。[2]
對待企業貸款勿一刀切
1、要想從根本上破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這一難題,需要金融機構、政府部門以及企業三方合力。首先,國家必須要有明確的支持金融產業發展的政策性措施,不能夠僅僅依靠市場手段。其次,要打破現在銀行業在金融機構中的壟斷地位,大力發展適應中小企業的社會化融資機構,包括小貸公司、地方商業銀行、民營銀行等。
2、政府要建設一個推動全社會的信用體系。這能夠解決過去信息不對稱的局面,使銀行能夠進一步瞭解企業的運轉情況。對於遇到困難的企業,銀行需要區別對待,從產品是否優質、銷路是否暢通、法人代表是否存在不良嗜好等各方面對企業進行考量。通過考察,對於優質的中小微企業,銀行千萬不要輕易抽貸;對於信譽較差、產品有問題的企業,則要堅決抽貸。要做到這些,建立徵信體系勢在必行。
3、目前銀行業同質化競爭多,大家都圍繞存款、貸款開展業務,只願意做大生意,不願意做小生意。政府可以利用地方銀行、民營銀行,面向中小微企業、科技型企業,設立專門銀行,專門解決他們的融資難題。企業不守信用要受罰,對違反規定、不講誠信的銀行同樣要實行問責制。同時,對於到期符合續貸條件的企業,可以考慮實行續貸審核制,不必還貸,以減少企業負擔。
4、金融貸款不能一刀切,要區別對待。現在中小企業的擔保區、擔保鏈問題很凸顯,一個企業出問題,會牽出一大串企業。對待企業融資,銀行一定要做到細化細分,不能搞簡單化的方式。要在精準施策上動腦筋。[3]越是在經濟下行的時候,金融機構越要更多地關註實體經濟、實體企業。在企業真正遇到困難的時候,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都應該幫助他們渡過難關,而不是簡單的抽貸。對於那些原本發展較好、短時間遇到困難的企業,可以適當緩一緩。 在經濟下行期,可以適當提高對銀行的風險容忍度,放鬆對一些風險指標的過度關註。比如對風險企業分類,對那些實際經營不存在問題的企業,可以放開轉貸續貸的條件。
- ↑ 要命的“半途抽貸”.文婧.中國經濟信息.2009
- ↑ 2.0 2.1 2.2 人民日報質疑銀行抽貸:“跑得快”就能防風險嗎.中國經濟網.2015
- ↑ 3.0 3.1 3.2 業內:部分優質中小企業被銀行抽貸壓貸置於死地.新浪財經.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