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集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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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業集成商[1]
農業集成商是指村級經濟組織和龍頭企業按照政府主體、市場主導原則建立農業農村發展體,按照政府的規劃,企業按照市場原則組織資金,將農地整理、農產品種植與加工、市場銷售、農民居住與就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等統一規劃、統一運營的方式。這種方式很好地將工業化、城鎮化和市場化結合起來,將當地的人力、土地和特色農產品加工等結合起來,有效化解了異地城鎮化所帶來的“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等社會問題,將大量傳統城鎮化模式下的“三無”(無地、無業、無保障)農民變成了“三有”(有地、有業、有保障)農民。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農民在原住地一定空間半徑內,依托中心村和小城鎮,就地就近實現非農就業和市民化生產生活方式,形成就地就近城鎮化。
培養農業集成商的實施方法[1]
(一)村企共建打造“農業集成商”
實踐表明,僅僅靠政府的投入搞新農村建設或城市建設,會給政府財政背上巨大的包袱,而且不可持續。很多地方做成僅僅給居民房屋“穿衣戴帽”的面子工程,難以有效破解農民收入穩定增長、農村產業結構合理化調整的問題。蔡家窪村引進臺灣一家農業企業,採用“村企共建”的方式很好地解決了上述問題。一是將村裡分散的耕地通過流轉集中起來,企業按照市場需求進行科學規劃,實現規模化種植,並採用生態和環保的手段保證農產品達到甚至超出國家標準,從而實現農產品的高附加值;二是通過集中安置等方式將節約出來的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為農業產品加工園區,並實行統一管理、產業鏈招商的方式運營;三是完成農民居住“小區化”、就業“非農化”、保障“社會化”的轉化,實現耕地租金、股份、房屋租金以及工資等多種收入來源,收入穩定提高。這種方式為企業提供了產業發展的組織載體,同時將農村分散的生產要素整合在一個與市場對接的平臺上,進而實現規模化、組織化生產,提高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程度,並以此帶動農村的綜合發展。
(二)產業、資金和技術進村,而不是土地進城
多年來,很多城市認為只有通過拆遷,將土地指標進入城市範疇,大量的農民只要進城就是城鎮化。這種單向的而不是雙向的流動往往會激化矛盾,並可能因為經濟波動,失業農民失去一個可以緩衝的地帶。租賃土地是一種很好的方式,通過讓大的企業或資本租賃農村土地,將土地、產業、資源和勞動力結合起來。不僅僅可以讓農民獲得土地收入,還可以有工資等其他比較穩定的收入。蔡家窪村以流轉合同的形式把承包地從村民手中有償流轉到村集體,再由村集體統一齣租給公司。村民實現小區化居住後,節省出村莊建設用地,從而有效整合土地資源、盤活發展空間.為發展第二、第三產業預留了足夠空間。村民還可以獲得三部分收人:一是租金;二是村民動遷後到公司或村集體企業上班,領取工資;三是土地股份分紅收入。農民保有土地承包權,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企業具有土地使用權,讓農村土地最終留在農民手中或留在集體手中,進行統籌開發建設,這是讓農民分享城鎮化土地升值帶來紅利的有效方法。
(三)村集體將股權收益和物業費用轉化為公共服務
土地流轉統一歸村集體管理後,村集體一方面積極通過土地參股企業的方式獲得企業經營的股權收益,另一方面還積極為村裡企業提供供水、供暖、供氣、道路維護、綠化、污水處理、垃圾清運等物業管理服務,收取物業管理費用。除去各項日常維護成本,村集體剩餘收益的大部分都通過土地股份分紅的形式返還給村民,給村民提供長期穩定收入的保障。
(四)傳統文化和企業文化齊抓並舉,促進農民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轉變,實現全面城鎮化
城鎮化不僅是農民戶籍性質的改變,還應包括農民的居住城鎮化、就業城鎮化,進而是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的城鎮化。最終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換,實現全面城鎮化。農民收入提高了,村民的文化娛樂生活也愈加豐富。通過修建文化廣場、數字影廳、成人學校和圖書室等,豐富農民的文化生活。
大規模異地流動的農民工已成為推動我國城鎮化的新主力,但是,由於制度變遷的漸進性和長期性,使得農民真正轉變成為市民尚需時日。而且,這種大規模西方化的城鎮化模式,使得傳統文化被所謂現代意義上的消費文化所取代,農民的社會關係、資產都難以維持和延續。就地就近的城鎮化模式,很好地將城市的技術、資金等要素向農村延伸,將“三化”進行系統化制度設計,從而實現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的完美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