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集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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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业集成商[1]
农业集成商是指村级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按照政府主体、市场主导原则建立农业农村发展体,按照政府的规划,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组织资金,将农地整理、农产品种植与加工、市场销售、农民居住与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等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的方式。这种方式很好地将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结合起来,将当地的人力、土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结合起来,有效化解了异地城镇化所带来的“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等社会问题,将大量传统城镇化模式下的“三无”(无地、无业、无保障)农民变成了“三有”(有地、有业、有保障)农民。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民在原住地一定空间半径内,依托中心村和小城镇,就地就近实现非农就业和市民化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就地就近城镇化。
培养农业集成商的实施方法[1]
(一)村企共建打造“农业集成商”
实践表明,仅仅靠政府的投入搞新农村建设或城市建设,会给政府财政背上巨大的包袱,而且不可持续。很多地方做成仅仅给居民房屋“穿衣戴帽”的面子工程,难以有效破解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的问题。蔡家洼村引进台湾一家农业企业,采用“村企共建”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一是将村里分散的耕地通过流转集中起来,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实现规模化种植,并采用生态和环保的手段保证农产品达到甚至超出国家标准,从而实现农产品的高附加值;二是通过集中安置等方式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规划建设为农业产品加工园区,并实行统一管理、产业链招商的方式运营;三是完成农民居住“小区化”、就业“非农化”、保障“社会化”的转化,实现耕地租金、股份、房屋租金以及工资等多种收入来源,收入稳定提高。这种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产业发展的组织载体,同时将农村分散的生产要素整合在一个与市场对接的平台上,进而实现规模化、组织化生产,提高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程度,并以此带动农村的综合发展。
(二)产业、资金和技术进村,而不是土地进城
多年来,很多城市认为只有通过拆迁,将土地指标进入城市范畴,大量的农民只要进城就是城镇化。这种单向的而不是双向的流动往往会激化矛盾,并可能因为经济波动,失业农民失去一个可以缓冲的地带。租赁土地是一种很好的方式,通过让大的企业或资本租赁农村土地,将土地、产业、资源和劳动力结合起来。不仅仅可以让农民获得土地收入,还可以有工资等其他比较稳定的收入。蔡家洼村以流转合同的形式把承包地从村民手中有偿流转到村集体,再由村集体统一出租给公司。村民实现小区化居住后,节省出村庄建设用地,从而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盘活发展空间.为发展第二、第三产业预留了足够空间。村民还可以获得三部分收人:一是租金;二是村民动迁后到公司或村集体企业上班,领取工资;三是土地股份分红收入。农民保有土地承包权,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企业具有土地使用权,让农村土地最终留在农民手中或留在集体手中,进行统筹开发建设,这是让农民分享城镇化土地升值带来红利的有效方法。
(三)村集体将股权收益和物业费用转化为公共服务
土地流转统一归村集体管理后,村集体一方面积极通过土地参股企业的方式获得企业经营的股权收益,另一方面还积极为村里企业提供供水、供暖、供气、道路维护、绿化、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用。除去各项日常维护成本,村集体剩余收益的大部分都通过土地股份分红的形式返还给村民,给村民提供长期稳定收入的保障。
(四)传统文化和企业文化齐抓并举,促进农民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城镇化
城镇化不仅是农民户籍性质的改变,还应包括农民的居住城镇化、就业城镇化,进而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的城镇化。最终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换,实现全面城镇化。农民收入提高了,村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也愈加丰富。通过修建文化广场、数字影厅、成人学校和图书室等,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大规模异地流动的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镇化的新主力,但是,由于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和长期性,使得农民真正转变成为市民尚需时日。而且,这种大规模西方化的城镇化模式,使得传统文化被所谓现代意义上的消费文化所取代,农民的社会关系、资产都难以维持和延续。就地就近的城镇化模式,很好地将城市的技术、资金等要素向农村延伸,将“三化”进行系统化制度设计,从而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