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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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缺失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因違反約定的合同義務或基於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法定合同義務而存在的種種違信、失信等反信用現象。
我國企業信用缺失的表現[1]
1.企業融資信用的缺失。
融資信用缺失是指企業惡意逃廢和拖欠銀行債務的行為。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是企業獲得通暢融資渠道的必要條件。但是,我國現在的信用環境卻遠沒有達到適合企業發展的標準。自20世紀80年代,由國家無償貸款給國有企業改為向銀行有償貸款,即“撥改貸”以來,銀行出現了大量的貸款收不回,政府對國有企業的責任推到了銀行的肩上,讓銀行背上了這個巨大的包袱。也就是說,國有銀行並沒有改造成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國有銀行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提供服務的職能並沒改變。
2.會計信息信用的缺失
首先,偽造會計憑證是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源。在賬務處理程式中,憑證的填制與審核是基礎。憑證作假分為原始憑證作假和記賬憑證作假。原始憑證作假主要有不如實填寫、偽造篡改原始憑證、白條抵庫、不按發票規定用途使用發票或不按發票規定要求開具發票等;記賬憑證作假主要是編製虛假記賬憑證。如某單位在期末發現主營業務收入未達標,會計人員在單位負責人的授意下,編造了一份銷售產品的記賬憑證,從而使主營業務收入達標,日後再以銷售退回或銷售折扣等方式沖賬。其次,會計信息失真的一種較泛濫的表現是“粉飾會計報表”。主要通過偽造數據、虛報盈虧(虛增資產或虛增成本費用,虛增利潤或虛減利潤)等手段達到目的。最後,註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審計報告。近年來許多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帶有嚴重的虛假問題。如“深圳中天勤事件”等。
企業信用缺失的危害[1]
1.企業信用缺失給金融市場帶來的危害。面對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銀行一方面加大對企業的信用考核;一方面更加惜貸.而企業在信用缺失嚴重的情況下,也不得不更加的惜投。這使得貨幣政策在傳導環節不斷地弱化、衰減,破壞了貨幣傳導機制,加大了金融風險,阻礙了金融市場的完善和發展。
2.企業信用缺失給證券市場帶來的危害。會計信息失真會誤導證券投資者的決策,破壞證券市場游戲規則,加劇市場投機行為和證券市場的波動。導致證券市場發生“劣幣驅逐良幣”效應,削弱和扭曲證券市場的資金籌集和資源調配功能,造成市場信號的失真,給投資者帶來錯誤導向。
3.企業信用缺失對商業交往及社會經濟的危害。企業信用缺失,在交往過程中就要加大溝通,減少信用結算。同時,增加了談判成本、信息搜集成本和執行合同中的監控成本,還增加了由於失信而產生的討債成本及訴訟成本。為了合理地評價企業的真實狀況,企業不得不高額聘請註冊會計師去審計驗證,這就在企業交易成本提高的同時造成了社會成本的提高,使社會資源遭到浪費。
4.企業信用缺失對其自身形象和競爭力的危害。企業信用是企業的一項巨大無形資產。一個沒有信用的企業在市場中是沒有競爭力的,這樣的企業最終難逃被淘汰的厄運。雖然短期可能得到了信用缺失帶來的利潤,但從長遠看,這種利潤卻是以犧牲自身的發展為代價的。
企業信用缺失的成因[1]
(一)企業產權制度不健全
產權制度不明晰則責任不明晰。責任不明晰出了問題就難以找到應承擔後果的責任主體。我國企業產權制度的缺陷主要體現在產權的模糊和產權保護不到位兩個方面。產權模糊在國有企業體現得尤為明顯,我國國有資產的授權主體模糊不清,無法找到明確的“所有人”,所有權被弱化。而使用權卻被大大強化。產權得不到保護是造成企業信用差的一個重要原因。企業由於產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而必須用利潤來應付各種索取和來自各方面的威脅,這削弱了企業的積極性,企業開始只註重短期利益而放棄對長期利益的追求。
(二)政府行為不規範
我國長期處於計劃經濟體制之下。政企不分。政府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計劃手段干涉、無視市場規則的現象,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私利強制銀行貸款,嚴重違反市場交易規則,使市場無法發揮資源按效分配的功能,損害了市場信用體制,助長了企業不講信用的行為;還有一些地方官員遵循“新官不認舊賬”的原則,不顧及市場的現狀胡亂“點火”,造成政策的多變。這些行為既不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也不利於企業信用體制的建設。
(三)法律制度不完善
失信行為一般都與制度的缺陷有關。我國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完善,在立法方面,僅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商法及經濟法中規定了契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地方政府出面干預、訴訟費用高等情況。失信懲罰機制不完善,造成了企業失信成本偏低,而企業失信成本偏低又導致了企業的不守信用。可以用概率論來說明這一問題。假如,企業因失信而受到嚴厲懲罰的概率為P(O<P<1),在經濟交往中企業獲得的正常收益和由於失信帶來的收益分別為A和B。如果企業由於心存僥幸,估計到由於失信付出的代價小於守信的收益時,就會選擇失信。可以得出失信與守信的條件:
(1一P)(A+B)>A (1)
A>(1一P)(A+B) (2)
當符合(1)時選擇失信,當符合(2)時選擇守信,由此可以得知,對失信者的懲罰力度在企業失信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企業信用缺失的治理[1]
(一)充分發揮政府監管和行業協會自律的作用
1.充分發揮和完善政府的監管作用。首先,政府應提高其公信度,樹立廉潔、高效的政府形象。消除尋租等腐敗現象,凈化經濟環境。其次,工商、稅務、金融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統一協調,多管齊下,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管理的社會約束機制。此外,加大對從事企業信息服務的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中介機構的認證、評定等的政府部門進行嚴格監控,杜絕由於信息生產環節的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虛假信息。
2建立完善的企業法律法規體系。首先,要建立約束市場行為的法制體系。在現階段應分兩部分著手進行。一是修改現行的相關法律和法規。如修補我國法律中有關權益保護的規定,切實維護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二是儘快制定關於徵信數據開放和徵信數據使用規範的新法案。如規範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的行為,要求其依法向社會公眾提供企業信用信息,監督企業守信狀況。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其次,切實抓好法律責任的貫徹落實,提高審判效率,加強執行力度,在短時間內採取維護勝訴者權利的法律行為。同時,還應避免地方保護,人情關係等干擾法律職能事件的發生。
3建立完善的激勵、警示、懲戒和淘汰機制。企業信用是對企業內在質量的全面考核。可以根據各企業的信用劃分誠信和失信的等級,然後對其進行信用監督。對守信經營的企業獎勵,如年檢免審、巡查免查、信用擔保、貸款貼息等措施;對不守信企業則通過創建黑名單的方式。把失信的企業公佈於眾,促使其改正;對於嚴重失信的企業則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給予嚴厲懲罰甚至吊銷執照。除此之外,還要建立預警機制,隨時註意其變化。做到實時監控。
4.深化企業產權改革。產權制度是企業能夠擁有穩定預期的保證。產權明晰,企業才會為追求長遠利益而講求信譽;產權不明晰,經濟主體就不必承擔不確定因素下決策風險帶來的損失。現實生活中,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所有者主體虛設。對於民營企業雖有明確的產權卻由於其產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而偏向於短期經濟行為。民營企業大都害怕政策的變動,政策的不穩定造威企業不穩定的利益預期,這種所有者地位是不穩固的。
5.充分發揮商業協會的作用。商業協會是依靠文化觀念、思想意識建立的一種信用合作體系。在西方社會,協會的會員企業在交易時,需要由協會出具證明,以證明企業的誠信。所有的商會協會建立起一個統一的信用信息互通平臺,哪個企業失去了信用,它就難以在這個信用體系中生存。截至2005年,我國經各級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會團體約14.2萬多個,其中全國性行業協會700多個。我國應該充分發揮商業協會的優勢,對有不良記錄的公司和個人進行約束和懲戒,使丟棄企業信用者無法生存。
6.充分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通過新聞媒介加大對不講誠信、惡意破產、粉飾報表上市圈錢企業的曝光力度,將不講商業道德的商家置於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媒體監督特有的開放性與廣泛性,在法制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其監督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二)加強企業對信用的重視和管理
1.提高企業經營者對企業信用的認識。作為企業的決策者和經營者。企業法人和專職人員對信用管理的認識程度,直接決定了企業信用體系建立的進度。應加強對企業管理者會計信息質量的教育,特別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培養其重視會計信息的經營理念。
2.強化企業員工的信用意識。企業應重視誠信文化的建設,在員工中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行業風尚。具體做法如下:一是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二是加強傳統優秀思想文化的教育,提倡誠信公德;三是提倡各行各業制定各自的職業道德;四是發揮道德輿論的監督力量,廣泛宣傳社會信用的重要性。
3.加強企業信用管理。現代企業管理中,信用管理應作為其核心內容。在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信用管理被認為是企業的生命,沒有信用的企業就沒有生存的餘地。企業的信用管理應被當作企業發展的戰略問題來對待,應在企業中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機構,做好員工、客戶的信用資料。完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培育專業的信用管理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