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業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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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就業家庭分為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就業家庭兩類。城鎮“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非農業戶籍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內退人員、辦理提前退休人員除外)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均進行了失業登記,且無一人就業的家庭,且月收入水平低下,消費能力為基本解決戶口問題,無最基本經濟來源收入的貧困家庭。農村“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農業戶籍家庭中,男16-59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既未從事一產(農,林,牧,副,漁)經營項目,又均進行了轉移就業登記,且無一人在二、三產業就業的家庭。
一、被確認定的零就業家庭其成員中已有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且有就業能力並有就業願望的作為重點援助對象。
二、家庭成員中無領取《再就業優惠證》或不符合領證條件的,可確定一名有勞動能力並有就業願望的家庭成員中作為重點援助對象10日內核發《再就業優惠證》。
三、被認定的零就業家庭,通過自主創業,組織起來就業或靈活就業的家庭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補貼。
四、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後,個人自願申報就業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憑相關證明,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五、對零就業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成員參加及能培訓的,給予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零就業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學習的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每一學年給予1000元補貼。
- 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對符合條件並經認定的零就業家庭,確定1名有勞動能力並有就業願望的家庭成員作為重點援助對象,及時核發《再就業優惠證》,併在“就業困難對象類型”中註明“零就業家庭”。
- 補貼
就業獎勵補貼
對安置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20%,同時每安置1人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補貼;對通過自主創業、組織起來就業或靈活就業的零就業家庭,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
對安置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均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領取《再就業優惠證》零就業家庭成員靈活就業後,個人自願申報就業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憑相關證明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基本養老保險每人每月定額補助130元,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月定額補助10元。
對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為零就業家庭推薦就業,並與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的,給予一次性100元職業介紹補貼。
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對零就業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成員參加技能培訓的,給予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零就業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學習的,每一學年給予1000元補貼。
- 援助
就業服務援助
對有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制定一份就業服務檔案,實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根據其自身素質、家庭情況、求職意願、培訓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援助計劃,疊加使用再就業扶持政策措施。對有較強勞動能力和急需就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要簽訂一份就業服務承諾,保證一定時間內免費提供三次崗位推薦、一次職業指導、一次職業技能培訓推薦。
就業崗位援助
針對零就業家庭特點,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各地就業資金結餘部分要重點用於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實現對零就業家庭就業托底安置。要實行相應政策扶持,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實現穩定就業。在繼續做好社區保潔、保綠、保全等崗位開發的基礎上,通過發展非正規就業組織,有組織地開發社區配送、小區物業管理、病殘(疾)人看護、小學生接送、維修等社區就業崗位。積極推廣居家就業的模式。通過發展手工編織、縫紉織補、簡單加工等家庭手工業和居家養老護理、小飯桌等形式,使有勞動能力但受一定條件限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居家實現就業再就業。通過送崗到家、送人上崗等有效形式,使有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及時瞭解崗位信息,儘快實現就業。
創業服務援助
對有創業願望和能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要優先納入“創業扶持工程”的服務範圍,為其提供政策、場地、培訓、服務、維權等多方面扶持,鼓勵、支持其自主創業。
生活援助
積極協調民政、教育、衛生、工會、婦聯等部門,將零就業家庭作為社會救濟、社會捐助的重點對象,給予生活、就醫、子女就學等援助。
“一對一”結對援助
各級領導幹部和共產黨員要帶頭深入零就業家庭,實行結對幫扶,並確保幫扶到底。
第五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採取多種就業形式,拓寬公益性崗位範圍,開發就業崗位,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
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援助。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確認屬實的,應當為該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適當的就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