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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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銷售收入是指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應作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該項目主要包括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貨物、財產、勞務視同銷售收入,以及其他視同銷售收入。
(一)按本企業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類開發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確定;
(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1.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二、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贊助實物、無形資產和服務等資產捐贈、贊助事項不能同時滿足會計準則中銷售收人確認的條件,會計核算時不作為銷售處理。
企業對外捐贈、贊助資產原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對其賬麵價值、發生的清理費用、相關稅費等進行歸集,最後將餘額轉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其他實物、無形資產和服務按賬面成本從“原材料”、“無形資產”、“產成品”、“項目成本”等科目轉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同時,發生的增值稅或營業稅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三、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償債(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餘額,借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麵價值的差額,應當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非現金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本書“收入”相關規定,按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2.非現金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其公允價值和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非現金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等投資的,其公允價值和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四、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職工福利(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非貨幣性福利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或商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五、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利潤分配
核算方法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