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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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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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是指泛指各種用於發展科學技術事業而支出的費用。科研經費通常由政府,企業,民間組織,基金會等通過委托方式或者對申請報告的篩選來分配,用於解決特定的科學和技術問題。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大多數國家都非常重視對科研的經費投入,科研經費占國家或者地區GDP的比重可以反映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對科研的重視程度。
科研經費的管理只是從財務管理這個單一方面進行的,科研單位財務部門就不同科研經費來源的經費歸集起來進行統一管理,但是由於科研經費的不同來源導致其相關制度存在很大差異,因此便無法從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進行控制。縱向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主管部門批覆的預算範圍和開支比例規範使用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必須按照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經費使用用途、範圍和開支標準,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辦法,合理、規範使用科研經費。科研經費預算經批准後一般不作調整。支出預算中的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預算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但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經科研財務管理科審核確認,可以根據項目研究需要調整執行。確因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而必須對項目經費預算進行調整,超過上述控制範圍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科研財務管理科審核後,按程式報主管部門批准。
同時,國家尚未出台針對科研管理監督地審計規定,很多科研單位對科研經費利用監督不佳,科研單位審計部並未充分起到其在科研經費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後的精度審計的職能,而只是針對科研結題完成後才開展審計工作。同時,與外部審計相比,科研單位的內部審計部門,存在著審計人員缺少、專業能力差、獨立性受本單位影響等固有局限,從而使得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是否反映真實情況便很難保證。因此,對於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存在的漏洞無法及時發現和應對,經費管理制度地執行不力,科研經費便無法有效使用,同時科研腐敗也便無法有效地遏制和杜絕。
科研經費的問題[1]
1.科研經費來源的多元化造成了管理與核算的複雜性隨著科研體制改革、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推進和變化,科研單位經費也不再僅限於某一單一渠道。就目前而言,當前,我國科技項目經費,主要來自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此外還有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農業部等其它的部委。有兩個主要的研究經費,縱向科研經費,主要由各級政府部門和有關基金會發佈,另一種是橫向科研經費,是社會其他部門提供資金。不同的經費來源給科研單位對於經費的管理過程中的預算、支出和財務決算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2.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多但條款設置不合理,經費使用信息失真科研經費來源的多元化,造成了現在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多種多樣的現狀。然而經費管理辦法中也相應存在一些並不不合理的條例,在某種程度上打擊了科研工作者全心全意進行科研工作的熱情。就我國目前縱向科研經費管理規定而言,課題組的科研人員不能從課題費中列支勞務費或只許列支少量勞務費。
3.科研經費管理缺少完善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機制科研經費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科研單位制度不完善,制度的執行不嚴格等,缺乏財政部負責與科研部門和項目平臺和信息共用。內部控制制度的研究單位是不完美的,國家也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相關的規範和制度缺失。
4.缺少有效的績效評價機制科研項目結題完結後,往往只是關註經費預算與決算的相符程度,而並不太關註經費使用的績效情況,導致一些編製虛假經濟事項套取經費的現象。就科研經費績效審計視角來看,目前對於科研經費管理和審計缺乏整個過程系統管理的管理。
科研經費的措施[1]
1.統一經費管理的制度,健全的科研經費管理體制科研單位的相關部門應該對症下藥,針對本科研單位科研經費實際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問題,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及科研經費的不同特點,建立科學、合理、規範的經費管理體制,並且在遵守管理辦法的基礎上,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與之相適應的管理辦法。財務部門、科研管理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及審計部門和課題組要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科學工作機制。 2.樹立科研經費成本核算意識,加強科研經費財務管理要重視對科研經費收入的審計並加強監督管理,保證不同來源的科研經費收入歸於財務部門進行集中管理核算;要從根本上防範和消除科研經費脫離監管而不當使用,形成體外迴圈。
3.強化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加大科研經費審計力度和範圍科研經費的預算應當滿足課題研究的現實需要,要建立財務部門和科研部門之間溝通交流和信息共用的平臺,保證科研經費使用和監督的順利進行。科研審計部門對於科研項目要不定期地審計和監督,而對於科研經費則要採取定期檢查和抽查其使用情況,評估使用效果。
4.建立有效的科研經費使用績效評價體系在進行科研項目的審批中,都會評估該科研項目預計的經濟效益和能夠產生的成果。那麼,科研經費地投入能否產生對社會有益的成果和效益是衡量科研項目的重要依據之一。因此要建立有效的績效指標評價體系。同時,績效考核不能彈出通過財務指標和經濟指標予以評價,還應當利用一些非財務指標進行綜合考核,全面判斷科研經費的使用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