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行業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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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行業組織又稱旅行社行業協會,是指旅行社為實現本行業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標,在自願加入的基礎上組成的民間組織。
它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旅行社行業組織是民間性組織,而非官方機構或行政組織。
2)旅行社行業組織是旅行社為實現單個企業無力達到的目標而組成的共同利益集團。
3)旅行社是否加入行業組織完全出於自願,而且可以隨時自願退出。
行業組織是任何一個行業都不可忽視的力量,旅行社的經營管理人員應具備有關行業組織的基本知識。[1]
旅行社行業組織的功能[2]
對於任何一個行業來說,行業組織都是一種不可忽視的力量。它會對特定行業內企業的發展產生極為重要的影響。因此,旅行社經營管理人員應具備有關行業組織的基本知識,併在旅行社獲准營業後,就是否申請加入某個行業組織做出決策。旅行社行業協會具有服務和管理兩種功能,其作用表現在以下幾點。
(1)與政府機構或其他行業組織商談有關事宜。
(2)加強協會成員問的信息溝通,定期發佈統計分析資料。
(3)調查研究協會成員感興趣的問題,向協會成員遞交研究報告;定期出版刊物,向協會成員提供有效信息;開展聯合推銷和聯合培訓等活動。
(4)旅行社行業協會的管理職能,是指擬訂協會成員共同遵循的經營標準、制定行規會約、進行仲裁與調解。
但需要指出的是,行業協會的管理職能不同於政府旅游管理機構的職能,它不帶有任何行政指令性與法規性,其有效性取決於協會本身的權威性和凝聚力;其次,旅行社行業協會管理的範圍,取決於自願加入該協會的旅行社數量,只要有一家旅行社不願入會,行業協會便不可能實現全行業管理,而政府旅游管理機構始終具有全行業管理的功能。
旅行社行業組織的形式[2]
旅行社行業協會一般採取直線職能式的組織結構形式,具體機構設置如圖所示。
作為民間團體,旅行社行業協會的經費主要來自成員的會費,政府撥款或各種捐助不是協會經常性的經費來源。旅行社行業協會的章程應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其解釋權在協會理事會。
重要的旅行社行業組織[2]
1.世界旅行社協會(WATA:World Association of Travel Agencies)
世界旅行社協會經瑞士法律批准,於1949年正式成立,總部設在El內瓦,現有來自100個國家和地區的232個城市的240個會員,是一個由私人旅行社組織而成的世界性非營利組織,其宗旨是將各國可靠的旅行社建成一個世界性的協作網路。
全體會員大會是其最高權利機構,下設執行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和總裁委員會。執行委員會負責實施大會的決議;管理委員會主持處理日常工作;總裁委員會由各地選舉出來的總裁組成,負責各地會員與日內瓦總部之間的聯繫,每年召開一次地區性會議,討論地區問題、協調地區活動。世界旅行社協會在一個或兩個同一語種國家內任命一名副總裁,負責協調各會員國的活動,包括組團、合作促銷、各國文件的提供等。設在日內瓦的常設秘書處向會員提供各種幫助和一些服務性項目,如提供旅游信息、文件和統計資料等。協會自1951年開始每年出版譯本綜合性的世界旅游指南《萬能鑰匙》(Master Key),它包括6000家飯店的價格和設施介紹,70多個國家旅行游覽勝地的介紹和價格情況。
凡財政機構健全、遵守本行業規定的旅行社,均有資格成為世界旅行社協會的會員。超過300萬人口的城市,可有1名旅行社代表參加該組織,4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可增加1名。會員旅行社必須同時經營出境和入境旅游業務,如果同一城市內沒有同時經營出、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協會可以指定一家專營出境旅游業務和另一家專營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為其會員。申請入會者嚮日內瓦常設秘書處遞交申請書。
協會幫助會員享有一定的優惠權。會員可憑預訂交換證在世界任何地方為其顧客提供預訂飯店旅行社的其他服務項目。協會正式語言為英語和法語。經費來源於會員交納的會費、存款及出版發行資料性手冊的收入。
2.世界旅行社協會聯合會(UFTAA:Universal Federration of Travel Agents Association)
世界旅行社協會聯合會於1966年11月22日在義大利的羅馬成立。它由1919年在巴黎成立的歐洲旅行社組織和1964年在紐約成立的每周旅行社組織合併而成,總部設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
世界旅行社協會聯合會(以下簡稱聯合會)是一個專業性和技術性組織,其會員是世界各國的全國性旅行社協會,每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全國性的旅行社協會代表該國參加聯合會。其宗旨包括:①團結和加強各國全國性的旅行社協會和組織,並協助解決會員問在專業問題上可能發生的糾紛;②在國際上代表旅行社會員同旅游業有關的各種組織與企業建立聯繫,進行合作;③確保旅行社業務在經濟、法律和社會領域內最大限度地得到協調、贏得信譽、受到保護並得到發展;④向會員提供所有必要的物質、業務、技術的指導和幫助,使其能在世界旅游業中占有適當的地位。1987年年底,聯合會共有83個國家的全國性旅行社協會參加,代表1445家旅行社和旅游企業。此外,聯合國還接納有營業性執照的旅行社為“聯繫會員”,聯合會現有聯繫會員1249個。
聯合會的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大會、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和總秘書處。其主要活動為每年一次的世界旅行代理商大會,並出版月刊《世界旅行社協會聯合會信使報》(Courtier UFTAA)。
世界旅行社協會聯合會自1974年以來一直同我國保持著友好聯繫,曾多次來函邀請中國國際旅行社加入聯合會,參加聯合會召開的全體大會等,但是,我國旅行社尚未正式加入該協會。
3.世界旅游組織(WTO)
它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全面涉及旅游事務的全球性政府間旅游組織。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國際官方旅游組織聯盟(IUOTO),1975年1月2日正式改用現名,總部設在西班牙的馬德里。
世界旅游組織的宗旨是:通過推動和發展旅游,促進各國經濟發展和繁榮,增進國際問的相互瞭解和維護世界和平。我國於1983年加入世界旅游組織。
世界旅游組織每年提出一個口號,世界旅游組織1979年9月第三屆代表大會上正式確定每年9月27日為世界旅游日。
4.太平洋亞洲旅游協會(PATA)
它是一個地區性的非政府組織,成立於1951年,原名為太平洋地區旅游協會,1986年改為現名,總部設在美國的舊金山。此外還設有兩個分部:一個設在菲律賓的馬尼拉,分管該協會東亞地區事務;另一個設在澳大利亞的悉尼,分管該協會南太平洋地區事務。
該組織的宗旨是:發展、促進和便利世界其他地區的游客前來太平洋地區各國旅游,以及太平洋地區各國居民在本地區內開展國際旅游。我國於1993年加入該協會。
太平洋亞洲旅游協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並舉辦旅游交易會。
此外,還有許多區域性的旅行社組織,如加勒比地區旅游經營商協會(ACTO),以及國家間的旅行社組織,如波蘭美國旅行代理商聯合會(SPATA)等。
1.中國旅行社協會(CATS)
中國現有的旅行社行業協會主要是1997年10月27日在大連正式成立的中國旅行社協會(China Association of Travel Service)。本協會由中國境內的旅行社按照自願原則組成,並經國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法人社會團體,接受國家旅游局和民政部的領導與管理。作為中國旅游行業的專業性協會,在業務上接受中國旅游協會的指導。
中國旅行社協會的宗旨與任務,在中國旅行社協會章程第五條和第六條中做出了規定。其中第五條規定:“本協會的宗旨,是溝通會員與政府部門間的聯繫,協調會員與其他方面的關係,加強會員間的聯繫,規範會員的行為,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服務。”章程第六條規定:“本協會的主要任務:一、貫徹執行國家旅游發展方針和旅行社行業政策法規;二、進行旅行社調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三、向政府及社會有關方面反映會員的合理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四、制定、實行行規行約,實現行業自律;五、編製會刊,召開研討會,為會員提供信息化服務;六、進行行業人力資源開發;七、積極開展與海外旅行社協會及相關行業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八、完成政府部門交辦的事宜。”協會實行團體會員制,所有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守法經營、無不良信譽的旅行社及與旅行社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的單位和各地區性旅行社協會或其他同類協會,承認和擁護協會章程,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應盡義務的均可申請加入協會。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協會設立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其職權。
協會對會員實行年度註冊公告制度。每年年初會員單位必須進行註冊登記,協會將符合會員條件的會員名單向社會公告。
《旅行社之友》為協會會刊,每月一期,免費為會員單位送閱。協會聘請北京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作為協會常年法律顧問,為會員單位和旅行社提供法律服務和咨詢,並代理委托訴訟業務。
2.青島旅行社協會
青島旅行社協會(簡稱青協)成立於1998年,是經民間組織管理局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間社團。經過六年的時間,青協的會員從30家發展到193家,占全市旅行社總量的87%,首創國內新高。此外,青協還開辦會刊《旅行社之音》,為企業及時瞭解行業內外信息提供了交流平臺。
(1)協調企業與政府的關係。協助政府進行整頓旅游市場等各項工作,向主管部門反映並協助解決企業的難點問題,積極配合旅游局搞好旅游促銷工作。
(2)增強行業自律,建立誠信制度。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為旅行社行業規範化服務提供了依據;按規章制度辦事,嚴懲違規行為,堅持行業自律。例如,通過對會員單位的規範化管理,特別是利用經濟製裁,很好地解決了旅游企業之間的拖欠款難題。
(3)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青島旅行社協會幫助會員提高經營效率、增加經濟效益;利用行業的規模優勢,與相關行業協調,為會員爭取最優價格,如景區景點的會員價以及大幅度降低旅行社責任險的保費(大約50%)等。
(4)維護旅行社的合法權益。聘請律師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及時解決會員單位經營中的法律問題,為會員單位依法經營以及對其進行規範化管理創造條件。
(5)推行旅游業標準化工作。在青協的努力下,經過兩年多的時間,共有青島國旅、青島中國神州旅行社等25家旅行社通過了ISO9001國際質量認證體系的認證,為旅行社行業與國際接軌,按標準、科學規範管理奠定了基礎。
(6)宣傳促銷。開拓旅游市場,開發旅游資源,組織各種旅游交易會,增加會員與其他旅游企業的聯繫,擴大旅游市場範圍。
“青協”是自上而下、自願組織的民間組織,以為會員服務為宗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發揮其橋梁和紐帶作用,溝通政府和企業的關係;堅持廉政建設,推行行業自律。在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階段,協會有些職能還不能到位的現狀下,“青協”利用經濟杠桿的作用,積極為會員謀求利益,並向政府爭取更多的政策。
“青協”已經具備了旅游發達國家在市場經濟下自發形成的協會雛形。在轉型時期的中國旅游業發展的過程中,這種新型的旅行社協會的發展模式值得研究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