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性購買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恐慌性購買(Panic Buying)
目錄 |
恐慌性購買是指因對政策或形勢的不確定性或因恐慌而引發的搶購行為。
恐慌性購買是指在預期受災或察覺有可能發生災難時,商品價格高漲或短缺等情況下,大批消費者大量購買超過自已短期需求的一種群體不理智的市場行為。例如,2005年吉林化工廠爆炸,市民搶購礦泉水; 2008年全球糧食危機,糧食被恐慌購買等。
每逢大的傳染性疾病來臨和大災難發生,總會有市民受傳言所影響,盲目消費。一旦發生流感、禽流感,板藍根、蓮花清溫膠囊等藥品就會被搶購,導致脫銷。在車市方面,北京出台搖號限牌政策,天津實行限購、限行“雙限”政策,杭州、南京限牌政策等,都曾導致車市“爆棚”。
2003年因非典引發的大搶購,當時大蒜據說能防非典,賣到了10塊錢一斤;
2011年日本福島核危機,中國多地陸續爆發食鹽恐慌性搶購,報道稱鹽價暴漲15倍,由原來的1元一袋變成15元一袋。
恐慌性搶購中,普通民眾作為無助的群體,他們盲目的聽從他人傳言,由於擔心漲價或貨品緊缺,到處搶購各種商品。可能不明確購買後有沒有用、有什麼用,先買了再說。這種不成熟的消費心理往往被商家利用,作為一個噱頭進行炒作。比如日本發生“核危機”後,許多地方市民聽到傳言:日本福島核輻射會對海水造成污染,海鹽製作出來也會有輻射,以後很難買得到清潔的沒有輻射的食鹽了。所以才瘋狂搶購食鹽。
1、謠言與投機相伴而生。謠言使民眾產生恐慌,投機使商品出現短缺併進一步加劇民眾恐慌。
2、恐慌性購買的商品其需求價格彈性小,相近似的替代品較少,甚至沒有。
3、短期內商品供給很難增加,或者要保證供給增加則需要大幅提高供給成本,供給彈性小。
4、持續時間較短,在公共信息得到澄清和商品供給恢復正常的條件下,恐慌性購買即會終止,商品價格和供求數量會恢復至正常水平。
5、恐慌性購買發生於特定的環境,如受災或預期災難、或者民眾長時間面臨某種威脅內心處於焦慮狀態。當誤導性消息或謠言廣泛傳播時,恐慌性購買行為便成為內心焦慮釋放的一種途徑。
恐慌性購買是一種群體非理性的市場行為,能在短期內引起市場供求和產品價格的劇烈波動,會給市場秩序和市場經濟主體的利益帶來危害。其危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發出虛假的市場供求信號。恐慌性購買使供求基本平衡的市場供求信號。恐慌性購買使供求基本平衡的市場狀態轉變為短期內供求之間巨大的矛盾,影響經濟主體的預期、決策以及將來的行為,扭曲市場資源配置,並且為將來的市場供求不平衡帶來隱患。
2、擾亂了市場秩序。謠言、投機和搶購對平穩運行的市場秩序造成破壞,使市場失靈,帶來交易費用的提高。
3、強化了經濟主體的投機心理,易使社會形成投機之風。部分投機者和早期搶購者從商品漲價中獲得高額投機利潤,會吸引更多資本加入投機隊伍中。
4、易引起政府越位和缺位並存。為了平息恐慌性購買,政府需要花費很多精力處理市場恐慌,極易導致政府對市場的過度干預;這反過來影響了政府將人力、物力和財力用在市場上最需要政府發揮作用的地方的機會,造成政府缺位。
1、不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環境。
相比西方歷經幾百年發展成熟的市場經濟制度,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環境有很大的不同:一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脫胎於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並且受其影響較深,市場受政府干預的力度大;二是市場運行制度建設滯後,市場體系不健全不完善,某些局部市場偶爾出現壟斷、串謀和人為操縱;三是適應於市場經濟的“非正式制度”尚待形成和完善。因此當市場波動時,市場自身對波動缺乏有效的抑制機能難以減緩波動,再加上民眾缺乏成熟的消費觀念,恐慌性購買便會產生,如果不及時疏導則會愈演愈烈。
2、公共信息傳導不暢。
當前正處於國際互聯網的鼎盛時期,信息能以極快的速率和極大的容量通過各種途徑瞬息傳出,但是,由於公共信息渠道受管制,在特別時期為了避免民眾的大恐慌,官方發佈的信息有時較為隱晦,甚至很難在第一時間被批露。因此,官方信息往往滯後於其他信息,造成信息傳導不暢,給群體性的恐慌性購買留下了時間醞釀。市場主體信息不對稱並且缺乏有效的雙向及多向溝通渠道和媒介,當市場信息迅速變化並加深利益不一致的各類主體之間的矛盾時,各種小道消息及謠言便廣泛散播,給市場帶來了恐慌。
3、消費觀念不成熟。
在不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環境下,消費者預期受市場各種非正常波動的限制,難以形成較成熟的消費觀念。例如,民眾易受報道宣傳和各種打折的誘惑,重品牌不重價值,消費攀比,漲價的心理承受能力差以及消費的從眾心理影響等。當這些不成熟的消費觀念在突發各種消息以及謠言的煽動下,特別在市場信息與個人信息基本一致的條件下,強化了個人對商品價值的心理預期,進一步強化了購買行為。
4、投機現象大量存在導致恐慌性購買加重。
當由於受災或者預期潛在災害以及各種信息誤導等帶給民眾心靈衝擊時,投機資本趁機進某種商品市場,通過囤貨、限制銷售數量控制供給製造人為恐慌,加劇市場混亂導致恐慌性購買。例如,2010年部分農產品價格的混亂就有投機資本的參與,今年“菜賤傷農”發生的部分原因就是去年農產品投機的惡果。
2016年上半年,優惠政策出台、人們普遍預期房價上漲的形勢下,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房地產市場出現了“恐慌性購買”的跡象,居民蜂擁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交易,一些新樓盤在一天內就銷售一空。媒體稱,上海的房地產市場出現了“恐慌性購買”的跡象,一些新樓盤在一天內就銷售一空。寶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由於人太多不得不實行限流,還有50名警察到現場維持秩序。
恐慌性購樓現象源於“自住需求 改善需求”兩股力量積極入市、首付貸等場外配資導致樓市需求提前入市、高凈值人群資產配置需求等因素影響,也有“地王”頻現助推樓市火熱、“少量多批”、捂盤惜售等開發商營銷手段炒作,也有國家寬鬆的貨幣政策、地方政府“救市”政策的刺激。於是,恐慌性購買衝動的心理瀰漫瀰漫了整個市場。市民對房子價值的判斷失去最基本的理智,大量的購房者完全不從自己本身的需要和能力出發,某段時間內對房子哄搶。
恐慌性購買是不理智的消費行為,使市民花“大頭錢”、買大單,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也嚴重透支了未來的購買力。如果買了很多暫時用不上的食鹽、板藍根、電器之類商品,可能有損失,但是消費者可能承受得了。但是作為大宗不動產,市民不顧及個人的具體情況和實際條件,恐慌性買了房子,可能損失就會更大。有的人傾其所有,孤註一擲,多方借錢,甚至還把養老的錢都用在搶購商品房上。對於是“剛需”的消費者,還有情可原,但對於用房子作為投資理財工具,期待更大的升值空間那些購房者,可能會有很大損失,弄不好就像在股市被“套牢”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