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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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人事管理(Audit personnel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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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審計人事管理[1]
審計人事管理是指對審計人員進行選拔、使用、考核和培訓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
審計人事管理的內容[1]
(一)審計人員的選拔和任用
1.選拔任用審計人員的原則。
審計機構的工作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與能否恰當地選拔和任用審計人員有關。選拔和任用審計人員,應本著因事擇人、任人唯賢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進行。
(1)因事擇人。即根據審計工作的性質和審計工作的需要,結合每個審計人員自身所具備的資格和專業特長,將其安置到相應的崗位上,做到人盡其才。
(2)任人唯賢。即在錄用、晉升審計人員時,應完全以被選人員所具有的品質、操行、技能的優劣作為用人的依據,做到知人善任。
與國家其他政府部門的用人機制相類似,審計機關選拔任用審計人員,特別是各級次的負責人時,也應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候選人經民主推薦後,由組織人事部門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任用。
2.選拔任用審計人員的方式。
(1)考任制。即根據不同職位對各類專業人才的不同要求,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錄取。實行考任制必須遵循平等競爭的原則,同時應註意考試成績不一定反映應試人員的全部特長和能力,還應結合其他方面的考核結果,加以綜合評價。
(2)委任制。即根據幹部審批許可權,由上級組織的人事部門直接指定下屬領導幹部。
(3)選任制。即通過民主選舉方式確定幹部的選拔和任用。
3.審計人員的合理配置。
審計機構選拔和任用審計人員時,應充分考慮審計職業自身的特點,從審計機關整體和全局出發,配備好審計人員的基本構成,形成合理、有效的審計人員群體結構,以使其整體功能最佳。
(1)審計人員知識結構的合理配置。知識結構是指各類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在廣度和深度上的不同組成。審計機構中應配備具有各類專業知識的人員,以滿足各類審計業務的需要。
(2)審計人員能力結構的合理配置。能力結構是指同一層次或不同層次審計工作能力水平的不同組成。審計機構中應配備具有高級、中級、初級等不同層次的人員,並各占合理的比例,以適應各種審計工作的需求。
(3)審計業務過程中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即根據每一個審計任務的特點,確定其所需的審計人員技能和專業性質及人員數量,要確保具有所需專業技能的審計人員總數與每個審計任務的審計業務量相適應。
(二)審計人員的考核
審計機構考核審計人員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審計人員在各方面的表現作出客觀、綜合的評價。
1.考核內容。
對審計人員的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即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能,即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勤,即審計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績,即審計人員所取得的工作成績和結果。
2.考核程式。
對審計人員的考核,應遵循以下程式:(1)工作述職。由被考核者寫出年終總結或述職報告,填寫考核表,併在考核小組述職。(2)核實情況。由主管領導或考核小組根據審計人員述職中所涉及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果進行逐一核實。(3)綜合評價。根據核實結果,對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評價,作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的結論。
3.考核方式。
對審計人員的考核,通常可分為四種方式:定期考核與經常考核,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一般是指一年一度的年終考核;經常考核是指不定期的隨時考核;定量考核是指以數量指標為標準的考核;定性考核是指按審計人員的德、能、勤、績進行的綜合評價。為了使考核制度真正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必須實行定期考核與經常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並將考核結果與必要的獎罰措施相掛鉤。
(三)審計人員的培訓
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是促使審計人員接受新觀念,更新和補充新知識、新技能的重要途徑。它將有利於審計人員隨時應付內外部工作環境的變化,適時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新任務、新問題。
1.培訓內容。
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主要有:國家新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包括國家巨集觀的經濟政策,審計及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制度等;審計人員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包括各級次審計人員應遵守的各項審計職業規範與要求;審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包括為適應時代變化所需掌握的新知識與新技能。
2.培訓方式。
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離崗培訓、業餘培訓、基礎培訓、提高培訓等。
審計人事管理的特點[2]
審計人事管理有其自身的本質特點:
其一,審計人員在進行經濟監督的過程中,除了涉及到與領導者之間的被領導關係以及與其他審計人員之間的同事關係外,還要面對與被審單位人員之間的監督關係;
其二,審計人事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非經濟性的;
其三,在管理方法上更多地適宜採用“軟的方式”,如培養責任感和事業心,而非工作定額、經濟獎懲或行政手段等“硬的方式”。顯而易見,對審計人員這類特殊經濟警察的管理,需要更多地藉助於社會學和心理學的研究成果。
審計人事管理的任務[3]
審計人事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根據審計目標和任務的需要,選拔培養合格的審計人才,為實現審計目標、完成審計任務提供主觀條件。具體來說,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為審計組織選拔優秀的審計人才,並形成合理、有效的審計人員群體結構。這表明,審計人事管理不僅僅要選好每一個審計人員,而且,要從審計組織整體和全局出發,配備好審計人員的基本構成,以使其整體功能最佳;
第二,合理組織審計人員的審計分工和協作,明確各自的審計職權。審計組織應根據審計活動的規律和需要,科學地安排、使用審計人員,明確其審計責任,保證人盡其才,以充分發揮審計人員的最大效能,完成審計任務;
第三,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審計組織應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對審計人員進行培養、訓練,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和業務技術素質,為開展審計活動奠定基礎;
第四,正確評價審計人員的功過是非,執行有獎有罰的制度。通過審計人員的功過評價,表彰先進,鼓勵後進,以更加激發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熱情。
審計人事管理的意義[4]
(一)審計人事管理可以促進審計事業的發展
人們常講人的因素第一,一項事業的興衰成敗關鍵取決於人的因素。人事管理在國家行政管理體制中,處在特殊重要的地位,起著重要的作用。科學合理的人事管理能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所以,加強審計人事的管理不僅可以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更對進一步發展我國的審計事業具有長遠意義。
(二)審計人事管理可以開發審計人力資源
審計人事管理主要是審計專業人才的管理。目前我國審計現狀是審計人員少、任務重,特別是一些專業審計的人員,例如,建築施工審計人員、經濟效益審計人員都很缺乏。審計人事管理應發現和培養審計人才,善於有效使用人才,因此,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是開發人力資源的重要途徑。
(三)審計人事管理是審計機構內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
加強審計監督,必須有一支政治、業務素質較高的審計隊伍。這是完成審計任務的重要保證,選好、用好審計人員可充分發揮其工作的積極性,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質量,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審計人事管理是審計管理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