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制度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社會福利制度(Social Welfare System)
目錄 |
社會福利制度是指在特定的社會裡一套有關人類需要的和人類相關的理念、資源、機構和專業人員等制度設置,它同經濟制度、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和教育制度一起成為維繫社會運轉的機制。
廣義的社會福利制度:包含人類社會中所有有利於改善人的福祉的制度設置。(所有的制度、機構、科技、經濟、公共服務團體)。狹義的社會福利制度:只是將直接同社會服務和福利資源配置相關的制度設置包括在內。
在社會福利制度中,主要構成要素有資源(物質與金錢)、組織(機構)、人力(社會工作者和其他專業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外在制度和環境系統等。
社會福利制度的核心是:通過人為努力去建立一系列規則,這些規則構成的制度可以化解、分擔、防範社會成員在生活中的風險。社會福利制度發展的終極目標是建立滿足人類需要提升人類福祉(wellbeing),它包含著人類對美好、幸福、平等、公正的嚮往,是人類追求理想的產物。制度是社會福利中的最重要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應該是社會福利研究者最關心的領域之一。
社會福利制度受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影響最大。社會福利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一是物質基礎,二是政治條件。物質基礎決定社會福利資金的籌措,政治條件決定福利資源的分配與推行。
社會福利機構、政策與服務模式等也毫無疑問地受上述制度的影響與制約。同時,社會福利制度本身的功能與效力也影響著家庭、市場以及政府等系統在社會福利資源與服務提供中的作用和能力。
對一個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體而言,社會工作專業是必不可少的。社會福利制度是為滿足公民的社會需要、解決社會問題而設置的專門制度,它必須透過社會服務體系來實現上述目的。因此,若缺乏與之相應的社會服務傳遞體系,即社會服務的管理、規劃與傳輸,則無法實現服務與人的需要的相互聯結。社會工作專業則正好充當了社會服務傳遞體系的角色,發揮著滿足社會需要和解決社會問題的功能,並對促進社會穩定和社會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社會福利制度本身代表著一系列有組織的專業服務結構與內容,它們彼此相互聯繫與依賴。
始於20世紀80年代的經濟體制改革帶來了社會結構的巨大變化,傳統福利制度日益暴露出一系列不適應新社會環境的弊端:
首先,國有企業改革必然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的經濟實體,它們要與所有企業一起參與市場競爭,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尤其是一些老企業,由於背負沉重的職工福利負擔,所以難以與新生企業公平競爭,面臨更大的破產風險,而且職工所在的企業一旦破產,職工極其家庭能夠獲得的福利待遇將沒有了著落,生活將立即遇到極大困難;
其次,企業的福利待遇將企業與職工緊緊地栓在一起(例如單位分配的住房、職工子弟就讀的子弟學校等,形成了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人身依附關係),不同企業或單位,職工的福利待遇會有很大差異,有些單位職工的福利甚至高於工資,這就阻礙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
第三,優厚的福利待遇由於是平均分配,所以不但沒有發揮它激勵勞動者積極性的功能,反而助長了人們的懶惰和依賴心理,影響企業的效率和發展;
第四,經濟體制改革帶來經濟結構多元化,農村人口流入城鎮,進入不同所有制企業和單位就業,他們連應當享受到的社會保險待遇都享受不到,何談享受社會福利待遇,這種從制度建立之初就對農民實行的不平等待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不能再延續下去,否則會繼續擴大城鄉差距,城鄉隔離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也無法打破。可以看出,在市場經濟下,傳統福利制度不但不能適應不同社會成員的需求(我國現有的社會福利服務只能滿足5%的社會需求,這裡的社會福利服務主要指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的養老和寄養機構),而且直接對企業的發展,最終也對整個經濟的發展產生影響,也會釀成社會不穩定因素。改革傳統的福利制度勢在必行。
1993年4月,民政部發佈了《國家級福利院評定標準》,同年8月,民政部又發佈了《社會福利企業規劃》。1994年12月,民政部發佈了《中國福利彩票管理辦法》。1997年4月,民政部與國家計委聯合發佈《民政事業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指出,殘疾人可以由過去單一的在福利企業就業改變為在福利企業或分散就業。1999年12月,民政部頒佈了《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從這些法規可以看出,無論是社會福利院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福利資金的籌集,還是殘疾人就業,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等,民政部門作為我國福利事業的主管機構將把我國的社會福利事業逐步從官方舉辦引向社會舉辦,並按福利需求設立福利項目,例如將原來單一的以集中收養孤寡老人的養老院,按照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設立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護理服務、老年家政服務等福利項目,並面向所有有福利需求的老年人。民政福利的社會化不僅使民政福利走出封閉,而且提高了民政福利機構的效率。與此同時,社會辦的福利機構也在迅速發展。尤其是社會辦的社會福利企業,其發展勢頭甚至超過了官辦福利企業,有數字表明,到20世紀90年代末,官辦福利企業占福利企業總數從65%下降到14%,社會辦的福利企業從35%上升到86%,就業的殘疾人數占到福利企業就業殘疾人總數的84%。
企業職工福利改革,在初期,通過實行承包責任制,將企業的福利設施對外開放。到了20世紀90年代,在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的社會背景下,在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絕大多數企業和單位打破過去封閉運行的模式,成立了面向社會、有償服務的勞動服務公司,並逐漸與原單位脫鉤,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並參與市場競爭。例如,絕大多數的房修公司、托兒所、幼兒園、理髮店等都是從原來的企業或單位剝離出去的、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住房福利改革,1989年國務院頒佈《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改革的實施方案》後,城鎮居民福利分房開始向住房商品化、私有化方向改革。1994年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以標準價出售公房,1998年底,中央政府宣佈停止企事業單位的福利分房後,職工按標準價購買了住房。同時確立了由單位和職工各繳費50%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併為職工建造和出售經濟適用房。有些城市為居民提供廉租房或房租補貼。
教育福利改革,讓人們感到壓力的是始於20世紀80年代將原來高等院校的助學金制度改為貸學金制度,後來高校學費一路攀升,城市重點中小學校也要收取贊助費。農村義務教育由於失去集體經濟的支持而將負擔轉嫁到了農民身上。由於計劃經濟時期平均主義的分配製度被打破,人們的收入出現了差距,一部分人先富了起來,收費昂貴的私立學校應運而生,先進的教學設備、優秀的師資、獨特的教學方法,為富人的子弟提供了優越的就學機會。從幼兒園到大學的多種辦學模式,開闢了教育領域的競爭局面,為培養出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學生提供了可能。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及其職工的數量有了較大的減少,加之國有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福利事業逐步走向社會化,因而,單位和企業對於社會福利事業的投入大大減少,負擔大大減輕。與此同時,國家和社會舉辦的福利事業在迅速發展,不斷滿足不同社會成員對於福利項目的需求。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改革雖然沒有社會保險改革進展快、步伐大,但是它正在緩慢地朝著社會化、規範化的方向發展。
高稅收和高生活水平:瑞典著名的社會福利體系構建了世界上最平等的國家之一。
英國《衛報》稱瑞典是“有史以來最成功的社會”,理由是瑞典成功地在社會平等和經濟發達之間找到了平衡。教育免費,醫療保健費用低廉,育兒機構普遍,街道整潔;在做到這些的同時還能抓住機會,掌控自己的經濟命脈。與其他許多西方國家相比,瑞典非常富有的人和非常貧窮的人都比較少,大多數人處於這兩者之間。
“瑞典模式”或者說“中間路線”背後的驅動力是社會民主黨和工會。不過其根源可追溯至19世紀,當時通過了《貧困人口救濟法》。其實還可以追溯到更早,瑞典平等主義有著悠久的歷史。
《薩爾斯巴登協議》是瑞典社會福利體系構建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該協議是在1938年由工人和雇主聯合會雙方達成的。這為延續至今的勞資關係定下了基調,體現了合作和相互尊重的精神。
上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瑞典是世界最富有的三個國家之一,幾乎無人失業,福利水平持續提高,讓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都能享受福利。
1973年的石油危機標志著瑞典福利水平提高的終結。瑞典在20世紀90年代遭到工業危機和經濟嚴重衰退的沉重打擊,很多重工業企業遷到國外或倒閉,這導致政府國庫資金減少,福利水平持續下降。
瑞典模式依然存活著,只是不像以前那樣照顧到一切。現在,醫療保健部門的私有化程度不斷增強,私立學校的數量也在迅速增加。但即便是右翼政黨也不會提議摒棄福利體制,因為選民根本就不會支持。政治傾向中偏右的本屆政府從2006年開始執政,已經採取了一些舉措,如縮短長期病假者享受補貼的期限,但基本結構沒有改變。
儘管瑞典人為維持自己所珍視的社會福利體系仍然繳納很高的稅款,但瑞典已不再是世界上課稅最重的國家。從收入分配情況來看,瑞典仍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貧困水平最低的國家之一。瑞典在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排行榜上一直名列前茅,該排行榜根據平均預期壽命、教育和生活水平等指數對世界各國進行排名。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瑞典在世界最富裕國家中的排名有所下滑,青年和移民中的失業率相對較高。有人批評說,慷慨的福利措施不利於調動工作積極性,有些人確實依賴瑞典模式的核心,也就是社會保障體系,無所作為。但瑞典社會總的來說仍然保持公平,且運轉良好。大多數人樂意繳稅,希望維持這一模式。
雖然美國的社會福利在西方國家不是最好的,但其社會安全金體系卻是全世界最大的。每一個工作的人,只要工作到一定年限,在退休後每個月都可以從聯邦政府領取到養老金(美國人自己稱之為社會安全金)。總體來看,美國的社會福利比較照顧老人和弱勢群體。當然,也有的人批評社會福利太向窮人傾斜了,但美國社會福利帶有全民性也是其一大特點。
美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始於1935年,當年國會通過了社會安全法,正式為美國工作的人群建立了退休後的養老金體系,1956年經過修法,養老金也開始涵蓋殘障人士。美國的社會安全金體系主要是為工作過的人退休後提供養老金福利,另外一類福利則是為沒有工作過的老人、殘障人士提供退休養老金福利,這一項目稱之為社會安全金輔助項目。
社會安全金是美國社會福利的一種,實際上美國的社會福利還包括其他幾大方面。比較常見的有失業救濟金,這一項目是為失業者提供短期的經濟資助,通常為半年,每周失業者可領取的救濟金約為450美元,4個星期的失業救濟金為1800美元。聯邦政府1997年為有孩子的貧困家庭建立了臨時資助項目,這種資助是政府對窮人家庭最直接的現金補助。
美國社會福利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醫療保險,由於工作的人大多由雇主提供醫療保險,因此政府的醫療保險計劃主要是為老人和窮人提供的。為老人提供的醫療保險計劃涵蓋65歲以上老人。聯邦政府征收的薪資稅項目之一是醫療保險稅,雇主和雇員每年要分別向政府交納雇員年收入1.45%的醫療保險稅,等到雇員65歲時,就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
而對於窮人和沒有收入的人,聯邦和州政府協同設立醫療補助計劃,由政府出錢資助這些人醫療和看護費用。兒童醫療保險是政府設立的為那些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醫療保險福利的項目,以保證低收入家庭兒童也能獲得醫療保險。2010年通過的醫保改革法則是對美國醫療保險體系的最大一項改革,政府出資為數千萬沒有醫療保險的人提供醫療保險,這是美國邁向全民醫保走出的最關鍵一步。
為什麼說美國的社會福利具有全民性呢?救濟窮人是一方面,更關鍵的是美國社會福利兩個最重頭之處幾乎是涵蓋所有美國的工薪階層。一是社安金,二是醫療保險。,一個人只要工作點數達到40點(通常為工作10年),退休後每個月就會領到政府發放的社會安全金支票。2010年,美國人領取的社安金金額平均為13968美元,略高於65歲以上一口之家年收入10289美元以下這個貧困線。同時工薪階層到65歲時,不用操心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想想看,人到老了,第一有錢,第二看病不愁,這不就是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嗎?
美國的社會福利分類較多,社會安全金,也就是俗話說的養老金。因為這個養老金很有特色,不僅養退休的人,而且退休人員的家屬也受益。“山姆大叔”2011年發佈的社會安全金報告指出,2010年,美國有5400萬人領取社會安全金,交納社會安全金稅的美國人有1.57億人。在領取社會安全金的人群中,4400萬人屬於領取養老金福利,1000萬人是領取殘障養老金福利。政府一年支付的退休人員和殘障人士社安金金額達到6000多億美元。政府的報告認為,由於社會安全金項目成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之一,這使得四成65歲以上的老年人免於陷入貧困境地。
安金不僅僅是退休人員一個人的社會福利,同時也會惠及到配偶和子女。如果退休人員過世,他的配偶沒有收入也可領取過世配偶的社安金,但要符合以下的條件:一是配偶的年齡超過50歲、屬於殘障人士;二是配偶年齡超過60歲;三是不論配偶年齡多大,家中有16歲以下兒童或是殘障人士需要撫養。只要符合上述三項條件之一,該配偶即可享受過世人員的社安金。即使配偶60歲後重新結婚,她仍符合資格享受過世前配偶的社安金福利。目前美國大約有500萬喪偶者享受過世配偶的社安金福利,這對於年長者尤其是女性的生活是個不小的幫助。
如果退休人員過世,家中的孩子也可以享受過世人員的社安金。過世退休人員子女領取社安金的條件為:不超過18歲;18至19歲仍在高中讀書者;18至22歲殘障人士。如果退休人員要供養父母,而且供養花費的占到老人生活費用的一半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退休人員如果過世,他的父母可以享受領取過世人員社安金的待遇。
還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如果退休人員屬於離婚,他過世後前配能否領取他的社安金金呢?在這一點上,政府的規定還算有人情味,只要原配偶的婚姻維持了10年,年齡在60歲以上或是50歲以上但屬於殘障人士,這名前配偶就有資格領取過世前配偶的社安金。前配偶沒有收入、但需撫養孩子,前配偶離婚後在60歲前未再婚,符合這兩項條件之一,前配偶也可以領取過世退休人員的社安金
美國人因工作受傷或是其他原因受傷的人數比例較高,而不少人因此喪失工作能力。對於有工作經歷的殘障人士,政府也會每個月發放社安金。殘障人士如果領取政府的社安金要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要有一定時間的工作經歷,二是工作時間符合社安金的發放標準。例如,30歲的殘障人士需要有2年的工作經歷,50歲的殘障人士需要有7年的工作經歷,60歲的殘障人士需要有9年半的工作經歷。
美國人是否必須不工作了才能領取社安金呢?否也。社安金的領取與年齡有關,與一個人是否繼續工作無關,但會有納稅上的要求。如果一個人的年工作收入不超過14160美元,他所領取的社安金金額不會發生變化,政府會按正常的金額發放。在這種情況下,60多歲老人實際上是擴展了自己的收入來源,即可以打工增加收入,也可以照常領取政府發給的養老金。為什麼不少美國人過了65歲以後還繼續工作,而且多喜歡做半工,也許道理就在這裡。
一輩子開企業上繳稅金超過一千萬,用工一百多人,退休金僅2300月,不到事業編製人員退休金的一半。這是否需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