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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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價格是指這些行業為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的各類服務的價格。
公用事業價格關係群眾的切身利益,科學、合理的公用事業價格是提高民生凈福利、促進公用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政治民主進程的不斷推進,近年來,公用事業價格問題越來越成為社會關註的熱點,亟需加以解決。
一是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用事業價格形成機制。以成本為基礎,兼顧供求關係、社會承受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而制定的公用事業價格,科學性、合理性不斷提高,使價格杠桿作用得到了發揮,有力促進了公用事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二是公用事業價格監管得到加強。價格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價格法》頒佈實施,《政府制定價格規則》、《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以及一些公用事業專項價格管理辦法的相繼出台,為依法監管公用事業價格提供了法律依據;建立了以價格主管部門為主,其他有關部門配合的公用事業價格政府監管體制;公用事業價格決策機制不斷完善,以價格聽證制度為突破口,相繼實施了成本監審制度、專家論證制度、集體審議價格制度等公開化、民主化決策制度。
1.經營的壟斷性和地域性。受資源、規模經濟效益以及政府對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的制約,公用事業在經營上不太可能形成充分的競爭,從而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市場對價格的影響非常有限,企業和居民只能被動地接受價格。公用事業一般都是當地生產、當地銷售、當地消費。由於各地影響公用事業價格的因素有很大差異,公用事業的成本和價格在各地區之間有較大差別,具有較強的地域性。
2.價格的單一性和政策約束性。公用事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一般是直接從生產到銷售,中間沒有流通環節。與之相適應,公用事業價格只有單一的零售價格形式。從維護企業和居民利益出發,政府對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一般都進行控制,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管理形式
公用事業價格的原則[1]
我國公用事業價格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以補償企業生產成本為主,在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適當考慮企業的合理收益,即“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資源、公平負擔”的原則。
(1)保證合理收益。價格主管部門對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成本進行核算,一方面避免壟斷企業向社會轉嫁不合理的經營成本;另一方面為政府補償成本、確定價格提供依據,以保證企業的合理收益。
(2)考慮承受能力。公共產品關係到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企業的正常生產,因此其價格的確定與調整應充分考慮群眾及社會的承受能力。
(3)註重社會效益。公用事業的公益特性決定了其經濟效益必須服從於社會效益,服從於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政治大局。
(4)公平負擔,鼓勵節約資源。公用事業價格的制定和調整,必須有利於社會資源和自然資源的合理使用,既要促進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及財力資源,又要促進消費者節約使用資源。
目前,我國對公用事業價格的管理的程式是:企業提出價格制定或調整的建議方案,價格部門進行價格和成本調查,經聽證或論證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審批價格方案,公告執行。為了保證政府所制定的價格更為科學合理,目前在價格制定過程中增加了成本監審和召開價格聽證會兩項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