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杠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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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杠桿(lever of price; price leverage; price l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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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杠桿是指國家通過一定的政策和措施促使市場價格發生變化,來引導和控制國民經濟運行的手段。
價格杠桿發揮作用的形式是一系列的比價差價。
調節和控制社會經濟活動的杠桿很多,而價格杠桿、稅收杠桿和信貸杠桿是最為重要的三大杠桿,其中價格杠桿更居重要的地位。這是因為價格杠桿是影響力最強的經濟杠桿,只要哪裡有經濟活動,哪裡就有價格的存在。價格杠桿的正確運動,是其它經濟杠桿得以有效的前提,其它經濟杠桿的運動,會受到價格杠桿的制約。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是社會經濟活動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濟杠桿,是最有效的調節手段。其調節作用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表現在對生產的調節。價格杠桿能有效地刺激生產或抑制生產,調整生產結構。通過價格準確地計算和反映國民經濟部門之間的比例關係,實現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通過價格杠桿,調整社會資源在各個部門之間、企業之間的合理配置,從而實現社會再生產的良性迴圈。
2、表現在對流通的調節。價格杠桿調節商品流通,主要是通過商品差價和比價變動造成經營商品流通的經濟主體的實際收入的變化,從而引導企業改變商品流向和調整交換的規模和結構。
3、表現在對分配的調節。價格是影響分配最直接的因素,它的變動對國民收入具有分配的功能。它可以調節社會集團、各地之間的收益分配,同時也調節著積累與消費的重大比例關係,影響國家與集體、集體與集體、集體與個人之間的收入分配。
4、表現在對消費的調節。價格杠桿對消費的調節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消費價格水平的高低,影響社會的消費量,影響消費總水平;二是不同商品之間的比價,影響社會的消費結構。
價格杠桿與工資杠桿的關係[1]
在經濟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國家對國民經濟的管理開始逐步由直接干預為主轉向間接管理為主。間接管理為主就是運用經濟下段進行調節和控制,其小協調好價格與工資的關係是最棘手的問題之一。提高工資可以不推動價格上漲或者不大幅度推動價格上漲,但工資提高不當也有可能推動價格上漲或者推動價格火幅度上漲。價格上漲後使消費者增加支出,於是消費者又要增加工資。實踐證甽,如果二者的關係處理的不好,價格和工資二者都可能成為工資一價格迴圈上升的起點,因此價格與工資也就成為人們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
- (一)工資水平的提高對價格的影響
工資水平的提高對價格的影響可以有以下幾種情況:
1.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幅度人於工資水平的增長幅度,單位產品成本中的工資含量下降,物質消耗不變,單位產品成本下降。如果積累率不變,在這種情況下,工資水平的提高價格水平不僅可以不提高,而且可以下降。
2.工資與勞動生產率同幅度提高,單位產品成本中的工資含量不變,物質消耗不變,單位成本不變。如果積累率不變,價格水平可以保持穩定。
3.工資水平的提高幅度大於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幅度,單位產品成本中的工資含量增加,單位產品成本上升。在這種情況下價格水平是否上升有兩種可能:積累率不變價格水平上升;價格水平穩定,降低積累率。
- (二)價格變動對工資的影響
作為職工主要收入來源的貨幣工資,其實際收入水平總是同一定的價格水平相聯繫。價格水平變了,會對實際工資有影響。我們通常講的價格變動對工資的影響主要是指與職工生活費支出關係密切的商品價格和非商品收費標準的變動對職工實際工資的影響。因為職工拿到貨幣工資以後,最終要購頭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對實際工資的影響有以下幾種情況。
1.價格上升幅度低於貨幣工資上升幅度,實際工資上升,生活水平提高。例如,1984年同1978年相比,北京市職工生活費價格指數上升14.3%,同期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增加了73.2%,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實際工資增加了51.5%。
2.價格與貨幣工資同幅度上升,實際工資不變,生活水平相對穩定。
3.價格上升幅度大於工資上升幅度,實際工資下降,生活水平下降。
對於上述情況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各種商品價格和非商品收費在叭工家庭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不同,價格水平的變化對職工生活水平的影響是不同的。目前我們觀察和協調價格變動對工資的影響是就職工總體和價格總水平而言的,很多更為細緻的問題還有賴於工資結構和價格結構的不斷協調。
- ↑ 趙改書.價格學.北京出版社,1990年0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