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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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精神”即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 它不僅是“上海五國機制”的基礎,也是“上海合作組織”的靈魂。
2018年12月20日,上海精神被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人民網等聯合主辦的“漢語盤點2018”中評為“2018年度國際時政類十大流行語”[1]。
政治上的互信是該組織建立的基礎,經濟上的互利互惠則是該組織發展的前提,各成員國本著平等協商的態度,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國家的文化形態,共同推進人類的發展與進步,這些精神成為“上海合作組織”的靈魂 。 進一步弘揚“上海精神”,提倡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觀,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秉持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樹立平等、互鑒、對話、包容的文明觀,堅持共商共建共用的全球治理觀,破解時代難題,化解風險挑戰。
上合組織的前身是“上海五國”會晤機制。蘇聯解體後,在毗鄰中國的周邊出現了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等四個新的鄰國,如何處理彼此的關係,尤其是處理蘇聯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刻不容緩地擺在了五國面前,正是本著“上海精神”的基本理念,五國成功地解決了邊界問題,為世界其他地區解決類似問題樹立了典範。
但形勢在變化,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成為歷史潮流,區域合作範圍也逐步擴大到安全防護和經濟民生上,上合組織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2001年1月,烏茲別克提出作為正式成員加入“上海五國”。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舉行的峰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正式誕生。不同於以往西方主導的國際組織,上合組織提出並踐行了新的理念,這就是“上海精神”。
“上海精神”貫穿了上合組織的發展歷程,逐步成為各國共同協作的思想基礎和精神紐帶。在“上海精神”的指引下,上合組織各國全面推進各領域合作,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積極發揮建設性的作用,樹立了“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典範。17年的實踐證明,“上海精神”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有益嘗試,是上合組織貢獻給世界的“上合智慧”“上合方案”
上海合作組織探索走出了一條新型區域組織合作之路,創立了以“上海精神”為核心的新安全觀、新合作觀、新發展觀、新文明觀。
新安全觀就是要堅定維護成員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定支持成員國根據本國國情選擇的發展道路,堅定支持地區事務由地區各國作主,反對形形色色的干涉主義,防範區域外動蕩衝擊,為成員國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新合作觀就是要遵循以合作謀和平、以合作促發展、以合作化爭端的理念,堅持結伴不結盟,在涉及成員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加強磋商和溝通,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協調和配合,維護好成員國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利益。
新發展觀就是要順應經濟全球化大勢,結合地區經濟發展特點,根據成員國自身特點和發展戰略規劃,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為成員國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促進成員國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
新文明觀就是要推動不同文明交流互鑒、兼容並蓄,承認各國文化傳統、社會制度、價值觀念、合作需求上的差異,尊重彼此的自主選擇,使不同文明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和諧發展。
“上海精神”具有普世意義
“上海精神”在開創組織各成員國間新型關係的同時,也為國際社會摒棄冷戰思維,探索新的國際關係、建立新的國際秩序提供了寶貴和現實的理論啟示和實踐經驗。
“上海精神”顛覆和超越了在國際關係中長期流行的冷戰思維、零和游戲與“只有永恆的利益,沒有永恆的朋友”之類的傳統理念,倡導和平、互利、合作、共贏的新安全觀和新合作觀。這就為逐步建立新的國際關係和世界秩序構築了初步道義基礎和基本支柱。在全球化的大趨勢下,世界各國的共同利益不斷擴大。這說明“上海精神”提倡的理念原則在理論上是先進合理的。上合組織十年的成功發展又表明,“上海精神”的創新性貢獻在實踐上也是現實可行的。
“上海精神”顛覆和超越了文明衝突論,倡導尊重多樣文明,打破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和國際秩序的一大障礙。文明衝突論久已有之,近些年來影響又有所擴大。國際關係理論中所講的文明,不光指文化傳統和價值觀念,還包括各國受不同文明背景影響而形成的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長期以來,某些國家以先進文明自居,堅持強行輸出自己的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越俎代庖地替別國做出選擇,致使世界經常是紛爭不已,動蕩不安。“上海精神”承認、提倡和尊重文明的多樣性,不但能促進世界的和平和諧,還可使多種文明在共存共處中取長補短,互相借鑒,交流融合,共同繁榮,推動人類文明走向更加美好的未來。
“上海精神”打破和超越了大國關係、大國崛起的傳統模式和思維定勢。西方傳統國際關係理論的要點和近代國際關係史的主線是大國關係的縱橫捭闔,大國地位的興衰榮辱,大國間的勢力範圍、結盟集團、爭霸戰爭,大國對小國的弱肉強食。國家間缺乏互信,更無平等可言。新興大國與老牌大國的利害關係此厚彼薄,此長彼消,兩者間的爭奪、對立和戰爭。而“上海精神”和上合組織則向世界展示了全新的大國崛起模式和道路。上合組織各成員國之間的文化宗教和社會制度不同,在幅員、國力和國際地位上差異更大。中、俄兩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政治軍事大國。改革開放帶來的高速發展使中國躍居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歷蘇聯解體困境後的俄羅斯也已步入復興之路。中俄與哈、烏、吉、塔等國能做到在互利互信的基礎上協商共事、平等合作、共利多贏正是“上海精神”和上合組織成功的突出體現。
這一成功也證明,中國政府和領導人關於堅持走和平發展、合作共贏道路的政策宣示是可信可靠的。中國的崛起不是威脅,而是機遇,不是利空,而是利好。上合組織各國能通過合作利用中國崛起的機遇,分享中國發展的紅利,是“上海精神”和上合組織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
弘揚“上海精神”是我公共外交的重要課題
當前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複雜演變使公共外交在我國總體外交中的地位和意義明顯上升。與官方外交兼以硬軟實力推行政策和維護利益相比,公共外交具有渠道寬泛、形式多樣、方法靈活的特點和優勢。公共外交弘揚“上海精神”對於增強我國外交軟實力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精神”既與我國長期奉行的外交政策、原則和理念一脈相承,又在當代條件下有所發展。既合本尊源,又有時代特征。在公共外交中利用各種途徑和手段傳播和倡導“上海精神”,有利於占據國際道義高地,有利於拓展更大的國際活動空間,有利於我保持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的良好外部環境和戰略機遇期。
“上海精神”以新的形式和內容展現了獨立自主原則。獨立自主是我國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則。“上海精神”貫穿並滲透著獨立自主原則。沒有獨立自主,就不可能有互信互利,更談不到平等協商。沒有獨立自主,自己的文化傳統、基本制度和發展道路非但不會得到尊重,還勢必會遭到侵害,順利和可持續發展自然也就無從談起。“上海精神”中的獨立自主又有了新內涵,在這裡獨立自主寓於和平、合作、發展和共贏之中,兩個方面自然而又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這在國際關係和對外交往中容易得到接受和認同。
“上海精神”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發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最先提出和倡導推廣,成為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而為世界各國所普遍承認。“上海精神”在承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同時,又有符合現代世界形勢發展的創新,它突出了和平、合作、發展的時代主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核心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上海精神”則提升到平等互利和尊重多樣文明。作為一套完整的行為規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目標是和平共處,而“上海精神”則上升到謀求共同發展。在當代世界,“上海精神”反映了國際社會絕大多數成員的願望和要求。
“上海精神”是建立國際新秩序的旗幟。中國一貫積極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新秩序。這點正是“上海精神”的本質特征。“上海精神”是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推動國際關係民主化的旗幟,是反對強行輸出制度和價值觀、主張文明和發展模式多樣化的旗幟,是提倡和實行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合作共贏的旗幟。發揮“上海精神”的軟實力效用,進一步搞好我公共外交是一項有所作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