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區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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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區城市化是指人口與經濟活動從城市中心區域向廣闊的郊區甚至小城鎮或鄉村遷移,引起城市郊區迅速發展成為新型城區,而老的中心城區出現人口減少的現象。
郊區城市化首先出現在歐美等工業化、城市化程度很高的國家,以美國尤為突出。與郊區城市化現象相聯繫的另外一個現象是原有的中心城市功能衰退,環境惡劣,導致中心城區向郊區發展的現象。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城市化水平大大提高,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繼出現了郊區化現象,如城市中心區企業外遷,郊區大型企業設施及住宅區與別墅區的建設等。
郊區城市化是城市在經歷了中心區絕對集中、相對集中和相對分散以後的一個絕對分散的階段,是由於城市中心區的土地稀缺地價昂貴、交通堵塞擁擠、居住人口密集、環境質量惡化,致使城市中心區人口和企業、公司外遷到郊區,使城市中心區的人口增加低於郊區,形成相對中心區而言的離心化現象。其實質是城市周圍的農村地域受到城市擴張的影響,逐步向城市性因素和農村性因素相互混雜的過渡地域變化的過程。
郊區城市化產生的原因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其外部因素有:
(1)技術進步及由此產生的經濟繁榮是城市郊區化必要的經濟條件。交通網路的完善、通訊技術的發達以及隨著技術進步而產生的對生活質量的需求都是導致郊區城市化產生的原因。交通的進步減少了人們從郊區到城市中心的成本,通訊技術的發達可以實現在郊區對城市中心業務的控制,這些為人們遷往郊區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2)政府的政策導向。政府的政策為城市郊區化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政府直接向郊區投資建設工業園區,不斷改善城市郊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狀況,並且城市郊區的地層建築具有較低的建設成本,吸引了眾多的建設資金,使郊區的建設日益完善,並吸引城市中心區的人口向郊區不斷轉移,導致了郊區城市化的形成。
郊區城市化產生的內部因素有:
城市發展客觀規律所導致的城市內部凝聚力的逐漸喪失。城市作為一個區域的增長核心,在形成初期具有極強的內部凝聚力,進而產生集聚一規模效應,但這種集聚是有限度的,當達到某一限度時,許多城市問題相繼產生,如交通擁擠、地價上漲、住房緊張、基礎設施老化、教育資源短缺、犯罪率上升、環境惡化等,稱之為“規模不經濟”現象。這時,城市增長開始由原來以集聚力為主導的極化階段轉向以擴散力為主導的擴散階段。一戰後,西方國家快速的城市化導致社會變遷失控和城市問題層出不窮,使城市固有的向心力逐漸喪失,嚴重抑制著中心城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成為促使富人階層、工廠各種機構紛紛向郊區遷移的內部動因。
根據城市倒“S”型曲線發展規律,郊區城市化是城市化歷程的一個必然階段。在城市化的第二個階段(城市化率達到70%~90%),出現了城市區域化的現象,即不是向城市的一個點聚集,而是向一群相互緊密聯繫的城市點聚集,同時伴隨著老點向新點的擴散,城市數量仍在增加,城市質量也在提高。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功能的不斷發展,第二產業將逐漸向城市郊區轉移,導致城市中心區域原有的功能開始倒退,據研究表明,當一個區域的人均GDP達到4000美圓時,郊區城市化速度會大大加快。城市郊區化實質上是一種城市化發展階段的需要,是一種主動形成的過程。
中外城市郊區化都是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逐步富裕,出現為改善居住條件而離心遷移的要求,而城市交通改善、政府政策導向又拉動了這一進程。相對於發達國家的郊區化,中國城市郊區化具有自己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基礎差、雙向性和步伐快等方面。
1.我國郊區城市化的基礎差
我國郊區化是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基礎之上的郊區化。雖然郊區化的發生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但我國郊區化的社會經濟基礎遠不及西方。西方開始郊區化的時候,城市化水平就己經很高,經濟己經發展到相當高的水平,市場經濟日臻成熟。而我國的城市底子薄、基礎差,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城市化水平低。1990年我國城市化水平為26.2%,2001年為37.7%,至2006年,東、中、西部城市化水平分別達到54.6%、40.4%和35.7%,城鎮化水平最高的上海才達到88%,而美國在20世紀50年代的城市化水平達70%以上,2001年達90%以上。
2.產業與人口發展的雙向性
從巨集觀上看,我國日前大多數城市仍然處於集聚為主的城市化發展階段,但這並不排除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國內特大城市郊區化現象的產生,只不過這些城市的郊區化與西方發達國家有所不同,表現為產業和人口的集聚及擴散效應同時並存。中心區不但沒有“空心化”,反而更加繁榮。由於我國城市發展處在集聚發展階段中心區仍保持著強大的吸引力,依然是城市經濟活動的核心。經過產業結構調整,城市原有的中心區工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污染較重的工業遷至郊區,而向心性很強的商業、金融業等第三產業集聚中心區,加強了中心區的城市現代化功能。同時,大量資金投入舊城改造,且推行上地有償使用制度,城區特別是市中心的各項建設獲得了生機。而由於產業的外遷,以及開發區等方而的建設,我國城郊地區獲得了飛快的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產業帶。
隨著我國對人口遷移政策的放鬆,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富裕起來的私營企業家和個體工商從業人員從鄉鎮和農村遷往大城市,在城區從事工商業活動;同時,為了方便就業和子女上學等原因,一些中產階級和富裕階層甚至遷往中心城區,從而形成了我國獨特的人口雙向流動現象。
我國的郊區城市化有了一定的發展,特別是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化水平很高的地區。但是目前我國郊區城市化的發展面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郊區被動的城市化
從前面郊區城市化的實質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正常的郊區城市化是一城市化發展的一個必然階段,是一種因為中心城區和整個地區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技術的不斷進步帶來的主動的發展。在我國,郊區城市化卻是一種為了經濟發展而進行的一種“圈地運動”,給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很多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
(1)城市蔓延引發城郊土地利用矛盾。城市郊區是各類用地矛盾的集中之地,因為城市蔓延不但要占用用大量的耕地,使生產城市必需的原材料和農副產品的空問減少,而且工業區、住宅區往往在郊區建設,佈局不合理,需要更多的能源消耗和建設投資。
(2)土地級差效益與盲目開發不和諧。城郊是城市到農村的動態過渡帶,非農產業迅速發展以及城市擴張引起土地級差收益的變化,而此時往往由於沒有科學的土地開發利用模式和管理制度作指導,土地朝暫時級差收益較高的方向盲目開發利用,使得土地不能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3)破壞城市郊區的生態環境。郊區生態是城市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郊區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是優化整個城市生態的重要囚素,但城市的發展和郊區工業的繁榮,往往只考慮經濟效益而忽略了郊區土地非農開發給郊區生態帶來的影響,肆意占用耕地和不合理的非農用地使得城市污染蔓延,郊區污染增多,城市和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同時惡化。
根據郊區城市化發展的實質來看,郊區的生態環境、生活環境以及社會環境要優於城市中心區域,而就上面出現的問題來看,我國所謂的“郊區城市化”不是一種真正的郊區城市化,而是一種變態的,由於經濟發展的一種盲目需要帶來的不良後果。
2.制度改革不能與郊區城市化的發展配套
隨著城市的不斷擴張,原城市郊區農村不斷發展成為城市,其途徑是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轉為城市土地。在此過程中,然而,城郊農村在土地被徵用後,管理上仍然普遍保留了原村鎮集體管理的模式,未能納入城市一體化的管理體系。由於農村組織自身的局限性,不僅在規劃建設、環境管理、設施配置、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捉襟見肘,在就業培訓、社區生活等其它方面的工作也遠遠不能勝任。使這些地帶保持著村落的物質環境、文化觀念、社會網路和生活方式,居民就業困難、或靠出租房屋與集體股分紅為生,“是城而非城”,成了城市裡的村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空心村”。同時這些“非農非城”的階層也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這種“欠帳”式空間擴展還扭曲了土地供應的市場機制,一方面不利於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導致政府競相壓低地價招商、開發商在郊區大量圈地、郊區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另一方面利益分配機制向開發商傾斜,使城市收益外流、農民不能獲得轉變為市民的成本,不能成為有貢獻的市場主體,而成為社會的負擔,進而影響國民經濟的長遠發展。
產生以上現象的深層次的原因就在與我國的制度改革未能跟上城市化發展的步伐,農地產權制度的不合理導致了徵地之後大量社會問題的產生,譬如農民生活失去保障等。而我國政府財稅制度的不合理導致了地方政府盲目圈地,盲目的經營城市,致使城市無規律的擴張,城市郊區環境受到破壞,郊區城市化軌跡被嚴重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