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100指數(又稱深證100總收益指數)是中國證券市場第一隻定位投資功能和代表多層次市場體系的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委托深圳證券信息公司編製維護,此指數包含了深圳市場A股流通市值最大、成交最活躍的100只成份股。深證100指數的成份股代表了深圳A股市場的核心優質資產,成長性強,估值水平低,具有很高的投資價值。根據今年前三季度數據,在總計529只深圳A股中,100只成分股創造了52.23%的流通市值,和46.37%的成交金額。而根據最新的深證100指數編製調整方案,在股權分置改革中領跑的中小企業板,將有10只股票進入新的深證100指數。
深證100指數是以深圳市場全部正常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企業板)作為選樣範圍,選取100只A股作為樣本編製而成的成分股指數,並保證中小企業成份股數量不少於10只,屬於描述深市多層次市場指數體系核心指數。
深證100指數的功能定位主要就是向市場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提供客觀的投資業績基準和指數化投資標的,自發佈以來該指數一直表現出良好的市場特性,並且在近三年跌宕起伏的股市中得到驗證;深證100指數每半年調整一次,合理的調整幅度和科學的調整方法保證成份股普遍質地優良,盈利能力強,業績良好,不斷提高指數組合的投資價值。
深證100指數發佈以來得到越來越多投資者的關註,基於深證100指數的創新產品不斷推出,如融通深證100指數基金、易方達深證100指數ETFs、江南證券有限公司推出的深證100指數交易平臺等等,為深交所進一步開髮指數衍生產品提供了有利支持。具有較高知名度和成熟度的深證100指數開始展現非常廣闊的前景。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推出的深證100指數是中國證券市場有史以來第一隻由中立機構編製、管理和麵向整個證券市場發佈的股票指數,體現了指數公正、公開、客觀、透明的原則,說明中國證券市場開始向國際化接軌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這是中國證券市場"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有益探索。
為了提供可交易的指數產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標的物,滿足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參照巨潮指數編製方法和國際慣例,編製深證100指數。
深證100指數成份股由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只A股組成,按照下列原則選取。
(一)入圍標準: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滿足下列條件的所有A股:
(1) 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為六個月);
(2) 非ST、PT股票;
(3) 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規、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4) 一段時期內股價無異常波動。
(二)選樣方法
成份股樣本選樣指標為一段時期(一般為前六個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的比重。選樣時先計算入圍個股平均流通市值占市場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占市場比重,再將上述指標按2:1的權重加權平均,然後將計算結果從高到低排序,選取排名在前100名的股票,構成深證100指數初始成份股。
(三)定期調整方法
成份股的定期調整定於每年5月和11月進行,通常在第一周最後一個交易日後公佈調整方案,第四周第一個交易日起開始實施。
成份股樣本定期調整方法是先對入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則選股:
1. 排名在第130名之前的原成份股按順序優先保留,數量不超過90只;
2. 排名在第70名之前的非原成份股股票按順序入選成份股;
3. 按原成份股優先的原則,用剩餘股票補足成份股數量。
(一)基日
深證100指數以2002年12月31日為基日,基日指數為1000。
(二)計算公式
深證100指數採用派氏加權法編製,採用下列公式逐日連鎖實時計算:
實時指數 = 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子項和母項中同一成份股的權數相同,為該成份股的最新A股流通股數(以深圳證券交易所公佈數據為準)。子項中的乘積是成份股的實時流通市值,母項中的乘積是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流通市值,∑是指對納入指數計算的成份股的流通市值進行彙總。
每個交易日集合競價開市後用成份股的開市價計算開市指數,其後在交易時間內用成份股的實時成交價計算實時指數,收市後用成份股的收市價計算收市指數。
成份股當日無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成份股暫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價。
深證100指數的調整計算是根據不同情況,在開市前對指數實時計算公式中的有關數據項分別或同時進行調整。
1. 調整成份股的範圍
即調整子項和母項中∑的彙總範圍,將某股票納入(或剔出)指數的計算,包括:
(1) 成份股樣本定期調整;
(2) 成份股暫停或終止上市的,從暫停或終止上市之日起,將相應成份股從指數計算中剔除。
2. 調整母項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價
指在某成份股的市場價格出現除權現象,包括上市公司進行權益分配或配股、轉增時,在除權除息日將母項中該成份股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價更新為除權參考價(除權參考價以深圳證券交易所計算為準)。
3. 調整子項和母項中某成份股的權數即A股可流通股數
(1) 成份股公司進行權益分配,在送股、轉增上市當日,根據實際送股、轉增數量對相應成份股的權數進行修正;
(2) 出現公司國有股或法人股直接上市交易或經配售後上市交易、成份股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成份股公司回購股份、成份股公司配股及導致成份股流通股數變化的其他情況的,在股份實際變動日對相應成份股權數進行修正。
1. 深證100指數由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編製、維護和發佈。
2. 深證100指數在交易時間內通過行情系統實時對外公佈。收市指數在每個交易日收市後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和其他新聞媒體對外公佈。
3. 深證100指數由巨潮指數專家委員會負責設計與管理。專家委員會分別於每年5月和11月定期對成份股的代表性進行考察,根據考察結果審議是否更換成份股。
4. 深證100指數屬於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資產,未經公司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跟蹤、交易該指數,或以該指數為評價基準。
5.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不承擔深證100指數編製與發佈過程中的任何錯誤和遺漏所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因直接或間接使用該指數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責任均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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