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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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除息日是指上市公司發放股息紅利的日子,股權登記日下一個交易日即是除權除息日。
除權除息日買進的股票不再享有送配公告中所登載的各種權利。如果在股權登記日已擁有該股票,在除權除息日將該股票賣出,仍然享有現金紅利,送紅股及配股權利。
上市公司發放股息紅利的形式雖然有四種,但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進行利潤分配一般只採用股票紅利和現金紅利兩種,即統稱所說的送紅股和派現金。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當一家上市公司宣佈上年度有利潤可供分配並準備予以實施時,則該只股票就稱為含權股,因為持有該只股票就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在這一階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佈一個時間稱為“股權登記日”,即在該日收市時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分紅的權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紙交易中,為了證明對上市公司享有分紅權,股東們要在公司宣佈的股權登記日予以登記,且只有在此日被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資格領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紅利。實行股票的無紙化交易後,股權登記都通過電腦交易系統自動進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記公司進行專門的登記,只要在登記的收市時還擁有股票,股東就自動享有分紅的權利。
進行股權登記後,股票將要除權除息,也就是將股票中含有的分紅權利予以解除。除權除息都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後進行。除權之後再購買股票的股東將不再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
在股票的除權除息日,證券交易所都要計算出股票的除權除息價,以作為股民在除權除息日開盤的參考。
因為在開盤前擁有股票是含權的,而收盤後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將不再參加利潤分配,所以除權除息價實際上時將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予以變換。這樣,除息價就是登記日收盤價減去每股股票應分得的現金紅利。對於除權,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權,就是除權報價。
XR:意為除權;XD:意為除息;DR:意為除權除息。
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XD××;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如果是即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這時,大盤顯示的前收盤價不是前一天的實際收盤價,而是根據股權登記日收盤價與分紅現金的數量、送配股的數量和配股價的高低等結合起來算出來的價格。具體演算法如下:
1、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股價為:4.17-0.03=4.14(元)
2、計算除權價:
送紅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18.00+6.00×0.3)÷(1+0.3)=15.23(元)
3、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20.35-0.4+5.50×0.2)÷(1+0.1+0.2)=16.19(元)。
評論(共4條)
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DR××;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 這裡寫錯了?
難道不是: 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XD? 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 X X?
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DR××;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 這裡寫錯了?
難道不是: 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XD? 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 X X?
謝謝指正,內容已更正。
除權除息日只是交易所計算出了除權除息的股價。實際分紅送股的到賬日期,上海和深圳要分開看的
好!受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