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行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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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政文化屬於行政文化的範疇,與服務行政文化相對的是統治行政文化和管制行政文化。服務行政文化的內涵就是將“為人民服務”作為行政宗旨,以公民本位作為核心價值觀。[1]
服務行政文化的重要性[1]
服務行政文化體現了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一方面,現代政府的公共行政活動必須反映和尊重公民的利益、需要和意志,公眾的需求影響公共行政體系的運行,服務行政文化增強人民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人民的政治民主權利,體現了服務型政府以公民為本位的價值理念。另一方面,服務型政府也是法治政府,法治原則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眾服從的是非人格化的法律權威,服務行政文化要求行政人員依法行政,同時規範公眾依法監督政府行為和行政績效。
服務行政文化對建設服務型政府具有精神支撐作用。服務型政府建設,需要政府行為方式和政府組織結構進行變革,同樣需要加強文化建設。建設服務型政府需要相適應的行政文化,使行政文化的軟體與行政體制的硬體相輔相成。服務行政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是為人民服務,對行政人員的價值取向具有引導作用,“激發行政人員形成共用價值觀,這種價值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行政人員承擔行政責任,在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獲得滿足感和成就感”,自覺樹立和踐行執政為民的理念。
服務行政文化的構建途徑[1]
(一)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一是提高行政人員的素質。行政人員實行職業終身制有很大合理性,換個角度分析,這很可能造成思維固化和觀念陳舊,一定程度上不利於服務行政文化的建設。創新行政人員生長機制,調整行政人員的知識結構和職位結構,形成不斷新陳代謝的服務行政文化生態系統。提高行政人員的素質,還應該樹立依法行政、廉潔奉公的行政理念,讓行政行為在法治原則下進行。
二是強化服務精神。服務型政府作為一個以公民為本位、社會為本位的政府,一方面服務型政府的主體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他們是政府服務的提供者,向公眾和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是由國家憲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方面“政府服務的內容和結果由公眾決定和評判”。從辯證角度看,公眾和政府的關係是雙向互動的主體間關係:從政府作用於公眾的角度看,“二者形成管理與被管理的行政實踐關係”,其中管理主體是政府,客體是公眾;從公眾作用於政府的角度看是“價值實現的過程,二者形成了需要與被需要的關係,價值主體是公眾,價值客體是政府” 。由此可見,建設服務型政府需要加強服務意識,將行政人員角色定位從管理者向服務者轉變。
三是樹立執政為民的價值觀。服務行政文化要求用服務意識取代權力意識,加強公共部門的服務功能,不能僅僅將權力作為統治社會和管理社會的工具而存在,行政權力也是服務社會的手段,行政權力應該用來為公民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更優質的公共服務,這種權力觀念的轉變意味著服務意識的覺醒,行政人員不再單純是權力的掌握者和行使者,權力行使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這要求行政人員把“為人民服務”當作信仰和追求,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精神動力。
(二)完善服務行政文化形成的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體系。制度建設對塑造服務行政文化不可或缺,從國家法律制度意義上確認政府如何執政,從制度硬體方面保障服務行政文化有生根的土壤。如何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體系,一方面,健全政府組織法體系,明確規定政府職能的許可權和範圍,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約束,減少行政工作中的隨意性。另一方面,探索立法聽證制度。尤其是在政府規章制定前必須具有足夠的民意基礎,廣泛的民意意味著政府執政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
二是實行公共服務承諾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是培育服務行政文化的一種重要制度,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服務承諾制度是許多國家提高政府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用公開承諾的方式把政府服務的內容、標準、責任公之於眾,主動接受公眾的監督,自覺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自英國政府頒佈《公民憲章》實施公共服務承諾制度開始,法國、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都頒佈了公共部門的服務標準。建立和完善承諾機制以及與之配套的外部監督機制、內部管理機制,並明確公共服務承諾制的主旨,制定全國統一的指導原則和基本要求,以此促進政府及其行政人員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履行為人民服務的職責。
三是增加行政官員的責任意識。個別地方政府探索服務型政府建設進程中,存在著部門利益、個人利益博弈導致行政行為失當和行政決策失誤的狀況,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如果不從制度上、法律上進行監督和制約,不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會助長歪風邪氣在行政人員中蔓延,會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將成為建設服務行政文化的阻礙因素。除了同體問責以外還需要依靠異體問責,通過法律監督的方式以及媒體監督、社會監督、公眾問責,真正做到讓行政權力為公共利益服務。
(三)積極創造服務行政文化形成的社會條件
服務行政文化是在行政實踐中形成的,由社會存在決定,良好的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社會環境都是塑造服務行政文化的前提條件。其原因:一是服務行政文化屬於上層建築,行政文化的塑造最終還是由經濟基礎來決定,只有一個地區具有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財政能力,政府才可能為工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這是形成良好服務行政文化的物資基礎。二是政府以及其他公共部門是服務行政文化的載體,服務行政文化作為觀念形態的非正式制度,其塑造過程應該與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設同步。這就需要完善人大、法院、檢察院的工作機制,理順政府與政黨機構和其他國家機構的關係。三是提升公民的整體素質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公民是社會精神的創造者和體現著,是服務行政的價值主體,公民的素質決定了整個社會的文化氛圍和服務行政文化的生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