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債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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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債結構( Structure of foreign d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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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債結構是指一國對外負債總額中各種不同類型外債的構成比例。
外債結構的分類[1]
1、外債結構主要表現為期限結構、利率結構、債券結構和幣種結構。同一划分標準下不同的外債都有著不同的特性,它們之間不同比例的搭配、組合有著不同的意義和功能。這也是研究外債結構的意義所在。
(一)外債的期限結構
外債的期限結構是按照債務的償還期限劃分的,具體指短期、中期和長期債務分別占外債總額的比重。中長期債務由於償還期限較長,易於管理,並且有利於國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統籌安排一些長期的項目;短期外債的大部分形成於企業、公司的貿易結算中,在對外經濟繁榮時期由於交易量大,容易積累。當對外經濟陷入蕭條引起國際收支逆差時,為了彌補逆差,往往需要借入短期外債。但短期債務規模要有所控制,避免形成償債高峰。當然任何期限的債務如果發行規模過大,發行時期比較集中,都會形成償債高峰,即在未來的某一時點上,要集中償還以前發行的若幹筆到期的債務或支付利息,這將使政府面臨巨大的償債壓力。不過,由於償債周期不同,中長期債務暫時不會形成近期的償債高峰,而短期債務則有能形成近期的償債高峰。一旦外債形成償債高峰,在本國外匯收入不能大幅度提高,外匯儲備又比較少的情況下j就有可能造成債務危機,從而引發不良的國際影響,對國內經濟造成負面影響。基於避免形成償債高峰的考慮,應發行長期債務,但短期債務又有著自身的優勢和必要性,是不能被中長期債務完全替代的。因此,不同期限的外債債種應保持適當的比例,在債務的期限分佈上要求不同時間到期的外債數量要與本國在各個期限內的償債能力相適應,以便相互協調,避免形成償債高峰,並滿足經濟發展的多方位、各層次的需要。目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看法是:合理的期限結構應該以中長期為主,適當借用部分短期債務。一般認為短期外債不應超過全部債務的25%為宜。
(二)外債的利率結構
利率結構指以利率為標準劃分的固定利率的外債和浮動利率的外債之問的比例關係。國際金融市場變化多端,其中一個重要的表現便是市場利率的複雜多變,如果借入過多浮動利率的債務,這部分債務很有可能在將來因為利率上升而加大債務負擔;如果借入過多固定利率的債務,很有可能在將來因為利率下降而遭受損失。當然在相反情況下是有好處的。但要註意的是,不確定性就是一種風險,即收益或損失的不確定性都是一種風險。可見,單一的利率結構具有較大風險。因此,不能“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而應是各種利率的外債要有合理的搭配。只有利率結構的多樣化,才能降低經濟波動對於國家償債負擔造成的風險。
(三)外債的債權結構
債權結構主要指按債務來源的不同所劃分的債種之間的關係,也即債務的債權人分佈,或不同類型的貸放者主體的構成。國外公債的債權人通常包括外國政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外國商業銀行,工商企業以及外國公民等。由於不同債權的債務具有不同的性質,它們之間也應保持適當的比例。政府間貸款利率低,期限長,帶有援助性,條件優惠。但事實上,有些政府貸款用於買賣方商品進出口信貸,其商品價格較高,從而抵消了一部分優惠利率帶來的好處;而且政府貸款有一定的條件,其數量也有限。官方貸款如果偏重於某種資本貨幣的出口信貸,通常會使借款國的投資格局產生畸形發展。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條件比政府貸款嚴格,不夠優惠,但比私人貸款優惠得多。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中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主要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短期資金需要;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主要用於解決成員國所需長期開發資金;國際開發協會主要解決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問題,其貸款免息,只收0.75%的手續費,期限長達50年;國際金融公司是專門對成員國私人企業提供貸款和投資的金融機構,貸款對象不需政府擔保,期限一般為7一15年,貸款利率相當於國際金融市場利率。此外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作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其宗旨是籌集更多的資金,以優惠條件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農業。我國在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也應註意適當平衡國際金融組織內部貸款的結構。
(四)外債的幣種結構
幣種結構是指借入外債時所做的外幣幣種選擇,不同外幣在債務中各自占的比重,以及這種比重的調整和變化情況。正如國際金融市場上利率的變幻莫測一樣,各種貨幣之間的匯率也是變幻莫測的。因此,根據國際市場匯率的變化趨勢借入不同幣種的債務,以形成優化的幣種結構,規避匯率不確定性的風險,是安排外債幣種結構的主要目的。為了避免損失,發展中國家常常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幣種多樣化的策略,結合匯率、利率和需要進口商品的輕重緩急,從總體上安排幣種的選擇,使自己的外債中的幣種達到多樣化,並使幣種之間有著優化的比率,以降低借債的實際成本,應對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幻莫測,平抑國際經濟波動造成的外債負擔不確定性的風險。長期以來,我國中長期外債以美元和日元債務為主。20世紀80年代中期,美元債務占60%,日元債務占30%,到80年代末,日元債務比重上升到42%,90年代初又有所提高。1986年日元對美元大幅升值,我們承受著出口美元收入的貶值與償還外債日元升值的雙重損失,損失金額達30多億美元。因此,我國要豐富外債幣種,避免單一化的幣種,註意適時加入其他外幣幣種。
2、從債務類型看,外債有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和其他形式的借款四大類。
前兩項屬於官方優惠貸款,具有開發援助和貿易性質,貸款期限長,利率低,有的甚至是無息貸款,但貸款條件較為嚴格。商業貸款的程式相對寬鬆,但期限短,利率高,且多為浮動利率,易受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一般認為,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占外債總額的比重以低於60%為宜。
- ↑ 趙雪恆.財政金融學 (第四版).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