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長期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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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中長期國債[1]
中長期國債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國家債券。它是政府為了彌補預算年度的財政赤字而發行的政府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主要用於一些政府投資的公共項目如學校、橋梁、河道等建設,及其他一些基礎設施項目。而這些項目往往具有投資金額大、投資周期長等特點。因此,中長期國債的發行量在可流通國債中所占比重很高。
中長期國債的特點[2]
1.擴張性財政政策的手段
中長期國債與短期國債的不同是,前者的發行無論目的是籌集建設資金還是彌補財政赤字,最終的效果是財政規模的擴張,通過對社會總需求的調整,影響了經濟的發展;而後者僅僅是調節了財政資金暫時的餘缺,並不擴大財政規模,也不改變社會總需求水平。
2.有償性和自願性(非強制性)
中長期國債的發行,是以信用為基礎的,是一種信用方式,是以付給投資人一定利息為條件而取得了資金在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到期必須償還本金和利息,所以具有有償性;而稅收、無償撥款等財政分配形式是無償的,是資金所有權的轉移。國家在發行中長期債券時,是以法人身份出現的,通常情況下,不具有強制性,投資者的購買行為完全是自願的,所以有自願性;而稅收等財政手段是通過國家機器強制推行的,具有強制性。
3.長期性和流通性
中長期國債的期限較長;但由於發達的債券二級市場的存在,如我國有銀行J可債券市場、交易所市場、上證所電子平臺、櫃臺交易等債券市場,中長期國債易於轉讓出售,流通性好,所以,國債的發行量一般都較大,發行也比較容易,易於被投資者所接受。
4.安全性和免稅待遇
同短期國債一致的是,由政府發行的中長期國債,同樣具有很高的信譽,還本付息有國家財政作擔保,所以信用度最高,違約風險最小,具有安全性;為了鼓勵投資者踴躍購買國債,大多數國家都規定,購買國債的投資者可以享受優惠的稅收待遇,甚至免稅待遇,這種免稅優惠是國債所特有的。
5.能滿足多種需要
中央銀行通過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可以有效地調節市場貨幣的流通量,進而調節總需求,併進一步影響巨集觀經濟的走勢,因此可以作為調節市場貨幣量的有效工具;由於政府證券信用程度高,還被廣泛地應用於抵押和擔保,在許多交易中,國家債券特別是國債還可以作為無現金交納的保證。
中長期國債的種類[3]
中長期國債是國家財政當局發行的債券,根據其具體的發行日的,中長期國債從發行的目的劃分,可將國債分為戰爭公債、赤字公債、建設公債和特種公債。從利率是否可以變動劃分,可將國債分為固定利率國債和浮動利率國債。多數國債郡是固定利率的,它具有發行與交易時計算簡便,容易為廣大公眾所接受的優點。但是在通貨膨脹比較嚴重的時期,為了使國債能夠順利地發行,對投資者有足夠的吸引力,政府往往會發行浮動利率的國債。浮動利率國債的浮動方式和幅度一般是以通貨膨脹率或其他金融工具利率變動的情況為依據。
中長期國債的交易方式[2]
1.中長期國債債券的交易方式
按照交易的性質和交割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五種形式:現貨交易、回購協議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和信用交易。
2.按照交易價格規定的不同有凈價交易和全價交易兩種形式。國債的凈價交易是指在國債交易中,將成交價格與債券的應計利息分解,價格隨行就市,而應計利息則根據票面年利率按天計算,從而便於債券的持有人享受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收入。凈價交易的國債一般是採用按年或其他分次付息方式的國債。凈價交易方式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廣泛應用。全價交易就是國債的行情價格包含了應計利息,投資者以“全價”申報委托交易;而凈價交易是指國債行情報價中刨除了應計利息部分,投資者以“凈價”申報委托交易。我國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國債實行全價交易方式。
“全價”與“凈價”兩者的關係可以簡單地用下麵的公式表示:凈價=全價-應計利息
以2001年12月31日深市101966券收盤價格為例,當日該券收盤價全價報價為145.99元,投資者需以145.99元為參考價格委托交易,這其中就包含了6.51元的應計利息。如果以凈價報的話,則101966券的收盤價揭示為:凈價價格=145.99元(全價)一6.51元(應計利息)=139.48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39.48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托交易。需要註意的是結算價格仍是全價即145.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