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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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國債(Treasury bill/Short-term Government bond/short term bil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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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國債是一國政府為滿足先支後收所產生的臨時性資金需要而發行的短期債券。短期國債在英美稱為國庫券,英國是最早發行短期國債的國家。19世紀70年代,英國政府因為地方政府融資及開拓蘇伊士運河的需要,經常缺乏短期周轉資金,遂接受經濟學家及財政專家W.拜基赫特的建議,於1887年發行了國庫券。短期國債自英國創立以後,在美國得到極大的發展,成為最重要的貨幣市場工具。
①風險最低短期國債是政府的直接負債,政府在一國有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不存在到期無法償還的風險,因此,投資者通常認為投資於短期國債基本上沒有風險。
②高度流動性。由於短期國債的風險低、信譽高,工商企業、金融機構、個人都樂於將短期資金投資到短期國債上,並以此來調節自己的流動資產結構,為短期國債創造了十分便利和發達的二級市場。
③期限短,基本上是1年以內,大部分為半年以內。
①按期限劃分,有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等;
②按付息方式,可分為貼現國債和附息國債,短期國債大部分為貼現國債。
參與短期國債發行市場業務活動的有財政部、中央銀行、政府證券承銷商和一些較大的私人投資機構。中央銀行通常既代理短期國債的發行,又為其本身或外國中央銀行購買短期國債;政府證券承銷商主要承銷短期國債,然後再賣給投資者;私人投資者則為自己直接投標購買。
短期國債一般採用拍賣方式發行,即短期國債的認購者將所要認購的數量、價格等提交中央銀行,由財政部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予以分配。
短期國債的發行價格
由於短期國債多以貼現的方式計算價格和利息,發行價格是從票面額中按一定貼現率扣除貼現利息之後而得到的。計算公式為:
發行價格=票面金額×{1-[(短期國債期限×貼現率)/360]}
短期國債因其較高的信用地位,二級市場十分發達。政府證券承銷商一方面從財政部投標購入,另一方面廣泛同客戶進行買賣,使銀行、個人等很方便地買進所需要的短期國債,既保證了收益又保證了流動性。
短期國債均在店頭市場(場外交易市場)買賣,其買賣價格按照證券商公佈的貼現率的變化而變化,計算公式為:
交易價格=票面金額×[1-(出售日距到期日天數×貼現率)/360]
短期國債的發行與轉讓,對政府來說,解決了臨時性資金的收支缺口;對投資者來說,為其短期資金提供了理想的投資工具;最重要的是它為中央銀行穩定通貨和調節經濟提供了理想的貨幣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