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發行市場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國債發行市場是指國債發行與推銷的市場,又稱國債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國債交易的初始環節,是中央財政代表國家政府作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發生的債權與債務關係的總和。
國債發行市場的職能是完成國債發行,使中央財政籌集到所需資金,為資金富餘者提供投資並獲取收益的機會。
國債發行市場的活動包括中央財政與國債承銷機構和一般認購者的證券交易。在國債交易過程中,中央財政始終處於主動地位,它依據市場狀況設計國債發行條件,選擇國債發行對象和發行方式等。但是,中央財政所作的任一決定,決非憑空臆想產生,須以一定的發行目的為前提和一定的政策原則為指導。國債發行是否成功,首先要看其是否滿足國債發行目的和符合國債發行原則。
我國國債發行市場始建於1991年。這一年第一次實現了承購包銷的國債發行方式,從而在一定範圍內改變了通過行政分配認購發行國債的辦法。它反映了國債市場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又是在國債市場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的。1993年,國民經濟改革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金融領域銀行的改革進入了實質性的階段。其主要內容是中央銀行將主要從事貨幣政策,專業銀行轉變為純商業銀行,不再承擔政策性任務。這一改革對國債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首先,中央銀行不再允許財政向其透支和借款,這就促使財政部只能通過發行國債來彌補財政赤字。其次,中央銀行將採取公開市場操作的辦法調節貨幣供給,而商業銀行持有國債是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前提。第三,專業銀行的商業化要求其持有一定數量的國債作為流動性最強的金融資產。這就是說,銀行改革一方面要求國債進一步市場化,另一方面。也為國債的市場化改革提供了條件。1994年國債市場的重要事件是第一次發行了短期國債,實現了期限品種的多樣化。1995年國債發行基本上仍採用上年的方法,這一年具有重要意義的是進行了招標發行國債的試點並獲得了成功。
1996年是我國國債發行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國債發行採取招標發行的市場發行方式。第二,國債發行從零售市場向批發市場轉變,提高了發行效率。第三,實現了國債期限的多樣化。第四,支持了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1996年的短期國債其主要發行對象是專業銀行和商業銀行,短期國債的發行積極配合了中央銀行1996年4月份開展的公開市場操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