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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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供給(Money su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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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供給是指某一國或貨幣區的銀行系統向經濟體中投入、創造、擴張(或收縮)貨幣的金融過程。
貨幣供給的主要內容包括:貨幣層次的劃分;貨幣創造過程;貨幣供給的決定因素等。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貨幣流通的範圍和形式不斷擴大,現金和活期存款普遍認為是貨幣,定期存款和某些可以隨時轉化為現金的信用工具(如公債、人壽保險單、信用卡)也被廣泛認為具有貨幣性質。
我國現行對貨幣層次的劃分是:[1]
另外還有M3=M2+金融債券+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
其中,M2減M1是準貨幣(Quasi-money),M3是根據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而設置的。
M1反映著經濟中的現實購買力;M2不僅反映現實的購買力,還反映潛在的購買力。若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若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中央銀行和各商業銀行可以據此判定貨幣政策。M2過高而M1過低,表明投資過熱、需求不旺,有危機風險;M1過高M2過低,表明需求強勁、投資不足,有漲價風險。
貨幣創造(供給)過程是指銀行主體通過其貨幣經營活動而創造出貨幣的過程,它包括商業銀行通過派生存款機制向流通供給貨幣的過程和中央銀行通過調節基礎貨幣量而影響貨幣供給的過程。
決定貨幣供給的因素包括中央銀行增加貨幣發行、中央銀行調節商業銀行的可運用資金量、商業銀行派生資金能力以及經濟發展狀況、企業和居民的貨幣需求狀況等因素。貨幣供給還可劃分為以貨幣單位來表示的名義貨幣供給和以流通中貨幣所能購買的商品和服務表示的實際貨幣供給等兩種形式。
在典型的、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供給的控制機制是由對兩個環節的調控所構成:對基礎貨幣的調控和對乘數的調控。如果說貨幣當局對於基礎貨幣還有一定的直接調控可能,至於對乘數的調控則沒有可能直接操縱。
- 中央銀行供給基礎貨幣有三種途徑:
變動其儲備資產,在外匯市場買賣外匯或貴金屬;
商業銀行創造存款記賬貨幣
由於貨幣供應量包括通貨與存款貨幣,貨幣供給的過程也分解為通貨供給和存款貨幣供給兩個環節。
通貨供給
通常包括三個步驟:①由一國貨幣當局下屬的印製部門(隸屬於中央銀行或隸屬於財政部)印刷和鑄造通貨;②商業銀行因其業務經營活動而需要通貨進行支付時,便按規定程式通知中央銀行,由中央銀行運出通貨,並相應貸給商業銀行帳戶;③商業銀行通過存款兌現方式對客戶進行支付,將通貨註入流通,供給到非銀行部門手中。
特點:①通貨雖然由中央銀行供給,但中央銀行並不直接把通貨送到非銀行部門手中,而是以商業銀行為中介,藉助於存款兌現途徑間接將通貨送到非銀行部門手中。②由於通貨供給在程式上是經由商業銀行的客戶兌現存款的途徑實現的,因此通貨的供給數量完全取決於非銀行部門的通貨持有意願。非銀行部門有權隨時將所持存款兌現為通貨,商業銀行有義務隨時滿足非銀行部門的存款兌現需求。如果非銀行部門的通貨持有意願得不到滿足,商業銀行就會因其不能履行保證清償的法定義務,而被迫停業或破產。
上述通貨供給是就擴張過程而言的,從收縮過程說明通貨供給,程式正好相反
存款貨幣供給
商業銀行的存款負債有多種類型,其中究竟哪些屬於存款貨幣,而應當歸入貨幣供應量之中尚無定論。但公認活期存款屬於存款貨幣。
在不兌現信用貨幣制度下,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與通貨一樣,充當完全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存款者可據以簽發支票進行購買、支付和清償債務。因此,客戶在得到商業銀行的貸款和投資以後,一般並不立即提現,而是把所得到的款項作為活期存款存入同自己有業務往來的商業銀行之中,以便隨時據以簽發支票。這樣,商業銀行在對客戶放款和投資時,就可以直接貸入客戶的活期存款。所以,商業銀行一旦獲得相應的準備金,就可以通過帳戶的分錄使自己的資產(放款與投資)和負債(活期存款)同時增加。從整個商業銀行體系看,即使每家商業銀行只能貸出它所收受的存款的一部分,全部商業銀行卻能把它們的貸款與投資擴大為其所收受的存款的許多倍。換言之,從整個商業銀行體系看,一旦中央銀行供給的基礎貨幣被註入商業銀行內,為某一商業銀行收受為活期存款,在扣除相應的存款準備金之後,就會在各家商業銀行之間輾轉使用,從而最終被放大為多倍的活期存款。
- ↑ 人民銀行修訂貨幣供應量統計口徑--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計入廣義貨幣供應量(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