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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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信息量的劇增,國際信息界對信息資源管理開始加以重視和研究。如美國學者馬爾香(D.A.Marchand)和克雷斯萊因(J.C.Kresslein)在《信息資源管理手冊》(1988)中指出:“信息資源管理是一種對改進機構的生產率和效率有獨特認識的管理哲學。”而英國學者馬丁(w.J.Martin)在《信息社會》(1988)一書中也提出了信息管理中的質量、預算和成本概念。在世界上,美國率先導入了信息管理的概念並予以實踐。早在1942年,美國國會就通過了《聯邦報告法案》,提出了控制文書的聯邦政策。1966年頒佈的《信息自由法案》則對政府信息公開和利用進行了規範,規定任何人都有權利利用聯邦政府部門的記錄,並授權公開這些記錄。
1975年至1977年,美國政府專門成立了“聯邦文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聯邦和各州的政府官員以及來自商界、勞工界、顧客群體和信息管理專家組成。聯邦文件委員會在此後的報告中指出,聯邦政府嚴重的官僚主義的根源在於聯邦政府的信息管理非常差。該委員會在1980年通過了《文書削減法》,被認為是全球信息資源管理的里程碑;與此同時,聯邦政府部門開始設立信息主管人員。從美國的信息管理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如下的智慧:一是信息管理最早是由政府主導和推動;二是通過法案將信息管理納入了法制的軌道;三是在政府部門中成立了由各方人員組成的文件委員會,併在政府各部門中專設了信息主管。這樣的信息管理機制,大大促進了信息向知識和智慧的轉化,確保了信息資源管理在美國政府各部門的實施,並使政府機構中的信息得以有效地流通和利用。...>>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