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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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基金(Matching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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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基金是一種慈善基金的捐助形式。簡單說來比如設立一個10塊錢的公益基金,當有人捐助1塊錢時,這筆基金中也捐助適當比例的錢,其用意主要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動員社會力量,加大社會對大學的捐贈力度,使社會捐贈成為提高辦學實力的重要途徑。
配比基金與以往基金最明顯的區別就是它並不指定具體的捐贈項目,而是設置一定的配比原則之後,將資金使用的主動權交給了社會,因此它所產生的公益效果,實際上是由同期被配比的捐贈項目來決定的。但是配比基金也並非對這些捐贈項目的構成完全無掌控力,實際上,配比基金可以通過配比原則以及配比比例來引導捐贈項目的構成,使之接近捐贈機構或者捐贈者希望的方向,正因為配比基金具有這種開放性以及指導性,因此使得它較為容易成為政府推動教育事業發展以及引導教育事業方向的政策性工具之一。
由於高等教育是一個成本很高的部門,並且是成本遞升的部門,國家財政對教育經費的投入很難滿足高校現階段的發展需求,因此爭取社會捐贈已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發展過程中,解決經費不足的主要途徑。自20世紀末以來,國家教育部先後頒佈了《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及《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確立了“拓寬經費籌措渠道,建立社會投資、出資和捐資辦學的有效激勵機制”。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也明確強調了要把“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教”作為“加大教育投入”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國的配比基金按照捐贈主體可分為兩類:
一、政府性配比基金
二、個人企業捐贈的配比基金
針對這兩種類型,配比基金對高校籌資的意義和作用也各有不同。
一、在整個社會層面營造重視高等教育的氛圍,推動高校籌資工作的發展
政府設立配比基金,是對教育事業的重視,而且配比政策的出台必然會引起社會各界的關註,從而推動社會捐贈文化的培養與公眾捐贈意識的提高。以香港為例,政府出台配對補助金計劃之後,香港高等教育捐贈出現了新氣象,多位超級富豪紛紛為教育事業捐款。2005年香港各報用“亞洲已知最大單筆教育捐款”來形容長實主席李嘉誠捐給香港大學10億元捐款。2005年霍英東捐8億元給香港科技大學。是香港科技大學創校14年以來獲得的最大筆單一捐款。配對補助金計劃的實施,為培育公眾正確的捐贈意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對高校籌資發展的適度調節作用
現階段,我國的高校籌資工作發展並不平衡。一方面,以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為首的高校已經建立起系統的籌資體系並且成果斐然,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共獲得捐贈2100餘筆,到賬總額超過3.83億元。而與此同時,內地許多高校還未建立起專門的籌資機構,整體的籌資工作也尚未起步。
2009年中央財政設立配比資金,對中央級普通高校接受的捐贈收入實行獎勵補助。根據《中央級普通高校捐贈收入財政配比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財政部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捐贈收入總額採取分檔按比例核定的方式,並綜合考慮高校地理位置、財力狀況等因素,逐校確定配比資金數額。各高校所獲配比資金實行上限控制,配比資金適當向財力薄弱高校傾斜。由此可見,政府希望採取“上限控制”以及“分檔逐校核定”的配比原則,對高校的籌資發展進行適度調節。
三、對社會捐贈資金進行引導,使之比較符合政府的預期
由於配比基金可以對可配項目作出巨集觀界定,因此由政府設立配比基金,能更加清晰地對社會捐贈資金進行引導,使之朝著預期的方向發展。
四、推動高校加強項目管理以及財務管理
政府配比基金對於推動高校項目管理以及財務管理起著外部監督的作用。由於政府的配比基金也是採取申請制,並且政府本身的權威性以及定期對配比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都對高校的內部管理提出一定的要求。
例如中央財政以及教育部共同制定的《中央級普通高校捐贈收入財政配比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就明確規定了配比資金的申請程式、申報材料;配比資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對項目的監督與檢查。這些政策的出現,勢必能督促各高校進一步加強對捐贈項目的管理與財務制度的完善,以應對每年的配比申請以及後期檢查。
一、鼓勵社會捐贈,調動捐贈者的積極性
配比基金對高校籌資工作的激勵作用之一,即對捐贈者的鼓勵,同樣的捐贈資金,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達到更好的公益效果。尤其對於企業、個人捐贈者,這種激勵效果尤為明顯。
以浙江大學的等額配比基金為例,從中可以看出,配比基金設立前後,企業與個人捐贈的項目數量以及金額增加顯著,配比基金對這些捐贈者的激勵效果是十分明顯的。
2001年5月,斯坦福校友、惠普公司創始人William R. Hewlett成立的Hewlett基金會向斯坦福宣佈了總額為4億美元的捐贈計劃,3億美元在斯坦福文理學院設立了名為“Hewlett挑戰計劃”的等額捐贈基金。在這筆等額捐贈的鼓勵下,斯坦福文理學院在3年的時間里獲得了超過1億美元的捐贈。 但是如上文提到,配比基金對捐贈的“誘發”效果也取決於社會對配比基金的宣傳程度以及公眾對此的認知程度,因為配比基金要吸引捐贈,首先需要讓公眾瞭解配比基金,關註配比基金,從而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發揮配比基金的吸金能力。
二、提高高校的籌資能力,建立系統的籌資體系
配比基金對高校籌資工作的激勵作用是雙方面的,一方面,捐贈者的資金可以發揮更大的公益效果;另一方面,籌資者籌得的資金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因此配比基金還能起到調動籌資者積極性的作用。
以浙江大學為例,等額配比基金設立後,為浙江大學向社會募集辦學資源創造了良好的機制和條件,極大地激勵激發了校內各院系乃至師生參與籌資工作的積極性。自設立等額配比基金起,學校積極動員校內各院系、部門,並於2006年10月,召開了全校發展聯絡工作會議,適時推出了校院二級籌資體系,將接受社會捐贈工作列入學院的重要工作範疇,學校建立相應考核機制。浙大等額配比基金的設立,有力地推動了校院二級籌資體系包括校院二級校友管理體制的順利實施。
等額配比基金設立三年多來,浙江大學從原來只有個別學院爭取到捐贈項目,到目前全校24個學院全都積極主動地開展籌資工作並擁有了捐贈項目,其中15個學院還成立了學院基金。
三、改進高校的籌資理念,高校與社會各界的聯繫更為緊密
配比基金的設立,促使高校工作者走出校園接觸社會,而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和校友、企業以及地方政府的關係也將進一步緊密,對籌資工作的認識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如浙江大學實施等額配比基金之後,在北師大對配比基金進行調研的訪談中,來自三個不同學院的教師多次提到“加強地方合作,要為地方服務”。
當然,這種觀念的改變並不僅僅是配比基金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配比基金的設立使得高校加快了籌資步伐,而在籌資的過程當中,高校工作者對於籌資的認識更為深入更為透徹,由之前的抗拒心理或者不理解心理轉變成主動尋求並且通過加強合作來創造雙贏的成熟心態。而這種改變,對於今後高校籌資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引領中國高校捐贈理念,推動國家捐贈政策創新
由於我國的企業和社會公眾捐贈意識還較薄弱以及捐贈制度的制約,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高校社會捐贈水平仍然很低,社會捐贈占自籌資金總額的比例不足3%,高校經費絕大部分還是來自學費、科研、經營和服務性收入等,與美英等發達國家大學接受捐贈的收入相差甚遠。這種差距不僅表現在社會各界對高校社會捐贈的認識上,更表現在政府支持和引導政策的缺失上。
浙江大學等額配比基金引入了世界一流大學的一種先進的捐贈模式,開創了中國高校捐贈乃至中國慈善捐贈事業的先河。浙江大學等額配比基金旨在通過“鼓勵+激勵”方式,吸引更多的人關心和參與教育事業,有效提升中國高校的籌資能力。它的設立,無疑是給中國大陸高教界投下了一枚重榜炸彈。儘管在前幾年,香港政府已經對香港的各高校實施了補助金配對計劃,但內地高校對這種全新的捐贈模式還比較陌生,因此其成為了全國高校和社會各界熱議的焦點。2008年11月,北京大學設立了“北京大學葉氏校友等額配比基金”,成為繼浙江大學後全國高校第二個有較大影響的配比基金。
二、激發校院兩級籌資積極性,有效激勵社會各界捐贈
如何激勵社會各界踴躍捐贈,支持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一直是高校管理部門工作的重點之。為保證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發揮最好效益,充分表達學校對捐贈者的謝意,各高校都制定了一些接受社會捐贈管理辦法。從目前的情況看,一些辦法對於如何管理好捐贈基金涉及較全,但對於如何開拓捐贈渠道以及捐贈方式創新還較薄弱。等額配比基金的設立,為浙江大學向社會募集辦學資源創造了良好的機制和條件,極大地激勵了校內各院系乃至師生參與籌資工作的積極性,同時也吸引了社會各界向浙江大學踴躍捐贈。
自等額配比基金設立三年多來,從原來只有個別學院爭取到捐贈項目,到目前全校24個學院全都積極主動地開展籌資工作並擁有了捐贈項目,其中15個學院還成立了學院基金。社會各界向浙江大學的捐贈項目明顯增加,2005、2006年捐贈項目數分別為110項左右,2006年9月設立配比基金後,2007年捐贈項目數激增到367項,2008年更是達到了534項。
三、促進高校重視校友工作,促進院校密切與社會各界關係
目前國內大部分高校都成立了各自的校友總會,並配備了相當的專職工作人員從事校友工作,從建立校友網站、建設校友資料庫、創辦校友刊物等各個方面密切與校友的聯繫。也有不少高校已開展了“校友年度捐贈”項目,旨在進一步凝聚全體校友的力量,為學校建設添磚加瓦,在爭取更多的社會資源捐贈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