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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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銀行(transnational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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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銀行是指以國內銀行為基礎,同時在海外擁有或控制著分支機構,並通過這些分支機構從事國際業務,實現其全球經營戰略目標的超級銀行。這一定義的內涵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跨國銀行的產生具有派生性。即跨國銀行是國內銀行對外擴展的產物,它具有商業銀行的基本屬性和功能。一般來講,只有那些國內處於領先地位的銀行,才可能以其雄厚的資本、先進的技術、科學的管理、良好的信譽為基礎,實現向海外的擴展的經營。
2、跨國銀行的機構設置具有超國界性。即為了擴展國際業務,跨國銀行在海外廣泛建立各種類型的分支機構。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認為,只有在至少5個國家或地區設有分行或附屬機構的銀行才能算作是跨國銀行。20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發達國家金融管制的放鬆及國際銀行業競爭的日益加劇,使的跨國銀行在海外的分支機構數目迅速上升。
3、跨國銀行的國際業務經營具有非本土性。跨國銀行的業務以國際業務為主,二者又是通過其設在海外的分支機構在當地或國際金融市場上直接進行的,其經營範圍比國內銀行更寬,經營內容更多,經營形式也更加多樣化。總行與國際分支機構之間是所有權與控制權的隸屬關係,其經營範圍也由傳統的信用證融資、托收、匯兌等銀行金融服務向在此基礎上的證券包銷、企業兼併、咨詢服務、保險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服務在內的綜合服務方面發展。
4、跨國銀行的戰略制定具有全球性。一方面,跨國銀行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跨國公司,其戰略的制定具有與一般跨國公司相同的特征,即戰略制定的全球性;另一方面,它的銀行屬性要求資金調撥的快速高效性,而20世紀70年代以後,電子通訊技術的發展及在金融領域的不斷應用,使得跨國銀行的全球化經營成為可能。
跨國銀行在世界範圍內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以跨國經營貨幣信貸為主的超級商業銀行。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的定義是:“在5個或5個以上的國家擁有多數股份的分支、附屬機構的銀行。”
跨國銀行是資本國際化、世界經濟走向一體化、發達國家對外經濟擴張的結果。從歷史發展看,銀行跨國經營在17~18世紀已經發生。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銀行都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以英國、法國為最多,大多數設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成為對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的金融控制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經濟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60年代末期,由於國際貿易迅速發展,增加了對國際結算和資金融通的需求,同時跨國公司發展迅猛,跨國公司對中、長期及巨額資金的需求增加,迫切需要大銀行的支持,國際銀行業務由此激增,大銀行紛紛在國外設置分支機構網,跨國銀行蓬勃發展。尤其是美國,自60年代以來積極在國外設置機構網,很快躍居首位。到70年代,跨國銀行遍佈全球,在世界經濟中發揮作用的已不再是設在殖民地的少數大銀行,而是眾多的跨國銀行。
跨國銀行發展的原因:
根本原因是生產國際化,生產過程在不同的國家進行,資本必然要以商品資本、生產資本和貨幣資本三種形態發生在國際之間,資本迴圈與周轉的國際化必然促成跨國銀行的發展。同時還有其他客觀因素,如:
1、先進通信和數據處理設備的發展,提供了跨國經營的有利條件。由數百家銀行組織的世界性金融電信傳遞系統(世界銀行財務遠程通信協會,簡稱SWIFT),於1977年其成員之間的電信傳遞不必再通過郵電部門,而是直接處理,既迅速又準確,其應用範圍包括資金、外匯調撥、外匯買賣、自動轉帳、開立信用證、托收等,並實行統一的轉帳制度。
2、歐洲貨幣市場的發展和世界金融中心的大量涌現,很多大銀行參加市場的活動,並爭設分支機構。
1、從跨國銀行母行與其海外分支機構的組織結構關係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
1)分支行制。指跨國銀行母行通過在海外設立各種類型的分支機構,通過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控制來開展跨國經營活動,這些分支機構之間又根據不同的級別構成一個金字塔形的網路結構。
2)控股公司制。又稱集團銀行制,指銀行通過“銀行持股公司”建立海外分支機構網路,從事跨國界的金融服務。這種組織結構形式以美國最為典型。
3)國際財團銀行制。指由來自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銀行以參股合資或合作的方式組成一個機構或團體來從事特定國際銀行業務的組織方式。國際財團銀行是正式註冊的法人。
2、從跨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具體形式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代表處。這是跨國銀行最低層次的海外分支機構,並不直接經營銀行業務,主要工作是代表母行與東道國政府進行接觸,為母行招攬業務,因此它稱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銀行。
2)辦事處。這是介於代表處和分行之間的組織形式。同代表處相比,辦事處的經營範圍相對廣泛,主要從事國際市場上的工商業貸款和貿易融資,但不能接受東道國的居民存款業務和信托業務,它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東道國貨幣市場和歐洲貨幣市場上的銀行同業拆借。
3)分行。這是跨國銀行根據東道國法律規定設立並經營的境外銀行機構,是母行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分行的主要活動是對境外發放貸款,同時可以對公司併購或投資活動提供咨詢。
4)附屬行。這是由跨國銀行對東道國銀行擁有少數非控制性股權而形成的合資銀行。由於這種銀行實質上是東道國的銀行,因而可以不受限制地經營一切銀行業務,從而大大地方便了母行進入當地金融市場,有利於在當地建立鞏固的客戶網路。
5)愛治發公司(Edge Act Corporation)。這是美國跨國銀行根據1919年修訂的聯邦儲備法允許設立的最為重要的、經營國際銀行業務的海外分支機構形式。愛治發公司有兩種類型:銀行愛治發公司及投資愛治發公司,前者是美國跨國銀行經營國際業務及設立海外分行的主要機構,後者則主要通過國外金融機構為母行建立附屬行等。
6)財團銀行。是由兩家以上銀行共同出資組成的,在特定地區開展特定業務活動的銀行,是在東道國註冊和納稅的獨立的法人實體。其主要業務是安排巨額貸款,此外還兼營證券發行、歐洲貨幣市場及企業兼併收購等業務。
由於技術水平高,資金雄厚,機構網多,其業務活動日趨全面化、多樣化,基本上是辦理綜合性業務,主要為:
1、存款業務。由於其主要客戶大都是跨國公司,這些大銀行資信高,國外分支機構多,通過自己的網路吸收巨額存款,掌握控制國際游資是其重要的資金來源。
2、貸款業務。跨國銀行辦理對工商企業、跨國公司、政府間巨額貸款,又對中小企業貸款。由於資金雄厚,還辦理專項工程貸款、辛迪加貸款。
3、投資業務。跨國銀行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參與者,特別是在貨幣市場上的交易更為頻繁,對銀行和金融機構辦理拆放,在外匯市場上進行交易,進行公開市場投資,發行、買賣、包銷證券。如美國禁止商業銀行在國內經營投資業務,但並不限制商業銀行在國外經營長期投資。
4、外資融資業務。跨國銀行傳統業務是提供各種出口信貸,由於融資大多不使用所在國貨幣,而使用其他硬通貨,一般期限較短,收益較大。
此外,跨國公司還提供各種服務,辦理代理業務及非銀行業務,如信托、咨詢、租賃、保險等。
跨國銀行在國際投資中的作用
跨國銀行是一種經營特殊對象的跨國公司,因此,跨國銀行的發展首先表現為設立海外分支機構而進行的國際直接投資;在此過程中,跨國銀行還通過對跨國公司的股權參與,間接地加入了國際直接投資活動,從而形成了銀行資本與工業資本的融合,推動了金融資本的國際化。但是,跨國銀行經營對象的特殊性,使得其與一般的跨國公司的作用又有著顯著的不同,這就是跨國銀行主要是為國際投資活動提供金融支持和媒介服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跨國銀行為國際投資者提供融資中介作用
國際投資活動是一個資金在跨越國境範圍內的運營和配置過程,其間資金的供求不平衡是經常的現象,一方面國際投資者在投資時可能會出現巨大的投資缺口,另一方面國際上眾多的短期信貸提供者可能會產生巨額的資金供給。這時跨國銀行的出現,可以實現資金供求雙方的對接,使資金得以有效配置;另外,即使這種資金供求在總量上是相等的,也可能會出現在期限、幣種等方面的差異,這就需要跨國銀行通過發揮自己的信用中介作用予以調整。
2、跨國銀行為跨國界支付提供高效率的中介服務
跨國銀行與國內銀行在機構設置上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擁有分佈廣泛的海外分支機構和代理行網路,因而能為投資者的跨國界支付提供全球範圍的轉賬清算和現金收付業務,降低資金的在途時間,提高資金運用的效率。
3、跨國銀行可以為國際投資者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咨詢服務
由於跨國銀行擁有遍佈全球的機構網路和廣泛的客戶群體,在其與同業及客戶的業務活動中掌握又極為豐富的政治經濟信息,因而,它是一個極為重要的信息中心。加之,跨國銀行彙集了許多精通財務管理、投資分析方面的專家人才,因而可以向投資者提供多方面的咨詢服務,幫助投資者拓展其海外業務活動。當然,跨國銀行在提供這種服務的同時,也增加了自己的利潤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