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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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工程是指企業用專用基金,專用借款和專用撥款所進行的工程。企業可以用更新改造基餘、集體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進行專用基金工程;用挖潛革新改造撥款、科技三項費用撥款、網點建設撥款進行專用撥款工程;用技術改造借款、小額設備借款、網點設施借款、大修理借款進行專用借款工程。
專項工程的核算[1]
企業用更新改造基金購置不需安裝的機器設備時,不通過“專項工程”帳戶,購置需要安裝的機備,則要通過“專項工程”帳戶,核算該項固定資產的全部實際成本。安裝時可以採用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
1.在自營方式下,自營安裝工程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買價、運雜費、安裝費,都通過“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帳戶進行歸集。發生的各項支出,借(增)記“專項工程一更新改造工程”,貸(減)記“專項存款”、“專項物資”或“專項應付款”;安裝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時,按工程的全部成本借(減)記“更新改造基金”,貸(減)記“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同時借(增)記“固定資產”,貸(增)記“固定資金——企業固定資金”,以反映固定資產和企業固定資金的增加。
例如:企業用更新改造基金購置設備一臺,支付價款和運雜費共6300元,立即自營安裝。領用安裝所需的專項物資350元.當月安裝完工,驗收使用。此項經濟業務編製的會計分錄如下:
- 支付價款和運雜費時:
借(增):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 6300
貸(減):專項存款 6300
- 領用專項物資時:
借(增):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 350
貸(減):專項物資 350
-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
借(減):更新改造基金 6650
貸(減):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 6650
借(增):固定資產 6650
貸(增):固定資金——企業固定資金 6650
2.在出包方式下,機器設備安裝工程的核算,實質上是與承包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的核算。支付和應付工程價款時,借(增)記“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貸(減)記“專項存款”或貸(增)記“專項應付款”;工程完工驗收時,根據工程的全部價款借(減)記“更新改造基金”,貸(減)記“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同時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和固定資金。
例如:企業用更新改造基金購置設備一臺,支付價款和運雜費7200元,立即出包安裝。雙方簽訂合同規定,安裝工程價款e00元,預付200元。工程完工驗收交付使用,並支付400元的工程欠款。此項經濟業務編製的會計分錄如下。
- 支付設備價款和運雜費時:
借(增):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 7200
貸(減):專項存款 7200
- 預付工程安裝費時:
借(增):專項應收款 200
貸(減):專項存款 200
-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
借(增):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 600
貸(減):專項應收款 200
貸(減):專項存款 400
借(增);固定資產 7800
貸(增):固定資金——企業固定資金 7800
借(減):更新改造基金 7800
貸(減):專項工程——更新改造基金工程 7800
企業用挖潛革新改造撥款,科技三項費用撥款和網點設施撥款進行專項工程時,也通過“專項工程”帳戶核算。發生的工程實際成本和建築稅通過“專項工程|帳戶的借(增)方進行歸集;工程完工時,借(減)記“專用撥款”,貸(減)記“專項工程”。同時,將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借(增)記“固定資產”,貸(增)記“固定資金——國家固定資金”,將應增加流動資產價值的部分,借(增)記有關流動資產帳戶,貸(增)記“國家流動資金”。舉例及編製的會計分錄如下:
- 1.收到挖潛革新改造撥款20000元:
借(增):專項存款 20000
貸(增):專用撥款——挖潛革新改造撥款 20000
- 2.用撥款購置需安裝的設備一臺,設備價款及運雜費、安裝費計11800元。以轉帳支票付清:
借(增):專項工程——專用撥款工程 11800
貸(減):專項存款 11800
- 3.以專項存款支付專項工程費用3200元:
借(增):專項工程——專用撥款工程 3200
貸(減):專項存款 3200
- 4.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按全部支出沖減專用撥款。其中12000元屬於固定資產,3000元屬於低值易耗晶:
借(減):專用撥款——挖潛革新改造撥款 1500O
貸(減):專項工程——專用撥款工程 15000
借(增):固定資產 12000
貸(增):固定資金一國家固定資金 12000
借(增):低值易耗品 3000
貸(增):國家流動資金 3000
企業用技術改造借款、小額設備借款、網點設施借款等專用借款進行專項工程時,通過“專項工程”帳戶的借(增)方歸集工程的實際成本,包括工程支出,利息支出和建築稅等。
工程完工,但尚未用新增利潤歸還借款時,只將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登記入帳,即借(增)記“固定資產”,貸(增)記“固定資金——待轉固定資金”,工程的實際成本仍留在“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帳戶內,待用新增利潤歸還專用借款的本息時,再按歸還借款的本息數額沖轉已完專用借款工程支出,即借(增)記“利潤分配”,貸(減)記“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同時借(減)記“固定資金一待轉固定資金”,貸(增)記“固定資金——國家固定資金”。如果企業按規定用專用基金歸還,則借(減)記有關專用基金科目,貸(減)記“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同時借(減)記“固定資金——待轉固定資金”,貸(增)記“固定資金——企業固定資金”。專用借款工程也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施工方式,下麵舉例說明。
例如:某企業用網點設施借款,採用自營方式新建一商業網點。其具體業務及編製的會計分錄如下:
- 1.收到網點設施借款30000元:
借(增):專項存款 30000
貸(增):專用借款——網點設施借款 30000
- 2.用借款購入專項物資18000元:
借(增):專項物資 18000
貸(減):專項存款 1800O
- 3.領用專項物資15200元,支付工程費用9000元:
借(增):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 24200
貸(減):專項物資——庫存專項物資15200
貸(減):專項存款 9000
借(增):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 300
貸(減):專項物資——庫存專項物資 300
借(增):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 870
貸(增):專用借款——網點設施借款 870
借(增):固定資產 24500
貸(增):固定資金——待轉固定資金 24500
- 7.處理剩餘專項物資,用所得價款2500元及剩餘的專用借款一併歸還網點建設借款:
借(減):專用借款一網點設施借款 5500
貸(減):專項物資 2500
貸(減):專項存款 3000
- 8.用新增利潤25370元歸還借款。
借(增):利潤分配 25370
貸(減):專項工程——專用借款工程 25370
借(減):專用借款——網點設施借款 25370
貸(減):銀行存款 25370
借(減):固定資金——待轉固定資金 24500
貸(增):固定資金——國家固定資金 24500
企業用發售固定資產投資的債券和股金進行專項工程的核算,與專用借款工程核算基本相同。
- ↑ 陳安娜,徐泓.商業會計學[M].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