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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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化是指通過識別不同的工作類型、組織活動以及組織細部的能見度,達到更有效率和有效率的為客人服務的目的。雖然部門之間會缺乏溝通等問題,但普遍效益上都是良好的,該說分工越細效率越高。
組織分化的內部職能分化又可分為三方面:
水平分化:依照組織成員的工作性質和負責的範圍所做的分工
垂直分化:組織層及體制由上而下的分化,依層級地位的高低而分配組織內權力。
空間分化:人員配置在地區上的分散程度,如分公司、分校、關係企業與附屬工廠等。
財務流程再造中,組織分化所描述的是這樣一種情況:物流(業務流)資金流和信息流、財務與業務、決策執行與監督等彼此應該分離牽制的要素,原本集中於一個企業內部完成,在信息化背景下通過組織分立和重組,分化成若幹企業單元,每個企業單元管理其中一個專門的要素,若幹企業單元之間彼此形成有效的牽制與約束。
常見的組織分化的形態有四種:
(1)物流與資金流分立。也就是將原本集中於一家企業的物流與資金流通過組織分立分散到兩家或更多的企業單元。比如中石化股份公司流程再造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將各層次企業的全部資金流通過財務公司的“資金集合庫”功能分離出來,集中到財務公司來運作和管理,而物流則由各企業分散運作或通過進一步的流程再造實現物流組織專門化的集中運作和管理。
(2)供應、生產與銷售分立。比如2002年以前,徐工科技股份公司所屬各分子公司都是供產銷一條龍的實體,2002年的流程再造,將原來各分子公司的物資採購功能分離並集中起來成立了供應公司,將原來各分子公司的產品銷售採購功能分離並集中起來成立了營銷公司,同時藉助內部結算中心將原來分散在各分子公司的資金管理集中起來,原有各分子公司的功能只集中於生產,成為典型的生產製造中心或成本中心。供應、生產和營銷的關係由原來的單個企業內部業務流程關係變成集團內部各企業間的市場關係。
(3)決策、執行與監督分立。在多數企業,決策、執行與監督是採取內部機構專門化的形式實現分離牽制的。隨著信息化進程的加快,組織開始分化並通過分化實現集團化,這樣,集團公司成為集中決策與管理的組織,而下屬分支機構(分子公司)則專心於決策的有效實施。至於監督,在有些行業(如建築等)採取專門化的組織形態(如監理公司),從而實現了決策、執行與監督的有效分離與制約。政府採購也是決策與執行藉助組織分立而實現牽制的有效組織形式。
(4)決策、管理與運營分立。在一些企業,特別是項目投資類企業,項目的實施運營是由專業化的項目運營公司來完成的,項目的監督管理由專門的項目管理公司進行負責,項目的決策權仍集中在公司的總部或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