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個人所得稅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 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2006-03-09)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圖1)
工資、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驟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後,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1600元/月(來源於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計算公式是: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王某當月取得工資收入90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1600元,則王某當月應納稅所得額=9000-1000-1600=64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6400×20%-375=905元。
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統一由支付人負責代扣代繳,支付人是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
-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或年終加薪,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的,應分兩種情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
費用扣除額的,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由於上述計算納稅方法是一種優惠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人,該計算納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對於全年考核,分次發放獎金的,該辦法也只能採用一次。
- 內部退養(或提前離崗)人員取得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企業減員增效和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機構改革中,未達到離退休年齡,提前離崗且未辦理離退休手續(內部退養)的職工,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不屬於離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提前離崗)手續後,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並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減去當月費用扣除標準後,以餘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然後再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照已確定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一次性內部退養收入)-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從原單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稅率。
- 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征收辦法,具體是: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後的餘額(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徵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徵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4萬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應納稅所得額=40000-40000×20%=32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 個人獲得的稿酬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個人獲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減去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減去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可以免納30%的稅額。
- 計算公式為: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例如:孫某在某美容雜誌上發表一篇文章,獲得稿酬3000元,孫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000-800)×20%×(1-30%)=308元。
- 個人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個人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稅率。
- 計算公式為: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例如:葉某發明一項自動化專利技術,2004年8月轉讓給A公司,轉讓價15萬元,A公司8月支付使用費6000元,9月支付使用費9000元;9月,葉某將該項使用權轉讓給D公司,獲得轉讓費收入8000元,葉某轉讓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葉某此項專利技術轉讓了兩次,應分兩次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 轉讓給A公司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6000+9000)×(1-20%)×20%=2400元
- 轉讓給D公司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1-20%)×20%=1280元
葉某轉讓此項專利技術共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400+1280=3680元
- 個人獲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例:衛某年初取得單位集資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000×20%=200元
-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我國境記憶體儲人民幣、外幣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利息全額×20%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儲蓄機構在向儲戶結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 個人取得財產租賃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財產租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取得的財產租賃收入-合理費用-費用扣除標準
合理費用包括以下項目:
- (2)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必須是實際發生並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
財產租賃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為20%。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 個人財產轉讓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以一次轉讓財產收入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併為一次轉讓財產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轉讓財產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確定財產原值,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二是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三是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四是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是其他財產原值,參照以上四種辦法確定。
上述財產原值的確定,個人必須提供有關的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稅務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其財產原值或實行核定征收。例如房產轉讓,如果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房產原值和有關稅費憑證,無法確定房產原值時,稅務機關可以綜合考慮該項房產的坐落地、建造時間、當地房價、面積等因素,按房產轉讓收入額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是指個人在賣出財產時按有關規定所支付的費用,如營業稅及其附加、中介服務費、資產評估費等等。
- 個人取得中獎、中彩等偶然所得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例如:葉某參加電視臺舉辦的有獎競猜活動中獎,獲一臺價值8000元的電腦,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20%=1600元
-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2)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4)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納稅所得。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
其中,收入總額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等。各項收入應當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
成本、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損失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年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如圖2: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上述計稅辦法適用於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不適用於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
- 演職人員取得報酬,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演職人員是指參加演出(包括舞臺演出、錄音、錄像、拍攝影視等)而取得報酬的個人。
演職人員參加任職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為工資、薪金所得,按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演職人員參加非任職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為勞務報酬所得,按次繳納個人所得稅。
演職人員取得報酬後按規定上交給單位和文化行政部門的管理費以及收入分成,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演職人員取得報酬為不含稅收入(指稅後收入)的,分兩種情況:
(1)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算公式為:
應交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作為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算公式為:
不含稅收入額低於3360元的,
應交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
不含稅收入額高於3360元的,
應交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1-稅率×(1-20%)]
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向演職人員支付報酬的單位或個人,應該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演職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以下幾種情況:
(1)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後,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所得額=納稅年度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必要費用
其中的必要費用是指每月1600元。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圖3)。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稅率表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後,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另外,如果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後,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承包人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後,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部門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和繳稅方式。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和合伙企業的每一個合伙人都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繳個人所得稅。
(2)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每一個投資者應納稅所得額(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應納稅所得額和合伙人數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據此計算每個投資者應承擔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有以下情況:
(1)定額征收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按照稅務部門依法核定的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按期繳納。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
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交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
應納交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應按下表規定的標準執行:
應稅所得率表(圖4)
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其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 個人投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資、合伙企業的,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投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資、合伙企業的,投資者個人應分別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稅務部門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終了後辦理彙算清繳。主要有兩種情況:
(1)投資者興辦的企業全部是個人獨資企業的,分別向各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稅務部門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依其投資的全部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確定適用稅率,以本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所得為基礎,計算應繳稅款,辦理彙算清繳。
- 計算公式為: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稅所得額=各個獨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合計數
本企業投資者應納稅額=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各個獨資企業應
納稅所得額的合計數
本企業投資者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本企業投資者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本企業投資者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
(2)投資者興辦企業中有合伙企業的,將投資者在合伙企業中應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與其投資於獨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合併,確定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投資者應向經常居住地稅務部門申報納稅,辦理彙算清繳;對於經常居住地與其興辦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應選定其參與興辦的某一合伙企業經營管理所在地辦理彙算清繳,並且在5年內不得變更。
- 一、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體制改革得稅的會計核算
實行查賬核實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過“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賬戶核算。在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實際上繳入庫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終將所得稅科目轉入“本年利潤”。
- 二、代扣代繳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
按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對工資、薪金、利息、股息、紅利等,因納稅人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時,經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但應通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稅款。扣繳義務人應設立代扣代繳稅收賬簿,正確反映個人所得稅的扣繳情況,並如實填寫《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根據以上辦法,扣繳義務人須設立專門會計科目對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核算。
支付工資、薪金(包括資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等)的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通過“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或“應交稅金——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
在提取應付工資、薪金的同時,提取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記入“應付工資”科目的借方和“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的貸方
稅款實際代繳入庫時,記入“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科目的貸方。
支付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用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通過“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或“應交稅金——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在支付上述各項所得的同時,按稅法規定計算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額,將代扣的個人所得稅按各人姓名、支付的金額、代扣的稅款登記在代扣代繳稅款賬簿上,而後在支付時告知每個領款人已扣交了個人所得稅數額,並填寫扣繳報告表。然後記入“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作分錄
借:財務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稅款代繳入庫時,借記“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
- 三、單位或他人為納稅人代付(承擔)稅款時的會計核算
由單位或他人代付稅款即收入取得者收到的是已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凈收入,也可以理解為單位或他人本來支付給個人的款項是凈收入加稅款,而現在稅款沒有支付,由單位代為繳納。這樣做勢必會使得收入者的稅負從某種意義上說減輕了,他們的納稅意識不會增加,卻增加了支付方的負擔。支付方的這筆稅款由什麼項目負擔,目前尚沒有明確的規定。既然在稅收規定上已經認可了單位或他人為納稅義務人代付(承租)稅款這種做法,且支付多少是代付單位與納稅人之間的協議或合同的關係。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遵循“支付納稅人的凈收入由何項目負擔,則代付的稅款也由何項目負擔”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例:某生產企業1999年每月取得稅後的工資、薪金收入7675元,由任職的企業代付個人所得稅稅款,其每月應納稅款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7675-375)/(1-20%)=8125(元)
應納所得稅稅款=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8125×20%-375=1250(元)
會計處理:
①支付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7675
貸:應付工資7675
借:應付工資7675
貸:現金7675
②代付個人所得稅時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1250
貸:應付工資1250
借:應付工資1250
貸:其它應付款——代付個人所得稅1250
借:其它應付款——代付個人所得稅1250
貸:銀行存款1250
此處在支付個人所得稅時的會計處理中為何要通過“應付工資”科目過賬呢?主要是可以反映企業整個應付工資規模,也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調整計稅工資作為調整依據。在上例中。企業也可以將支付工資的標準提高到8925元,再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此時會計處理為: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8925
貸:應付工資8925
借:應付工資8925
貸:現金7675
借:其它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1250
貸:銀行存款1250
比較這兩處的會計分錄,其結果是一致的。
因此,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與支付單位代付稅款的差異在於收入取得者實際取得的收入是“含稅”還是“不含稅”,其會計處理均通過“其它應付款——代扣(付)個人所得稅”或“應交稅金——代扣(付)個人所得稅”科目核算,而代付稅款的單位或他人卻因此而加大了原支出項目的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