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網點設施貸款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什麼是商業網點設施貸款[1]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是指銀行對商業和服務性企業的商業性網點設施項目及現有網點設施的裝修改造而發放的貸款,主要是用於購買設備、設施,—貸款期限一般是為1—3年,最長不超過5年。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期限[2]
貸款期限:從每個項目的第一筆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一般3至5年,最長不超過7年。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利率[2]
貸款利率:目前執行技術改造貸款利率,即一年期內年息7.92%;一年以上、三年以內(含三年),年息9%;三年以上、五年以內(含五年),年息9.72%;五年以上,年息10.35%。貸款到期,企業必須按時歸還。不能歸還的,轉為逾期貸款加息20%;貸款挪作他用的,罰息50%。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還款採源[2]
還款資金來源:一是企業用改造後項目的新增效益稅前還款,或以其綜合效益稅前還款;二是用企業集中的發展基金、折舊基金還款;三是企業主管部門集中超額利潤、租賃費、固定資產償還金和返還稅款等用於還款;四是用擔保單位的資金還款;五是其他合理的資金來源。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管理要求[3]
商業、飲食、服務、旅游等企業的網點設施經批准後,如自籌資金不足,可以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後填列“借款申請書”,銀行按審批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企業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銀行一次或分次發放貸款。貸款期限一般為2年,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到期經財政部門審查同意可以用新增利潤歸遠,也可用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企業留利以及國營零售企業轉為集體企、業的固定資產償還金歸還。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基本原則[4]
工商銀行發放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目的是為了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力爭以較少的投資,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較大的效益。其基本原則是:
(一)堅持按計劃控制使用的原則。商業網點設施貸款是總行下達的專項控制指標,是指令性計劃,包含在各地的信貸計劃之內,年內可以周轉使用,多收可以多貸,但年終不得突破。
(二)貫徹統籌規劃,自籌為主的原則。用於商業網點的各項資金,要按照城市改造規劃統籌使用。在充分運用各項良籌資金的前提下,銀行視資金力量適當參與,任何部門不得強令銀行貸款或作超計劃安排。
(三)堅持“區別對待、擇優扶植”的原則。在確定貸款項目時,要按照效益好、投資少、見效快、還款早的原則,擇優支持確受廣大群眾歡迎的大眾化中小型網點改造項目和創匯、創利多的旅游服務設施項目。
(四)堅持按期歸還的原則。貸款能否按期收回是衡量貸款使用效益的重要標誌。在促進貸款項目早施工、早見效的同時,要督促企業按期歸還貸款。
(五)堅持擔保或抵押的原則。
申請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具備條件[4]
- (一)貸款項目必須納入城市改造覿劃和行業規劃;屬於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項目,必須有經有權機關批准的文件,納入網家計劃;一般的裝修改造,應報經主管部門批准。
- (三)經濟效益好,還款有保證。
申請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程式[2]
企業申請商業網點設施貸款,應於當年年初提出申請,並填寫(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申請書)(一式三份),報送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委辦。經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和委辦審查,認為可行,由開戶銀行寫出評估報告,聯合行文逐級對口上報。按照審批許可權,項目由政府有關委辦和銀行協調並下達計劃。企業接到通知可編報實施方案,經當地有關部門和銀行進行可行性研究後報有關銀行批覆。企業接到下批的實施方案,即可向開戶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實施方案一經批准,各部門不得隨意變更。否則,開戶行將停止貸款,並報告上級行。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程式的稽核[5]
- (一)網點設施貸款審查的稽核
網點設施貸款申請與審查,重點稽核企業是否填報了<商業網點設施貸款審查報告書》,信貸員是否對報告內容進行了認真審查,項目的立項文件,批准的網點設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有關資料是否齊全。
- (二)貸款審批的稽核
對每一貸款項目,不論貸款額大小,都要實行翻三級”審批,稽核時要註意檢查經辦銀行是否實行了信貸員、信貸科(股)長、行長(主任)三級審批制,是否自下而上簽具具體審批意見,根據總行、分行規定的貸款額度,審批許可權,按程式逐級批准後執行。
- (三)貸後檢查的稽核
稽核的主要內容是:
(1)在貸款發放過程中信貸員是否進行跟蹤檢查,看貸款是否專款專用,對擅自改變計劃,提高開支標準,挪用貸款和物資的,是否給予了停止貸款,加罰利息的信貸製裁。
(2)信貸部門是否參與企業的竣工驗收和決算審查。
(3)信貸部門是否建立了貸款項目檔案,固定專人管理,並檢查總結項目評估的執行結果。
(4)是否對項目投資後的經濟效益進行了檢查,並督促企業按期還款。
其還款資金來源是:用項目的新增效益稅前還款,或用綜合效益還款,企業的生產發展基金、大修理基金、折舊基金,企業主管部門集中的超額利潤、租賃費、固定資產償還金和返還稅款,擔保單位的資金,其它合理的資金。
商業網點設施貸款的發放和收回[6]
商業企業因擴大網點,改善服務設施,增加包容面積需要資金,向城市信用社申請貸款時,信貸員應作以下審查:
①核實企業基本概況。包括:企業名稱、經濟性質、法人代表、職工隊伍、經營狀況、管理水平、資產負債、收益分配等。
②審查項目有關資料是否齊全。內容包括:借款方的有關法人資格證明;有關部門批准的網點設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借款申請書。
③項目評估。由信用社有關人員組成項目評估小組(大項目需聘請技術人員參加),評估內容包括:項目概況審查(包括經營範圍、內容、投資概算、資金來源、經濟效益、還款能力等),市場預測評估;企業效益、社會效益評估。根據以上評估,提出貸與不貸,貸多貸少的依據,寫出評估報告。
每一貸款項目,不論貸款額大小,經辦的信用社均實行社主任、信貸負責人、信貸員三級審批制。
貸款後,信貸人員要認真進行貸款跟蹤檢查,檢查貸款是否專款專用,並參與企業的竣工驗收和決算審查,檢查項目投資後的經濟效益,督促企業按期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