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錨模式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名義錨模式(Nominal Anchor Approach)
目錄 |
當一國的國內通貨膨脹率過高時,實行釘住匯率(提出明確而透明的匯率水平)有助於樹立國內經濟穩定計劃的信譽;當通貨膨脹大幅下降時,由於貨幣需求的不穩定性,匯率的名義錨更為可取。這與傳統的匯率制度選擇理論正好相反,即當該國的通貨膨脹率與其主要貿易伙伴的相差越小時,越應該採取固定匯率制。名義錨方法的出現是因為進行名義調整而達到實際貶值的目的是困難的。後來“公信力”效應得到了較高重視。在靈活的匯率體制下,經濟代理人知道一旦他們確定了國內價格,決策者就有動機貶值以改變國際收支,他們可能因此把價格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在某一點,他們相信當局不願意以一個更高的通貨膨脹率來代替更貶值的實際匯率,結果就會出現一個價格的高平原(a price plateau)。然而,支持固定匯率制的觀點仍然有一定的影響力,尤其是在歐洲的決策者和商界人士中,以固定匯率促進歐洲貿易與投資是建立歐盟最主要的動機。但是,固定匯率可以提供貨幣政策的名義錨。反通貨膨脹的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固定匯率承諾更大的公信力,或者甚至完全的放棄本幣。制定工資和價格,經濟代理人意識到將來的通貨膨脹會較低,因為貨幣局制度會阻止中央銀行擴張貨幣(即使它想擴張貨幣)。如果經濟代理人對通貨膨脹的預期較低,他們就會相應地確定工資和價格水平,結果該國可以在任何產出水平上保持較低的通貨膨脹率。
釘住匯率制度有利於國家的政策約束,尤其是對財政政策的約束。這與發展中國家關係密切,因為發展中國家不像發達國家那樣有能力將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分開。固定匯率制約了政府將通貨膨脹稅作為一種收人來源,即限制決策者通過鑄幣稅來彌補財政赤字的能力,結果預算赤字是通過出售債券或是增加稅收、削減財政支出(或者二者兼有)來彌補。由於債券的融資會影響利率,利率反過來又會通過資本流動的變化對釘住匯率的目標產生壓力,徵稅的餘地又會受到限制,所以至少在短期內,要求財政政策與釘住匯率水平保持一致。這種約束機制增加了決策者承諾保持較低的、平穩的通貨膨脹、並抑制通貨膨脹預期的信譽。如果匯率在貨幣局或者貨幣同盟中的限定很嚴格,那麼這種作用就越大。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如果嚴格的固定匯率制隱含不使用通貨膨脹稅的承諾值得信賴,那麼官方就可以抑制通貨膨脹的預期。與此相反,浮動匯率為官方提供了更大的活動餘地,各國自由地選擇自己的通貨膨脹率,獲得鑄幣稅收入,成本是缺乏對未來通貨膨脹的承諾。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實際上使官方有權選擇貶值引起的超過預計的通貨膨脹,來向私人部門徵稅,其風險在於如果公眾對官方維護匯率水平的意願或能力喪失信心,則釘住匯率便難以為繼。
名義錨方法在上個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倍受發展中國家和一些經濟轉軌國家的青睞。70年代的末期,拉丁美洲的幾個國家實行了新型的穩定計劃。包括在貨幣主義導向穩定政策下(monetarist-oriented stabilization policy)的匯率目標的某種變體。這一計劃的好處與傳統的IMF擔保的計劃完全不同。或者是依靠名義匯率的調整來糾正相對價格的扭曲,依賴預算的約束來阻止對通貨膨脹的壓力。而前者是通過名義匯率的釘住來達到反通貨膨脹的目的。在以色列穩定計劃和歐洲國家經驗的鼓舞下,20世紀80年代通過匯率來穩定通貨膨脹率頗受歡迎。1983年後,歐洲匯率機制下的高通貨膨脹的國家更加下定決心與低通貨膨脹的西德馬克保持匯率穩定。歐洲國家內與硬通貨保持穩定的官方哲學與80年代中期學術界流行的觀點是接近的。這些思想是Simons,Calvo,Kydland和Prescott,Barro和Corden關於貨幣政策中相機選擇的規則優先性主張的擴展。釘住匯率公信力會約束貨幣政策一貨幣當局帶來較高的信譽——制止通貨膨脹的成本更低了,保持低通貨膨脹率的難度減小了。實際上名義錨方法主導了20世紀80年代後期的匯率政策。
名義錨方法實質是通過改變公眾預期心理來實現價格的穩定。名義錨的問題是如何預測公信力?有人認為可以根據固定匯率存在的平均長度來定,一般是10個月。也有人認為應該根據貿易、利率、LIBOR來定。另一個問題是由於沒有考慮到通貨膨脹的慣性,實行名義錨的國家無一例外地出現實際匯率升值。名義錨方法確實在拉丁美洲反通貨膨脹的經濟穩定計劃中獲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同時這種方法面臨的問題也受到格外關註。名義錨方法可以幫助停止惡性通貨膨脹時期的價格上漲。然而,在其他情況下,其績效卻未必使然。歐洲匯率機制和北歐國家的經驗表明,固定匯率並不是價格穩定的捷徑。貨幣穩定和公信力應該在國內建立,而不是從國外進口。
Corden指出,名義錨方法的主要問題是,是否匯率承諾對於獲得合理的紀律約束是必須的?其實,這種承諾是有風險的,或者紀律約束失敗,或者公信力失敗,或者是兩者同時失敗。名義錨方法成功的關鍵是財政約束。固定匯率承諾既不能阻止通貨膨脹的攀升,也不能保證紀律,所以 Corden建議,目前貿易體制仍然要求進一步自由化的國家,不應該對固定匯率做出承諾。
Edwards指出名義錨方法存在三個問題。第一,雖然名義貶值可以防止實際匯率的錯位,但匯率政策的作用是有限的。第二,或然的匯率規則優於固定匯率。第三,一國能夠對單邊的固定匯率做出可信承諾,而不能管住國內貨幣供應量是可疑的。
Krueger發現名義錨匯率政策將在國內和國際跨時邊際替代率中加進了一個楔子,這樣會導致福利損失。另外,Kamin主張固定名義匯率只不過是拖延了通貨膨脹,匯率政策應該通過匯率對國內價格局部指數化進行初始貶值的方式防止過度的實際貶值。
Fisher 認為在一些高通貨膨脹或是過度通貨膨脹國家所執行的成功的經濟穩定計劃,固定匯率水平都是經濟穩定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僅憑固定匯率是不夠的,必須與其他巨集觀經濟政策相配合,以保證政府預算收支達到長期平衡,貨幣政策有利於經濟穩定,實際工資接近於均衡值,實際匯率接近長期均衡點的相應水平。固定名義匯率是以上措施的核心,固定率不僅保持了價格的穩定,而且也象徵著政府實施新政策的決心。在沒有出現外匯儲備減少或經常賬戶逆差的情況下,成功地維持了固定匯率,象徵著政府政策的成功。但是固定匯率僅僅是成功的一個指標,而不是成功的原因。如果沒有適當的巨集觀經濟政策相配合,固定名義匯率的結果將是匯率高估、貨幣貶值及通貨膨脹卷土重來。
同時,以匯率為基礎的名義錨本身也面臨困境。那些通貨膨脹較低、實施政策制約、以匯率為基礎的穩定計劃取得成功的支撐力量會迫使釘住目標難以維持,並最終導致放棄所釘住的目標。通常,為了表明政府抑制通貨膨脹或者保持低通貨膨脹的決心,穩定計劃中的信號要素非常關鍵,即固定名義匯率或允許名義貶值到一定水平,該貶值幅度要小於國內和被釘住貨幣國家通貨膨脹的差額。但是,這種做法必然會導致計劃國貨幣的實際升值。實際上,除烏拉圭外,實施以匯率為基礎穩定計劃的國家都經歷了長達數年的實際匯率大幅升值,由此導致非貿易品的價格相對於貿易品價格的升高,從而刺激生產者轉向生產非貿易品,而消費者轉向消費貿易品,由此可能造成經常賬戶惡化。
一般情況下,這種經常賬戶的逆差是通過資本流入來彌補的,資本流入的增加源於投資者信心的恢復、高利率和對至少近期內名義匯率保持不變的預期。但是,如果投資者發現經常賬戶逆差和實際匯率升值是不可持續的,官方最終要放棄釘住而進行匯率貶值,那麼,預期的作用將會使資本流入發生突然逆轉,從而觸發國際收支危機,本幣進一步貶值,這正好與市場預期相一致,這種貨幣危機被稱為“自我實現”的貨幣危機。這種在巨額資本流入後突然逆轉的情形,經常反映在經濟活動大幅擴張隨即發生緊縮的周期中,可以說,在80年代資本流動的順周期性質對一國匯率的影響已經開始引起官方和學術界的重視。實踐證明,以匯率穩定為基礎的穩定計劃存在的時間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