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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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核保(Under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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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核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申請進行審核,決定是否接受承保這一風險,併在接受承保風險的情況下,確定保險費率的過程。在核保過程中,核保人員會按標的物的不同風險類別給予不同的費率,保證業務質量,保證保險經營的穩定性。核保是承保業務中的核心業務,而承保部分又是保險公司控制風險、提高保險資產質量最為關鍵的一個步驟。
(1)實現長期的承保利潤;
(2)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
(3)爭取市場的領先地位;
(4)謹慎運用公司的承保能力;
(5)實施規範的管理;
(6)有效利用再保險支持。
1、投保人資格的審核,是否具有保險利益;
2、保險標的審核;
3、保險金額審核;
4、保險費率的審核和確定;
5、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信譽審核。
化解保險銷售與核保的矛盾[1]
- 一、保險銷售與核保之間存在著矛盾
保險經營有危險同質化、危險大量、危險分散三原則。按照這個原則,保險經營對業務即有“量”的要求,又有“質”的要求,既要強調規模效益,又要強調質量效益,要規模與質量並重。業務規模,即保險業務數量,主要是通過保險業務人員銷售保單來完成;業務質量,主要是通過核保人核保過程來把關。各家保險公司的經營機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主要來源於保費收入提獎,這就使營銷部門、業務人員的目的是最大可能銷售保單,增加保費收入,而對承保標的的質量、風險的評定和控制往往註意不夠。他們希望通過不懈努力獲得的每一份要約書,都能順利通過公司核保人的審定。而核保人本著安全經營、控制風險的目的,往往會對業務人員遞交的要約書提出這樣或那樣的條件,甚至預以否定---拒保,無形中增加了保單銷售的困難。在業務人員眼裡,核保人總是過於保守;在核保人眼裡,業務員往往沒有原則。核保與推銷的矛盾在所難免。核保與推銷是一對矛盾體,但又是保險公司發展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如果處理不好兩者之間的關係,勢必影響公司的正常發展。
- 二、核保工作在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控制管理中的作用
保險公司經營風險,不等於所有的風險都能承保。客觀存在的風險和標的有可保、不可保之分,而且可保風險和標的由於客觀環境差異,其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也千差萬別。另外,自從有保險以來,保險欺詐就從未停止,加強核保可以防止個別不法分子的欺詐行為。
隨著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帶來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由於我國的保險業發展時間並不長,還屬於幼稚產業,入關首先經受到的是市場競爭的考驗。由於我們經營管理水平較低,市場競爭還主要是靠降低級的競爭手段,打價格戰。一些保險公司為了擴大市場份額,盲目降低保險費率,提高中介費用,造成了保險經營風險增大。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險金額增加,而相對保費收入減少,經濟效益下滑甚至虧損。在這種狀態下,如果核保工作跟不上,勢必造成經營失敗。相反,如果保險人善於通過加強核保,控制業務質量,使承保的總體業務實際損失低於預期平均損失率,賠款支出不超過保費收入,即可獲得穩定的承保利潤。有了利潤空間,保險人才有可能、有條件降低費率,進一步參於市場競爭,爭取更多的業務,獲得更多的利潤。處理好這一辨證關係,使其良性迴圈,對資金力量薄弱,規模較小的保險公司顯得尤為重要。企業存在的目的是為追求利潤,沒有利潤,企業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無論是營銷部門,還是業務人員明白了核保工作的重要性,就會對核保工作給予支持和理解。
- 三、提高核保技術水平至關重要
核保水平的高低,關係到公司經營的成敗。追求質量,嚴把“進口”關是核保人的職責。在對業務進行取捨的判斷過程中,涉及到因素很多,對核保人的要求也很高,核保人必須要具備多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如果核保人不具備應有的技能,將難以對標的的風險做出正確的判斷。可以承保的業務被拒絕;不能承保的業務也說不清楚,業務員怎能不抱怨。因而,做為一名核保人必須高標準嚴要求,不斷提高業務技能。要善於觀察和總結,運用經驗與學識從事保險核保工作。同時,還要考慮到公司的中長期發展戰略和目前市場競爭環境,能將兩者有機結合。業務政策要區別對待,突出重點。對於常規業務、續保業務,側重規模的擴大,核保手續簡明快捷;對於高風險的業務或特殊的投保標的,科學合理地通過控制保險金額、制定免賠額、限制承保條件、調整費率、統保業務搭配或者通過再保、共保等核保技能來分散風險。最終達到在風險能控制的前提下,業務規模的發展。做為一名稱職的核保人,不但要掌握承保技能,熟悉公司經營方針,洞察市場變化,而且要把握好“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把握好“質”與“量”的尺度,最大可能的促進銷售。
- 四、正確樹立核保為銷售服務的意識
核保的實質是保證業務質量,確保公司穩定健康經營,並非是限制銷售。核保必須以為銷售服務,促進業務發展為前提。把業務管死,或者過於追求質量束縛業務發展,將失去市場,失去生存的根基,造成業務經營一潭死水。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對一些質量不太好的業務,核保人也不應斷然提出拒保,應首先考慮能否運用風險控制辦法加以限制後承保。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有些核保人缺乏責任心,沒有為銷售服務的意識,以“風險管理者”身份自居,簡單做拒保的決定,從而損傷了業務人員的積極性,影響了業務的發展。這實質也是核保人水平低下的一個表現。沒有業務,何談管理。對於確實該拒保的業務,當然要堅決拒保,但也要向業務員解釋這一決定的理由,求得銷售人員的理解和支持。
另外,核保工作也是銷售的一個環節。相比銷售人員的工作,只不過是前臺與後臺之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公司的整體利益,分工不同而已。核保促進銷售,而銷售的增加也是核保經驗積累的過程,併為下一次銷售的成功打好基礎。由於核保人具有專業技能,核保人直接參与銷售,將利於業務的拓展。例如,核保人可為客戶提供專業的保險咨詢服務;制定科學的承保方案;根據客戶或市場需求,不斷推出新的險種;根據市場變化隨時調整業務政策等等。
- 五、核保工作也是業務員的職責
核保工作並非是專職核保人的事,也是業務員的職責之一。保險公司為控制承保風險採取了許多措施。如業務申報制、專職核保制、集中核保制,這不等於說營銷部門或業務員就沒有風險控制的職責了,就可以把一些不明顯的非良好的業務推給核保人了事;或者為了完成保費任務指標,為了收入而有意無意地隱瞞標的風險情況,為了個人或小集體利益,而不顧公司的總體利益。
業務員應是風險審核的第一人。業務員直接與客戶接觸,最瞭解客戶的真實情況,也最有條件做出取捨判定。例如,在財產保險中,雖然保險人要求投保人對投保標的情況在投保單上如實填寫,但經營者經營風格、管理水平、為人處事原則等人為因素,難以在投保單上體現,而這些因素直接涉及到保險人承擔風險的大小。有些保險公司為強化銷售人員的風險控制意識,制定了一些獎勵機制,即業務員獎金與其業務利潤掛鉤,也就是利潤分享。這一措施起到了引導業務員自覺進行風險控制,開拓高質量業務的作用,也緩解了核保與銷售的衝突。
- ↑ 胡毅.如何化解保險銷售與核保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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