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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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匯金公司,2003年12月16日註冊成立,註冊資金3,724.65億元人民幣,是當時中國最大的金融投資公司,公司性質為國有獨資,辦公地點位於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號新保利大廈。2007年9月29日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投公司”)成立後,匯金公司變更為中投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原定位不變。
根據國務院的批覆,中央匯金公司董事會由丁學東、李劍閣、解植春、吳曉靈、金蓮淑五人組成。其中丁學東為董事長,李劍閣為副董事長,解植春為執行董事,吳曉靈、金蓮淑為獨立董事。
董事長丁學東 | 1960年出生,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兼人事教育司司長、產權司司長,財政部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司司長、農業司司長、教科文司司長,財政部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務院副秘書長。現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並兼任本公司董事長。 |
副董事長李劍閣 | 1949年出生,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計委副司長,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政策法規司司長,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國務院體改辦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本公司副董事長,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解植春 | 1958年出生,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光大銀行大連分行副行長,中國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新加坡地區總部副主任兼光大亞太行政總裁,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中國光大銀行副行長,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兼任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並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獨立董事吳曉靈 | 1947年出生,經濟學碩士。歷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時報》社副總編輯(副局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體制改革司副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局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等職。現任全國人大常委、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並兼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金蓮淑 | 1942年出生,學士。歷任財政部工業交通司司長,中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長,中國會計學會會長。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
監事長郭浩達 | 1957年出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蘇州市分行行長,深圳市分行行長,江蘇省分行行長,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兼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現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並兼任本公司監事長。 |
監事崔光慶 | 1964年出生,經濟學博士。歷任國家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副司長、信息郵政審計局副局長、局長。現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紀委副書記、監事會辦公室/內審部總監、職工監事,並兼任本公司監事。 |
職工監事袁臨江 | 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碩士。歷任國家物資部副處級幹部,中國光大銀行總行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光大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重慶分行行長,中國農業銀行派出董事。現任本公司綜合管理部兼銀行機構管理二部主任、光大實業派出董事,並兼任本公司職工監事。 |
司董事會聘任解植春為公司總經理,陳有安、趙海英、張巨集安為公司副總經理。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解植春 | 1958年出生,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光大銀行大連分行副行長,中國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新加坡地區總部副主任兼光大亞太行政總裁,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中國光大銀行副行長,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兼任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並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副總經理陳有安 | 1958年出生,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歷任國家開發銀行華東地區信貸局副局長,國家開發銀行蘭州分行行長,甘肅省省長助理兼貿易經濟合作廳廳長、省商務廳廳長及省農信社理事長。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
副總經理趙海英 | 1965年出生,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證監會戰略規劃委員會委員、發行監管部副主任,中國工商銀行派出董事兼中央匯金公司研究與法律部主任,中投公司資產配置與戰略研究部總監兼中央匯金公司非銀行部主任,中央匯金公司副總經理兼非銀行部主任。現任中投公司執行委員會成員兼本公司副總經理。 |
副總經理張巨集安 | 1965年出生,經濟學博士。歷任財政部預算司調研員、部長辦公室秘書,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部副主任、主任。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
銀行機構管理二部負責國開行、光大銀行、政策性金融機構等股權管理工作。
證券機構管理部負責中央匯金公司控參股證券公司等股權管理工作。
保險機構管理部負責中央匯金公司控參股保險公司股權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部負責中央匯金公司日常辦公和運營,負責撰寫公司綜合報告和戰略規劃研究,並承擔公司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會務工作。
法律合規部負責處理公司的法律和合規事務,控制公司的法律風險,為其他相關業務部門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股權管理工作的外部合規,並配合公司其他相關部門,保障公司內部運作的合規性。
公關外事部負責公司的公共關係、新聞發佈和外事工作。
財務部負責公司會計核算,根據國家會計準則編製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報告;編製和執行公司年度財務收支預算,並提供公司經營狀況財務分析報告;管理公司存量資金。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規劃、開發、配置和管理,建立並實施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培訓制度。
內審部負責制定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協助開展外部審計,監督評價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履職盡職情況,審核公司財務報告等重要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
代表國家對國有大型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金融穩定、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高效運用外匯儲備、對外匯儲備保值增值負責。人們常以新加坡的淡馬錫類比匯金。淡馬錫就是因為它在市場培育和去留進退上表現出極高的姿態,才推動了新加坡一大批戰略性企業的快速穩健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匯金的定位並不存在悖論,因為投資回報率的提高離不開培育一個穩健的市場和具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但是在一些情況下,這要求戰略性投資犧牲短期利益以換取長遠回報。
- 2003年12月註資中國銀行225億美元;
- 2003年12月註資中國建設銀行200億美元;
- 2003年12月註資建銀投資公司25億美元;
- 2004年6月註資交通銀行30億人民幣;
- 2005年4月註資中國工商銀行150億美元;
- 2005年6月註資銀河證券公司100億元人民幣;
- 2005年7月註資中國進出口銀行50億美元;
- 2005年8月註資申銀萬國證券公司25億人民幣另提供貸款15億人民幣;
- 2005年8月註資國泰君安證券公司10億人民幣另提供貸款15億人民幣;
- 2005年8月註資銀河金融控股公司55億元人民幣;
- 2005年9月註資光大銀行100億元人民幣;
- 2006年12月註資光大銀行200億人民幣;
匯金公司雖然名為公司,但有觀點認為它仍是政府機構,由於國資委不負責管理金融類國有資產,所以匯金公司被認為是“金融國資委”。此外,動用國家外匯儲備用於國有企業因制度和機制的原因產生的虧損,也遭到部分學者專家的質疑,在程式上也有如吳敬璉等人認為匯金公司應取得人大財經委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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