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高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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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高聚工程指的是2008年北京市制定了《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聚集工程方案》,目標是從2009年開始,用2年至3年時間,聚集3個至5個由戰略科學家領銜的研發團隊,分別建成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科學研究所(研究中心);聚集50個左右由高端領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領銜的高科技創業團隊;聚集20個左右由高端領軍創業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領銜的創業服務團隊。簡稱高聚工程。
由北京市委組織部、市科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中關村管委會等部門組成中關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推進中關村高聚工程相關實施工作。中關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高聚工程辦公室)設在中關村管委會,負責解答咨詢、受理申請和資格審查工作。中關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組委托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家顧問委員會推薦知名企業家、風險投資家、相關行業專家組成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評審委員會。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相關支持資金從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專項資金中列支,並按照年度預算進行安排。
戰略科學家是指在信息科學、生命科學、環境科學、材料科學等領域從事國際前沿科學技術研究,具有國際科學視野和科技戰略眼光,能夠正確把握科學技術發展方向,提出本領域發展的戰略目標、戰略構想和技術路線,其研究成果對本學科和技術領域產生重要影響的科學家。
條件
戰略科學家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諾貝爾獎獲得者。
(二)國外科學院院士、國外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三)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研究院擔任首席科學家或相當於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四)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國際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過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
(五)獲得國際或國內重要科技獎項、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六)中關村知名企業和高校院所擬建設的世界一流研究機構吸引的海內外戰略科學家。
鼓勵中關村重點企業根據企業發展戰略需要,面向全球,在信息科學、生命科學、環境科學、材料科學等領域廣泛吸引戰略科學家,並由戰略科學家領銜建立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學研究所。政府每年給予戰略科學家一定額度的科研和工作經費支持。
(一)支持戰略科學家創辦科學研究所。研究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政府提供部分科研經費以及所需科研條件。
(二)對於研究所在國內外獲得專利授權、創製國際標準、擔任國際標準化機構領導職務的,享受相關的政策支持。
(三)設立服務綠色通道,為戰略科學家在機構註冊、規劃建設項目申報審批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對研究所聘用的外埠技術研發和管理骨幹,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對於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予以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四)分別給予研究所所長、研究所副所長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五)戰略科學家持有外籍護照的,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申請材料可辦理1至5年期相關簽證和居留許可;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外國人,根據個人意願,可申請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六)戰略科學家可按規定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學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科技創新人才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後在中關村領軍型企業工作,擔任企業首席科學家、首席技術官或其它同等級別職務,領銜重大研發項目,解決核心技術難題的高端人才。
條件
科技創新人才一般應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原則上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研究機構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二)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高級技術職務,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研發技術人才。
(三)主持過大型科技或工程項目,具有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專家、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
(四)在北京市或中關村重點發展產業、行業、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
(一)科技創新人才可享受中關村園區關於股權激勵改革試點、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列支間接費用等相關政策。
(二)給予科技創新人才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三)科技創新人才持有外籍護照的,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申請材料可辦理1至5年期相關簽證和居留許可;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外國人,根據個人意願,可申請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四)科技創新人才可按規定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學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創業未來之星是指在未來5-10年有潛力成長為中關村領軍型企業的企業創始人或創始團隊。其創辦的企業原則上是已經註冊成立1個月以上5年以內,產品正處於中試階段。創業未來之星應該是企業的主要股東,其創辦的企業已獲得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特別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
(一)對於創業未來之星創辦的企業,可優先享受北京市政府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推薦承擔國家部委和北京市重大產業化項目,中關村股權投資、擔保費補助和擔保貸款貼息、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補助、申請專利和創製技術標準補助等政策。
(二)設立服務綠色通道,為創業未來之星在企業註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項目申報審批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對企業聘用的外埠技術研發和管理骨幹,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對於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予以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三)給予創業未來之星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四)創業未來之星持有外籍護照的,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申請材料可辦理1至5年期相關簽證和居留許可;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外國人,根據個人意願,可申請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五)創業未來之星可按規定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學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是指在風險投資、金融、法律、財務、知識產權、技術轉移等領域從事風險投資或科技中介,具備行業認可的從業資質,有較大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強創新服務能力,有設計和實施服務模式的成功經驗或若幹成功案例,其領銜的團隊為高新技術企業服務的高端人才。其中,風險投資家應主導投資了多家行業影響力大併成功上市的創業型企業。
條件
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一般應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業界有較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是業界公認的資深人士,並有若幹有影響力的成功案例。
(二)在國際知名的風險投資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投資銀行曾經擔任過合伙人。
(三)從事風險投資的,其領銜的團隊累計投資超過2億元或者受托管理資金超過5億元,主導投資了1家以上行業影響力大或成功上市的創業型企業。
(一)設立服務綠色通道,為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在企業註冊、項目申報審批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對企業聘用的外埠技術研發和管理骨幹,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對於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予以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二)給予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三)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持有外籍護照的,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申請材料可辦理1至5年期相關簽證和居留許可;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外國人,根據個人意願,可申請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四)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可按規定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學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高端領軍人才認定的申請方式
(一)戰略科學家的申請由中關村相關重點企業提出。
(二)科技創新人才的申請主要由中關村領軍型企業推薦,根據其在解決企業重大創新問題以及承擔國家重大項目中的作用提出推薦名單進行申請。
(三)創業未來之星的申請主要由天使投資人、風險投資機構和戰略投資機構提出推薦名單進行申請。
(四)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的申請主要由第三方機構推薦和自薦的方式進行申請。
申請受理和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根據所申請類別,填寫《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戰略科學家申請表》、《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科技創新人才申請表》、《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創業未來之星申請表》或《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申請表》。
(二)高聚工程辦公室全年受理申請,並對申請人員的國(境)內外學歷、創業和工作經歷、獲獎情況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對於審查合格的人選,提交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評審委員會評審。
評審
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評審委員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審。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評審委員會採取集中評審方式。評審工作包括材料審核和麵試審核等環節,並對評審合格人選進行盡職調查。
確定人選
(一)對於通過評審的候選人,由高聚工程辦公室上報中關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組審定。
(二)戰略科學家人選由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工作小組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
(三)經中關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組批准的各類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分別頒發《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戰略科學家證書》、《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科技創新人才證書》、《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創業未來之星證書》或《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風險投資家和科技中介人才證書》。
(四)被認定的各類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列入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