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披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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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披薩原則(The two pizza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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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披薩原則最早是由亞馬遜CEO貝索斯提出的,他認為如果兩個披薩不足以喂飽一個項目團隊,那麼這個團隊可能就顯得太大了。
因為人數過多的項目會議將不利於決策的形成,而讓一個小團隊在一起做項目、開會討論,則更有利於達成共識,並能夠有效促進企業內部的創新。
兩個披薩原則的具體內容[1]
貝索斯把披薩的數量當做衡量團隊大小的標準。如果兩個披薩不足以喂飽一個項目團隊,那麼這個團隊可能就顯得太大了。人的大腦無法處理太多人的意見,人多的結果往往導致人云亦云,無法凸顯個人的獨特想法。參與的人數越多,會議的效率就越低下。大多數與會者最終將會與別人達成一致意見,而不是發表自己獨特的見解或想法。因為由於團隊太大,成員之間無法深入溝通,結果導致扯皮推諉,最終讓項目陷入停頓狀態或徹底失敗。
貝索斯發現,“兩個披薩原則”有助於避免項目陷入停頓或失敗的局面。領導人需要慧眼識才,找出能夠讓項目成功的關鍵人物,然後儘可能地給他們提供資源,從而推動項目向前發展。讓一個小團隊在一起做項目、開會研討,更有利於達成共識,促進企業創新。
一些公司認為,人多好辦事,將項目交給大型團隊來做可以節省時間和資金。但是,貝索斯不以為然。他認為,讓一些富有創意的人組成一個大的團隊來完成某個項目,往往會帶來很多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由於團隊太大,成員之間無法深入溝通,結果導致扯皮推諉,最終讓項目陷入停頓狀態或徹底失敗。
在運營管理公司的過程中,貝索斯形成了獨特的管理風格。他並不總是那麼“和藹可親”。他能夠鼓舞員工計程車氣,也會怒不可遏地斥責員工。但他始終強調獨立思考的價值。 “貝索斯想要建立一家充分放權的、甚至缺乏組織的公司,從而讓獨立的思想充分發揮作用,讓集體的意見靠邊站。”《華爾街日報》的理查德-布蘭特(Richard Brandt)說。布蘭特曾採訪過一名亞馬遜前高管,該高管回憶說,一次開會時,有經理建議員工彼此之間應加強工作交流。貝索斯站了起來,大聲說:“不,相互交流的效果很糟糕。”
延伸:“雙比薩團隊”(two-pizza teams)[2]
亞馬遜內部有所謂的“兩個披薩團隊”,指的是團隊的人數相當於可以吃掉2個披薩,這種組織理論非常知名。
一些知名的多產品企業,比如微軟,它是按產品部門組織的。但亞馬遜將部門式組織發揮到極致,用“兩個披薩團隊”來構成。
“兩個披薩團隊”得名的由來,是因為團隊的成員很少,只有6-10人,用兩個披薩就能喂飽他們。“兩個披薩團隊”最重要的不是規模,而是它的“適度職責”。它相當於為一個部門的損益負責,可以讓團隊保持專註、負上責任。在一些案例中,“適度職責”本身就是為損益負責,例如,如果我是SEM(搜索引擎優化)團隊的一員,我的職責就是通過贊助鏈接提高營收,獲得更多利潤,降低點擊的成本。
一旦獲得批准,團隊就可以相對自治的執行,將“適度職責”最大化,它們可以尋找創新戰略,然後將戰略作為內部優先之事對待。一些工程師,搭配一個或者兩個技術產品經理,配一個設計師,他們直接向“兩個披薩團隊”的主管報告;在團隊之間沒有必要協作,他們可以獨立在各部門間行動,將工作完成。這種模式讓亞馬遜在增長的同時保持敏捷和創新。
另外,這種模式還可以方便企業留住人才。負責“兩個披薩團隊”的領導,相當於一個部門的總經理,恰如一個總經理相當於一個公司內某產品的CEO,“兩個披薩團隊”的領導如同承擔更少職責的CEO,他的職責足夠小,能夠被一些年輕的管理者承擔。對於有野心的年輕領導者來說,這是一個機會,很有吸引力。
從根本上說,亞馬遜找到辦法,將按部門組織的理念深入到各管理層級,直到很小的最低級管理層。
對於企業而言,按部門組織還是按功能組織,並沒有一定的答案。蘋果就是一個特例,它是靠功能性組織繁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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