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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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基金(Carbon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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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基金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购买碳信用或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经过一段时期后给予投资者碳信用或现金回报,以帮助改善全球气候变暖。
从产生逻辑看,碳基金源于国际碳融资,而国际碳融资则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允许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并规定了三种补充性的市场机制来降低各国减排目标的成本,即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联合实施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这一规定及列出的三种机制,使温室气体减排量成为可以交易的无形商品,直接促进了全球碳市场及碳融资的形成与发展。为落实《京都议定书》规定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实施机制(JI),世界银行于2000年率先成立碳基金,即由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企业出资,来购买发展中国家环保项目的减排额度。由于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业机会,在此背景下,许多国家、地区、多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个人等相继出资成立了碳基金,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减排或碳项目投资,并购买或销售从项目中所产生的可计量的真实的碳信用指标。
1、政府全部承担所有出资。
这种方式主要为由政府出资并管理的碳基金选择。如芬兰、奥地利碳基金等。
2、由政府和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
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世界银行参与建立的碳基金都采用这种方式,另外德国KFW和日本碳基金也采用这个方式。这种方式比较灵活,筹资速度快,筹资量大。可以由政府先认购碳基金一定数目的份额,其余份额由相关企业自由认购。
3、由政府通过征税的方式出资。
主要是英国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方式好处是收入稳定,而且通过征收能源使用税也可以采用价格杠杆限制对能源的过分使用,促进节能减排。
4、企业自行募集的方式,主要为企业出资的碳基金所采用。
碳基金的发展现状[1]
一、国外碳基金的发展现状
1、世界银行碳基金世界银行作为世界级的金融机构,利用国际金融运行规则为国际碳交易提供资金,以实现环境与金融双赢利的目的。1999年,世界银行启动了原型碳基金(PCF),旨在了解和测试组建碳市场的程序。最近,世行又启动了一系列碳基金,以提高人们对组建碳市场的信心,降低市场准入风险,更好地应对市场失灵。截止目前,世界银行管理着总价值超过20亿美元的10个碳基金和融资机制。16个国家的政府和覆盖各部门的65家公司已经为这些基金做出了贡献。各类碳基金包括原型碳基金、社区发展碳基金(CDCF)、生物碳基金(BIOCF)、伞型碳基金、荷兰清洁发展基金和联合实施基金、意大利碳基金、丹麦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以及泛欧碳基金。其中,社区发展碳基金将资金提供给贫困的小国和社区,生物碳基金将资金用于实施林业和土地利用等项目。世界银行目前是最大的CDM买主。
2、国外其他碳基金
(1)亚太碳基金(APCF)。2006年11月22日,亚洲开发银行宣布,批准建立亚太碳基金(APCF),以推进亚太地区许多清洁能源项目。APCF是一个碳市场信托基金,可为清洁能源项目提供?预先支付?的帮助
(2)意大利碳基金。这是一个于2004年3月启动,意大利政府出资吸引公共和私人部门投资,由世界银行负责管理和运行的信托基金,主要涉及能源服务、农业垃圾发电、填埋气体、煤层甲烷收集、气体燃烧等项目。
(3)日本碳基金。该基金于2004年11月启动,由日本国际合作银行与日本开发银行管理,总额约1亿美元,用于购买从可再生能源、废物处置、燃料转换、提高能效、化工等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4)欧洲碳基金。这是一个于2005年4月启动,由2家欧洲著名银行(法国信托银行和比利时/荷兰富通银行)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集合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能力,目前已经成功向多家著名财务投资机构募集约1.43亿欧元。该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以帮助减缓全球变暖。
二、我国碳基金的发展状况
我国碳基金的发展目前仍处于引进探索阶段。从理论研究看,李怒云参照国际碳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国际自愿市场实践经验,提出在中国建立一个林业碳汇基金(命名为中国绿色碳基金,简称绿色碳基金)的构想。从实践看,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可以直接参与国际林业碳汇项目的碳基金,但有很多与国际碳基金合作的林业碳汇项目。此外,我国目前有一个碳减排证卖方基金,即中国碳基金,是全球第1家卖方减排证交易中心。中国碳基金总部位于荷兰,其核心业务是为中国CDM项目的减排量进入国际碳市场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特别是为欧洲各国政府、金融机构、工业用户同中国的CDM开发方之间的合作和碳融资提供全程服务。欧洲用户通过中国碳基金将采购数千万吨碳减排证。
1、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前景
2007年7月20日,我国宣布成立中国绿色碳基金,其发起者包括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绿化基金会、嘉汉林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和保护国际。该基金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下,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是用于支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专业造林减排基金。它的设立,为企业、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植树造林以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搭建了一个平台。基金先期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注入3亿人民币,用于开展旨在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植树造林、森林管理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活动。通过3亿元造林减排基金的投入,中国石油预计在今后10年内将吸收和固定500万~1000万t二氧化碳,从而对降低温室气体浓度做出贡献。
目前,中国绿色碳基金北京专项、大连专项相继设立,温州专项前期完工,资金筹集已过半,预计将在奥运会后正式启动。首批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造林项目资金2000万元,确定在北京、黑龙江、甘肃、河北、湖北、浙江、广东7个省(市)的10个县(区)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中国绿色碳基金的首期注资。八达岭林场碳汇造林项目是全国第1个民间公众捐资开展的碳汇造林项目。中国绿色碳基金在中国北方实施的第1个示范项目是内蒙古多伦县造林增汇示范项目。据中国碳汇网公布,截至2008年8月25日,中国绿色碳基金个人出资购买碳汇有375人,金额38.5304万元,企业出资购买碳汇有6家,金额3.01462亿元。
中国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从而构筑了发展绿色碳基金的制度基础。目前,我国建设森林环境服务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从而拓宽了发展绿色碳基金的市场空间。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造林条件日益恶劣,要求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多的资金投入,从而激发了发展绿色碳基金的公众意识。设立绿色碳基金可以为企业等社会各界参加造林减排活动搭建一个平台,完成企业和个人不能实施的大宗温室气体减排购买交易,促进国内林业碳汇交易志愿市场的形成,进而推动中国乃至亚洲碳汇贸易的发展,将为我国带来更多的国外资金和技术,有力地促进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绿色碳基金的筹资渠道
绿色碳基金作为一个开放型的公募性基金,吸收来自国内外企业、政府或组织以及个人的资金,用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林业碳汇项目,融资渠道多元化是其必然趋势。
(1)国家出资
借鉴世界银行碳基金的管理和运作,绿色碳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出资。林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所需投入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但产生的环境效益是巨大的。所以,由国家出资筹办绿色碳基金,统一管理国内林业碳汇项目,参与国际林业碳汇项目,可以为我国林业建设赢得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并能较好地应对市场失灵。
(2)吸收国外资金
为了实现第Ⅰ承诺期的减排量,在附件Ⅰ国家,为了降低减排成本,一些公司和机构在发展中国家选择合适的地点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对于附件Ⅰ国家来说,由于他们可以通过碳汇项目完成20%的减排任务,这就意味着他们每年可以通过造林碳汇项目完成共约3500万t的减排额度。按每吨碳10~15美元的市场价格计算,发达国家每年将在发展中国家投资3亿~5亿美元开展造林碳汇项目。因此,通过绿色碳基金参与国际林业碳汇项目,可以增强中国在国际碳汇市场的竞争力,为林业和社区发展吸收引进更多的国际资金。
(3)企业投资
吸引企业投资林业碳汇项目,可以加快国家和企业在林业碳汇方面的合作,在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各自优势的同时,让国家和企业共同支持并推进以植树造林、固碳减排为目的的林业碳汇活动。这必将为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4)个人出资
随着公众对清洁发展机制认识的提高以及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公众参与造林增汇活动的热情将会高涨,个人出资将拓展绿色碳基金的融资渠道。
(5)征收温室气体排放税
借鉴英国的气候变化税,中国可以对温室气体排放较多的部门征收使用能源排放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的税务。就目前我国的税制来看,只有资源税涉及环境和资源。所以,气候变化税(温室气体排放税)可定义为,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煤炭、电力、钢铁、水泥、汽车、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的企业,按其产品销售收人征收的一种温室气体排放的税。征收的税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拨付给碳基金管理使用。
(6)发行生态彩票
彩票是一种建立在机会均等基础上,公平竞争的娱乐性游戏。当前,全社会都意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发行生态彩票市场前景广阔,不仅能够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而且能加强人们的生态意识。
综上,虽然绿色碳基金的来源主要还是国家出资,以及通过国际林业碳汇项目吸收国外资金。但企业投资、征收温室气体税以及生态彩票筹资也是吸收资金的重要途径。
3、推动绿色碳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1)强化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参与造林增汇活动的认识水平
整个《京都议定书》是世界范围内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环境法律,具有非常深刻的理论价值,同时,作为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法律制度,对我们以后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此进行研究,强化宣传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公众参与造林增汇活动的认识水平。其一,提高部门和公众对清洁发展机制的认识,激发企业主动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社会责任感;其二,要宣传低碳经济模式,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吸引更多人参与造林增汇活动,拓展绿色碳基金的融资渠道;其三,培养熟悉生态产品的专业人员,积累参与碳交易活动的经验,提高从事碳交易活动的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
目前《京都议定书》已经生效,CDM项目也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应积极健全相关机构,强化碳汇管理的队伍建设,充实研究力量。有关管理部门则应进一步加强碳汇计量、核查、监测和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出台与国际接轨并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标准和计量方法,严格基金使用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制定和调整相关法律,尽快修改《森林法》及其配套法规,健全出资者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林改步伐,明晰林权,正确处理实施林业碳汇项目的收益分配问题,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
(3)抓住机遇,参与国际的CDM项目
据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99-2003),目前,我国尚有4020.62万hm2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保存面积5364.99万hm2,居世界首位,占我国森林总面积1.75亿hm2的30.66%。中幼龄林占我国森林面积的55.39%,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尚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根据我国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今后50年森林覆盖率将由目前的18.21%提高到26%以上,计划净增森林面积7482.39万hm2。由此可见,我国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潜力巨大,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设立绿色碳基金,积极参与国际林业碳汇项目,不仅能吸收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促进我国林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为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做出贡献。
(4)强化监测工作,促进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强化监测工作就是要对通过绿色碳基金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固定或增加的二氧化碳量逐年计量并长期监测,作为碳信用存储在投资者的碳汇账户中。通过监测活动,可以使投资者清楚地了解自己在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中的贡献,增强投资者的碳交易意识,提高投资者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的能力,拓展投资者开发生态产品的思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的强化,绿色碳基金所存储的碳信用将最终走向国际市场,并促进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育和成长。
1、碳交易市场配额的产生、市场的形成、规则体系的建立也是碳基金需要的基础,这一基础使碳基金产生和运作有了条件。
2、作为一个交易市场,需要投资人和投资机构的参与以使得市场繁荣。
3、碳基金减排项目(碳汇)的挖掘、成本控制和项目完善,使项目碳汇可以成为真正的CERs。当然,如果你能寻找到市场,也可以做VERs。
4、碳基金可以协调买卖双方的关系,让碳交易变得比较容易接受。
5、政府可以通过机构投资作为平衡工具,尤其是做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平衡。
- ↑ 支玲,文冰,王振,徐玉龙,彭小花.中国绿色碳基金发展现状及对策[J].世界林业研究,200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