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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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consumer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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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消费金融[1]
消费金融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优势。
消费金融的范畴[2]
1、个人收入
①工资——现代人的工资发放,直接发放现金的情形会越来越少,转帐发薪就是消费金融所能提供的服务。
②金融性资产——无论是父辈遗留还是个人投资形成的金融性资产,其保管、买卖、滋息都需通过金融机构,这也就形成消费金融的服务对象。
③不动产——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中的信托投资公司,来处理房地产的租赁、管理及销售。
④保险或养老金滋息——保险业务是金融业务之一,自然是消费金融的范畴。
2、消费品购买
个人在消费时,如果使用现金,也许可以不需要金融机构的服务(领钱除外),但如果使用个人支票或信用卡来支付,那么这就是消费金融行为了。更进一步说,如果消费者购买消费品的资金,部分是由金融机构所融资,也就是透过消费性贷款扩大其购买力,则消费金融就产生了信用创造的功能。另外,金融机构也可以提供代缴水电费、代收货款的服务,让客户可以就近在住家或上班地点的分支机构缴纳其公用事业费(如自来水、电力、电话费),甚至应付的货款,金融机构不收手续费,但会产生资金留存的收益,而消费者则会通过金融机构的便捷服务提高生活质量,这就是很典型的消费金融。
①房地产——购买房地产时,如同消费品,也有人用现金购买,但毕业是少数,大多数城市消费者购买房地产时,不管是自用或作为投资,都会向银行申请住房消费贷款,因此房地产抵押贷款便是一项非常普遍的消费金融。
②金融性资产——无论是投资者想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甚至认购股权证、期货等衍生性金融产品,都要透过金融机构来完成交易、保管、收取滋息。这类交易,作为金融机构之一的证券经纪公司可以纯粹担任中介角色,不负担风险(客户订约不交割的风险除外),另收手续费,这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发展初期,最容易发展起来的消费金融。
③其它资本品——当个人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购买黄金、珠宝、古董等也会变成一项非常普遍的个人投资,而金融机构便可顺应这一趋势,提供专业鉴定、买卖中介及保管服务。例如瑞士银行的黄金买卖,就是非常受欢迎的一项消费金融产品。
4、储存于金融机构
最简单的消费金融就是各种存款,如活期、定期、任选到期日、外币等,都是最普遍的金融产品。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金融市场的开放,消费者对其他比较收益的金融产品也产生兴趣,但又苦于专业知识不足及闲暇时间不足,于是西方国家就有金融机构推出各类所谓的“投资套餐”,即存款与金融性资产购买组合在一起,使消费者在安全流动之余,尚有较高收益的好处,这便是近年来国外金融机构进行存款业务创新所推出的新型消费金融产品。
5、购买保险或养老金
保险的购买,如保险性质属于储蓄分红型,则我们可以将其归入金融性资产;纯粹意外险则其保费在到期日后变成一种有去无回的开支,因此可以将之归入消费品,这些是金融机构能提供的服务。另外,如果是购买投保人死亡后才给付的人身保险,或退休后才能动用的养老金则是另一层面的消费金融服务。
以上由个人收入产生到各项用途的支付,是发生在消费者本人这一代的消费过程,因此可以称之为消费者的横向理财。目前世界上各金融发达的国家,消费金融发展的趋势是把各项产品加以组合与扩张,甚至进一步帮助消费者增加收入。
但消费金融还有一项非常特殊的功能,那便是可以协助客户“福延子孙”,帮助消费者将其财富合法、安全、迅速地留给亲属或下一代,这部分称之为消费者的纵向理财,在金融服务成熟的国家已经非常盛行。
6、财产转移
将财富留给下一代,最常见的方式是在当事人死亡后,由家人继承。通常只要当事人生前将财产的种类、数量、存放场所交代清楚,那么即使没有留下遗嘱,也可以根据有关的法律完成财产转移。但是,如果涉及到非常分配或有特别的处置方式,则预订一份有效的遗嘱是不可少的。找律师作为“公证人”所花费的代价不低且手续繁琐,于是,欧美国家的银行推出了代订遗嘱的金融服务。银行先请律师订定一份完备的遗嘱范例,然后印制出“制式表格”,列出所有法律要件,当事人当着银行职员的面填列签名,银行人员再签名见证,一份由当事人收执、一份银行存档,不但收费远低于律师收费,且因银行分支机构的遍布、营业时间长,所以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又实惠的服务。
在订定遗嘱时,当事人通常不会非常熟悉有关的税负规定,于是欧美国家的金融业便进一步推出“节税理财服务”。就房地产而言,如果当事人在生前赠与子女,则有赠与税,死后再遗转又有遗产税,因此父母将房地产卖给子女是一项较理性的安排;当事人如果有经营企业,则如何安排股权的转让;如果财产中尚有其他金融产品,那么应以何人名义登记等等,都需依赖专业的咨询,通常各国均有每人每年免税赠与的限度,如果应用这项额度办理转移,金融机构不但可提供顾问工作,而且可以代劳。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消费金融的范围可囊括个人所有的收入来源及开支去向。因此,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的领域相当广阔。
消费金融的内容[3]
(一)有关消费金融的几个概念和术语
由于消费金融涉及面很宽,不仅包括经济和金融,还有营销学、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公共政策等等,因而在消费金融领域的研究中,一些术语的使用各有侧重,缺乏统一的规范。这样,在讨论消费金融的研究范畴时,就有必要先对消费金融领域几个常见的术语做出解释。
大部分有关金融消费的称谓从消费主体出发。消费主体可定义为消费者、家庭或个人;消费者的概念较为抽象和笼统,而家庭和个人的概念则更为具体。主要有如下几个:
Consumer Finance(CF):这是在学术文献中,使用频率较多的一个词汇,其英文字面的意思为“消费者金融”。它主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考虑其所面临的金融问题。一般来讲,一个消费者所面临的金融问题即是如何在给定的金融环境中,利用所掌握的资产来最大满足其各种消费需求。这里需考虑的包括消费者的经济目标即消费目标、消费与储蓄、信贷、资产配置、面临的各种风险和约束。这方面的经典文献可见Samuelson(1969)和Merton(1969,1971)。
参照Merton& Bodie(1995)所提出的以基本金融功能来定义金融环境的思路,Tufano(2009)从消费者所需要的各项金融功能来界定Consumer Finance 的研究范围。他把这些功能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是支付,如支票、支付卡、信用卡;第二是风险管理,如人寿保险、预防性储蓄等;第三是信贷,如按揭,即为目前消费花费未来的钱,或寅花卯钱;第四是储蓄和投资,即安排现在的资产为了未来的消费,或卯花寅钱。这样的表述对分析消费者本身的金融需求较为全面,对研究消费金融的市场、产品和服务也有一定帮助,因而是一个较为可用的概念。但它对于市场、宏观和政策环境的研究,则略嫌考虑不够,对更微观的因素如消费行为、消费心理也不太注重。由于对具体金融环境的刻画一般都相当简化,这类研究从操作和业务层面上看也往往显得粗略。
Personal Finance(PF):也有文献表述为Personal Financial Planning(PFP),从字面可以理解为个人理财或个人财务规划。它所涵盖的内容主要为个人如何制定和实施财务规划,包括如何管理自己的收入,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如健康风险、收入风险等),如何管理自己的投资和储蓄,如何管理税负,以及个人的遗产处置和信托等。在讨论个人理财的问题时往往侧重于财务或财富的角度而不特别注重消费,并尤其注重财务操作层面的问题。因此其对个人金融状况和所处金融环境的细节考虑更为实际,重点在具体运作。而这些业务也正是金融机构针对消费者个人开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目标。和PF 很接近的一个术语为Personal Wealth Management,即个人财富管理。
Household Finance(HF):也有文献将之称为Family Finance(FF),从字面可理解为家庭金融或居民金融。Campbell(2006)提出以家庭为单位来研究其金融活动,并将之描述为Household Finance。如果我们把家庭整体作为一个消费单元,则家庭金融可以包括在消费者金融的范畴内。当然,在不同的社会环境里,家庭并不等同于个人,也不一定能综合家庭中的各个成员。因为家庭主要是一个社会单元,而并不一定是经济单元。但由于许多数据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从实证分析的角度,以家庭为对象有它有利的一面。再有,家庭所面临的金融问题比简单的消费要丰富。比如职业选择、专业教育对未来收入的影响及其融资选择也是家庭金融的重要部分,但通常并不包含在消费者金融所考虑的范围之内。
另一些有关消费金融的术语则侧重于消费金融的某个特定方面。
Consumer Credit(CC):这也是消费金融领域使用较多的词汇之一,它从字面上理解为消费信贷。其具体考虑的是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所提供的借贷产品和服务,以帮助消费者购买消费产品,如日常的消费品、大件耐用消费品、汽车等,从而提高消费者的福利。这也是比较狭义的消费金融的概念,与目前国内业界对消费金融概念的理解比较接近。
其它如Housing Finance,主要考虑住房融资等,也都偏重于与消费相关的金融活动的某个侧面,并已被包含在我们所讨论的消费金融的范围之内,这里就不赘述了。
从上述几个流行的术语的内涵来看,就研究方面来说CF或HF的范畴较为全面、明晰。它也包含了个人理财(PF)的主要内容。而狭义的消费信贷(CC)只是个人或家庭理财范畴中的一部分。
(二)消费金融的其它方面
若只从消费主体的角度来考虑,则消费金融似乎也就可以等同于消费者金融。但实际上消费金融还与消费主体所处的金融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对这个环境的刻画和研究是消费金融的研究和实务中极其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这个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金融市场。在很大的程度上,消费者的决策取决于他所面临的金融选择,如支付手段(支付卡、信用卡、网上支付等),融资环境(借贷利率、标准、额度、成本等),投资渠道(债券、股票、商品、房地产、基金、另类投资等)。因此,金融市场和机构为消费者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工具、技术及各种服务(如信用评估、财务顾问、会计及税务服务等),它们的功能和演变,也都是消费金融所必需考虑的问题。
2.政府。在考虑消费金融所涉及的问题时,除市场之外政府的作用也是极为重要的。政府的重要性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整个金融市场的架构和内容,都离不开其所处的法律和监管环境。而后者的建立和管理正是政府的职责。以美国为例,其证券法、投资法、保险法,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后推出的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等,都包含了针对消费者所面临的金融市场、产品和服务的相关法律。第二,政府的税收体系,也直接和间接地影响消费者的金融决策。而这种影响往往是政府短期和长期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部分。譬如在美国,购买自住房的利息享有税负上的优惠。这是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为了提高住房自有率的政策的一部分。另外,个人投资的增值部分也享有较低的税率,以鼓励投资和资本积累。第三,政府还会以各种方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金融决策和与之相关的金融市场。这里最重要的例子包括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体系、退休金制度。它们都是政府为家庭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另外,如美国的两房(房利美、房地美)则是政府直接介入和影响与消费者相关的金融市场的著名例子。
因此,我们在考虑与消费相关的金融问题时,也必须考虑消费者所处的金融环境、决定和影响这个环境的各种因素,以及这个环境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
(三)从金融学及金融行业的角度理解消费金融的范畴
为了进一步理解消费金融的意义,我们再用现代金融学的框架来考察它的含义、地位和重要性。
金融学关心的是不同经济决策者如何利用金融市场达到其资源在时间和风险两方面的最佳配置,以及金融市场的制度安排(包括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如何完成这样的配置的微观(对每个决策者而言)和宏观(对整体经济而言)有效性问题(可参见LeRoy & Werner,2001;王江,2005)。而基本的经济决策者可分为三类:个体(包括个人或家庭)、公司和政府(这里的公司和政府都是作为资源所有和使用者而出现的)。而它们的金融决策即分别是所谓消费者金融、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和公共金融(Public Finance)的范畴。
从金融市场、金融行业以及政府的金融政策的角度来看,它们所服务的对象也是上述的三类主体。在市场方面,这种服务主要来自于各种金融市场和产品,如债券、股票、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产品,以及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在政府方面,这种服务包括有关法律、监管、税收、社会保障体系等。
如果再考虑到公司和政府的终极所有者和服务者仍是个体的话,则个体或消费者应该是三个主体中最重要的主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消费者金融在金融研究和实际业务中都应占有主导和核心的地位。但就现有状况而言,对它的研究远落后于对公司金融和公共金融的研究以及对于资本市场(Capital Markets)和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s)的研究。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包括两个:一是其所面临的问题的复杂性,比如一个家庭的经济目标多元化的程度可以超过一个企业;二是所需信息和数据的极端匮乏,例如对一个家庭的经济金融状况的信息远少于对一个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经济、金融状况的了解。但这些都不应是忽略对消费金融研究的理由,而应是这个分支学科大有发展空间的原因。因此我们认为,消费金融的研究是极为重要也极具前景的。
(四)一些学术机构开展消费金融研究所涉及的内容
以上从三个方面讨论了消费金融的范畴。我们再介绍一下学术机构所开展的有关消费的金融研究,从另一个侧面来加深对消费金融范畴的理解。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消费金融研究组(Consumer Finance Working Group),他们开展的研究涉及家庭的储蓄、资产配置、负债和投资决策等,并研究解释家庭金融决策的概念性框架,开展关于家庭金融行为、公共政策和企业行为对家庭金融选择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
美国的著名期刊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也曾就消费者的金融决策和行为问题组织专辑。这个专辑的内容涵盖了以下内容:消费者如何选择抵押贷款,为退休和教育进行储蓄,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使用高息的短期贷款消费,支付医疗保健和保险费用及投资股票市场以增加财富等。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消费金融的研究不局限于狭义的消费信贷上,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和一个分支。第二,消费金融的范畴包含消费者的各种金融活动,包括支付信贷、储蓄、投资、保险、信托等等;消费者尤其是个人和家庭是消费金融研究的主要对象。第三,消费金融的研究还应包括对与消费者所处的金融环境、其形成和发展,以及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的研究,尤其是包括金融市场及政府的行为(Kartik,2007)。事实上无论国际国内,消费金融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它的范围和内容都将不断地扩大和丰富。
消费金融的作用[4]
1.消费金融有助于银行开辟零售市场和中间业务。长期以来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公共产业和项目,既促进了主体经济发展,但也积累了巨额坏债。随着全面推行市场经济和扩大外向型经济,经济多元化已成定局。在银行不愿意为资不抵债的企业再提供贷款的时候,消费金融、个体私营等民营性质的贷款吸引力大增,以致近年来我国各家银行已经为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了多种贷款。从买家用电器、汽车、房子、到旅游、教育等,同时也相应拉动了票据承兑、代理收付,代客理财、信用卡、电子转账、担保承诺、代理融通、债务互换、信息咨询等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增加了一定收益。
2.消费金融有助于改变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失衡状况。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来看,以往金融业对储蓄这块负债,过多地运用在企业上,总认为贷国企放心、贷集体省心、贷个人担心。在经济成份发生变化后,尤其是县域经济民营化以后,基层金融业存贷款增幅亦重亦经,负债呈现刚性,资产运用弱化,贷存比逐渐拉大,由于信贷结构调整滞后,以致资产负债结构长期失衡,经营利润空间较为狭窄。以湖南湘西州某县为个案调查分析,到2007 年7 月末金融机构存差达到131233 万元,各项贷款余额只占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1.7%,而居民短期消费贷款仅占短期贷款总量的2.12%,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也只占中长期贷款总量的12.2%,这种结构失衡也是一种风险。所以通过积极开展消费金融业务,促进金融业转变观念,能够逐步改变资产负债结构失衡状况。
3.消费金融有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扩大内需。发展消费金融有利于金融政策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及时、准确调控,使银行拓展信贷投向领域,调整信贷结构,增强银行业务增长能力。从扩大内需的角度来说,消费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拉动作用。因为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在消费领域增加信贷投入,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健康运转,让城乡居民在货币拥有量不足的情况下,以个人信用与商品进行交换,从而以最终消费需求直接拉动经济增长。据有关经济学家分析指出,居民消费每增长1%,可带动GDP 增长0.5%。从国外的经验信息材料也可以看出,发展消费金融是剌激内需的一个关键。从国内市场来看,现在已进入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的金融条件也相应成熟,就是欠发达地区的家庭在住房、家电和教育等消费方面也需要消费金融给予支持。
消费金融的制约因素[4]
消费金融当前被寄于特别的厚望,即借助消费金融对激活消费市场作用,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消费金融的推广在银行与申贷人之间还存在诸多难点,以致对消费金融的启动作用还不能盲目乐观。更确切的估计是,除购房和买车以外,消费金融在消费市场的扩张还面临五大制约因素。
其一,外部环境关。我国目前正处于消费转型期,绝大多数商品供大于求,近年来市场情况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是,除非急需,大部分商品早买不如晚买。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使得商品价格除人们生活必需品外,一般只会跌多涨少,况且人们需要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大多数是大商品,在价格上、数量上和融资上并不占优势。
其二,实际需求关。目前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高达173836.4亿元,在如此高储蓄现状下,消费金融是否有大量的实际需求呢?就住房、购车等而言,要求银行贷款的需求会逐渐增大,而房子和车子的一次性消费对于大部分居民讲还难以承受。但对耐用消费品、旅游等来说,按居民的消费观念,一般不可能一边储蓄获取银行利息,另一边同时向银行贷款消费。所以亟待激活170000多亿元储蓄以外的消费,保持理性储蓄、投资及消费。
其三,居民心理关。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参差不齐和居民向来不愿“寅吃卯粮”的心理定势影响了消费需求。虽然我国早已走出了短缺经济时代,但要人们从观念上普遍接受“寅吃卯粮”的消费金融,无疑还要有个过程。以致目前不少人的消费观念仍停留在自给型消费上,有一种“今天攒钱明天花”、或“自己攒钱子孙花”、“攒来攒去舍不得花”的消费习惯。再加上社会转型期所造成的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更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因此,在倡导消费金融时,让居民改变“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习惯,了解体验“享受在前”的好处足以抵消“负债消费”的成本,则是很有必要的。
其四,银行效率关。目前尽管银行的信贷规模已从住房、汽车扩大到耐用消费品、旅游、助学等领域,但在银行总体贷款规模中还很微弱。与发达国家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比例相去甚远。而消费金融业务不畅的原因之一,是银行办理消费金融的低效率。如住房贷款一般要3周以上,汽车贷款也要10至15 天,购物贷款基层银行与商家又还未“沟通”,个人信用业务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信用信息难以共享。因此必须尽快健全信用体系,完善消费金融规章,简化相关程序,以便让信贷消费的人们美梦成真。
其五,政府政策关。扩大消费金融首先要抓住源头,现在的源头就是要增强消费主体的消费能力和动力。说白了就是要增加居民收入。眼下居民对就业和再就业的可能性,以及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的体制改革,使大多数消费者心理上对未来相关支出的预期较高,而对未来能挣到更多钱的心理预期则较低。因此不愿或不敢“花明天的钱”。国家应在宏观把握的前提下,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增强居民对未来收入会不断增长的心理预期。此外,还应对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费和以前制定的一些限制消费的政策,加以清理和废除,从政策上鼓励或顺应居民的消费特别是消费金融热情。
消费金融的推进措施[4]
1.增强对消费金融重要性的共识,把消费金融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经济增长的最终拉动力量是需求。在我国三大最终需求中,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量最大。推行消费金融,能开拓巨大的消费潜在市场,使产销两旺,市场繁荣活跃,从而使经济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多,农村消费市场的兴衰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大局。所以要使消费金融得到应有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就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银行和广大城乡居民的共识和共行,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综合启动,加强宣传和引导,一方面让尽可能多的人能够认识和接受消费金融,以推而广之。另一方面着力改善居民消费环境,调动居民消费欲望,并抓住市场热点,拓展消费金融业务,促进潜在的需求转化为最终消费。
2.增加居民收入和重树消费观念,提升消费欲望与信用。在逐年增加居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居民重树消费观念。要看到在社会产品极大丰富,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国家积极引导消费并适时推出消费金融的今天,居民要抓住机遇重树消费观念,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要将自己的条件与国家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去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创造更加辉煌的事业,使每个人活得轻松,干得有劲,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此,居民可以积极运用消费三种方式,不断提升消费欲望和信用。第一种是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第二种是购买耐用消费品实行分期付款。主要是消费者在购买小汽车、大件家用电器和高档家具时,向银行贷款去购买。第三种是信用卡支付。在新一轮消费周期内,使城镇消费从千元级向万元级、10万元级挺进:农村消费从百元级向千元级、万元级发展。这样消费金融就容易火起来。
3.政府要为发展消费金融和消费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消费金融要能火起来,除了政府的富民政策让百姓有钱消费以外,还需要各级政府从四个方面为消费金融和消费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改革消费体制。全面取消“短缺”经济下限制消费的政策。将传统的福利化消费模式改变为货币化、市场化的消费模式。二是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减少居民对失业下岗、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优,增强居民对未来的安全感,增强消费信心。三是加快制定有关消费金融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使通过取消赎回权和收回资产来保护金融债权的做法与法律配套支持同步进行,减少金融风险。四是加快发展相关中介机构,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相关中介服务。
4.银行要合理使用消费贷款,为拓展消费金融奠定基础。消费金融是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润滑剂,银行青睐居民家庭和个人信贷是一件好事。因为银行就是融资机构,最有条件拓宽投融资渠道。为此,银行一是要为消费金融奠定基础。如制定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战略和科学的市场营销战略,促进居民即期消费,使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得到双赢双活。二是支付手续要简便快捷。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否愿意以信用方式进行金融消费,最重要的是支付手续能否方便快捷。三是信用网络要完备周密。与对企业一样,银行和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信贷的前提是有足够的清偿能力,这就需要对消费者的信用情况有所了解。因此银行要建立一整套周密完备的消费金融管理体系,使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瞬间即可完成申请贷款和支付手续,偿到消费金融的甜头。
5.建立和运用有效的消费政策直接增加市场消费需求。首先是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政策的立足点,一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使收入分配在国民收入总分配中占有合理的比例。二是调节社会成员间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加市场消费需求。其次是调控居民消费支出投向。主要是拓宽消费支出领域,丰富消费内容。特别是扩大服务性消费支出。如旅游娱乐消费、文化艺术消费、卫生保健消费、家庭装饰消费、交通通讯消费以及各种社区服务等消费。再次是加大财政资金对有效消费需求的引导、调节和带动作用。财政增加投资支出可较快改善一些市政基础设施状况。例如可扩大城乡供电能力和增加电力设施。进而促进家用电器的普及和升级:财政消费支出可通过调整公务员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调节地区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通过增加政府采购和扩大必要的集团消费,直接增加市场消费需求,必要时还可考虑发行特别国债,提高财政债务收入占GDP的比重,形成与消费金融和消费增长相契合,多方共赢发展的局面。
消费金融的业务创新[2]
可以从以下领域进行消费金融的业务创新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1、信息卡业务创新
①增加发卡数。各商业银行均可以本行原有公司支存户为对象,推广公司卡,支存达到一定平均余额可免年费;以本行现有的存、贷款客户推广个人卡及附卡,甚至可以本行承作的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来增加循环额度。
②鼓励多消费。各商业银行可增加本行信用卡的功能,例如台湾省银行就与台北市政府协商:可接受台湾省银行的信用卡缴纳市政税捐、水费及各种行政规费。另外,台湾省银行与高价位商品的特约商店约定:持台湾省银行信用卡消费,对商品不满意,由台湾省银行负责退款,这样可以吸引消费者用信用卡购买高价位的耐用消费品,对刺激消费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2、小额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可建立小额信用贷款的核贷标准计分表,将申请人的年龄、收入、教育程度、职业、家庭人口、婚姻状况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分别建立量化的评分标准,制定申请人最低合格线及贷款金额。如果申请人原为本银行的储户,可以依开户时间的长短加分。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能推广的主要原因在于申请贷款的手续简便,但又要顾及客户的信用风险,因此核贷标准计分表是否确定可行是最关键的因素。
3、全功能综合存款
根据目前家庭服务业的市场需求,例如临时托婴、开锁、汽车紧急救援等,通过与客户签订契约,凡本银行活期存款客户有急需,透过银行需求服务,规定订约提供服务的厂家保证在一定时限内完成,服务费用则由银行客户授权银行在其存款内扣缴。
忙碌是现代人生活方式的主要特性。如果银行的各项金融服务,除了提取现金以外,均不用亲自到银行柜台,通过电话或网络便可完成,而且隐蔽安全,这种金融服务方式肯定会受到客户的喜爱。
5、个人理财组合
针对高收入的客户,规划其资金组合,使其资产能随着股市、汇市而增长,即使一旦投资方向错误,也能保本。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消费金融产品。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在1993年美国利率低落,存款大量流失时,推出的股价指数保险帐户,投资报酬率订为每月月底的S&P500股价指数与开户时相比,取其增加数乘以2即得投资报酬率,若指数不增反减,则存款人只能收回本金,结果成功地吸引了大批不甘心利率太低,投入股市又怕风险,但有钱可长期投资的存款人。
以上只是概括地介绍了几种国际银行业创新的消费金融业务。总之,消费金融是依据消费者的收入来源及消费支出所产生的金融服务,当社会经济发展到用电子货币、信用货币取代现金交易的程度时,消费金融的商机可谓无处不在。当然,任何一个金融机构开发这类金融产品,要评估其收益,其实并不容易,原因是这些金融产品的仿效性很高,任何成功的范例,在无序的竞争环境中会迅速引起同业的竞相效尤。因此,各金融机构应针对自身的资源优势(包括产品开发能力、人力资源、市场资源及政策资源等),开发一些具有竞争力的消费金融新产品,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每一类金融机构都必须进行前瞻性思考的问题。
消费者行为与消费金融[3]
(一)风险厌恶与消费金融
风险厌恶影响个人消费金融行为。Neave(1971)指出消费者的风险厌恶影响家庭的消费投资决策,风险厌恶的人一般会少消费,而将更多的收入用于储蓄。风险厌恶也影响家庭使用消费金融的行为。关于风险厌恶多数研究认为,家庭的人口和社会学特征以及经济条件是解释个人风险厌恶的主要因素,读者可参照Lucarelli(2010)的总结,本文不再赘述。Polkovnichenko(2005)认为,在不确定环境下,家庭的消费效用函数不应用通常的预期效用函数来表述。他因此考虑了一种更为广义的效用函数,即所谓RDU(rank- dependent utility)函数。这种效用函数允许不同情形下的消费效用被赋予与该情形发生的客观概率不同的权重,以反映决策者的主观感受。Polkovnichenko 利用RDU 效用函数理论来解释美国家庭中,同时持有风险分散化的基金产品和风险分散化较差的股票的现象,以及拥有储蓄较多的家庭很少投资股票的情况。这一类更广义的效用函数实际是想以一种更为严谨的方式来描述一些特定的行为偏差。
(二)行为习惯
对消费者行为习惯的研究由于数据的缺乏而增加了难度。但在消费金融的有些方面,特定的数据给我们提供了机会,如信用卡和短期消费信用就是一个例子。
Zinman(2009)研究了消费者选择使用借记卡还是信用卡的问题,认为消费者选择使用借记卡还是信用卡主要是考虑:商户对这两种卡的接受程度、安全性能、时间、成本等因素。Chien &Devaney(2000)利用美国SCF的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对信用卡的态度影响信用卡的使用额度。那些认为使用信用卡是不错的主意的人,越愿意使用信用卡。Brito & Hartley(1995)的研究对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提出了另一种解释:尽管银行贷款利率相对于信用卡利率低一些,但持卡人并不会因为银行借款利率低而放弃使用信用卡,原因是对于时间较短、难以预测的资金需求而言,信用卡明显具有一种便利性。
那么,消费者在选择信用卡时会注意信用卡合同条款吗? Durkin(2000)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他发现有关信用卡使用成本的条款,诸如年费、利率等是消费者关注的主要对象。Lee &Hogarth(1998,2000)等人做了类似的研究,他们考察了消费者在挑选信用卡时的信息收集行为。研究表明,消费者平均会收集114个左右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卡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信用卡利率、年费、免息期等参数。这种信息搜寻是有成本的,Kerr & Dunn(2008)认为搜寻成本使持卡人宁可承担较高的利率,而不愿意再更换持有的信用卡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信用卡的高利率现象。但信用卡余额高的持卡人仍愿意寻找能够提供低利率的信用卡,尽管他们被拒绝的概率较高。这主要是高余额会给持卡人带来较高的利息费用,说明信用卡利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持卡人的行为。
(三)信用卡与消费
生命周期假说表明,消费金融能够提高家庭当期的消费。这是从家庭进行优化决策的角度来解释。就短期消费金融产品而言,也有学者从金融行为的角度来分析消费金融对消费的刺激作用。Cross & Souleles(2002a)的研究表明,信用卡对消费具有刺激作用:增加消费者的信用限额之后,消费者的信用卡负债会显著提高。Soman & Cheema(2002)通过试验的方法研究了信用限额对信用消费的影响,结论是对于年轻和教育程度较低的消费者而言,信用限额的提高对消费的刺激程度更大。
(四)消费金融中的违约行为
违约是消费金融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Bertola(2006)考察了西班牙、法国、澳大利亚、比利时4个国家的数据,发现失业和疾病是导致家庭违约的主要原因。这与Domowitz & Sartain(1999)等人的研究结果比较接近。值得注意的是,在西班牙和澳大利亚,家庭财富的管理不善也是家庭违约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或许表明:对消费者开展金融教育是降低违约的一个有效途径。Cross & Souleles(2002b)从经济学的角度利用美国持卡人的违约数据研究了个人违约问题。他们试图解释在1994)1997年美国持卡人的违约率上升的现象。他们认为可能的原因是:第一,由于持卡人的群体扩大,导致总体上持卡人的信用质量下降。第二是由于社会违约成本的下降。这种违约成本不仅表现在可用货币计量的成本,也表现在用货币无法计量的成本(如羞耻感等)。在剔除掉持卡人的风险因素后,他们发现持卡人的违约率仍呈上升趋势,表明除存在着第一种原因外,违约成本下降也是信用卡违约率上升的原因之一。
White(1998a,1998b)从法律的角度研究,认为美国的消费者存在着策略性违约的现象。在美国,当消费者面临困境时可以选择破产,这样自身资产以及未来收入的一部分将获得免除偿债的权利。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还债,这样自身的资产和未来的收入将首先用来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将归消费者所有。消费者是否选择破产将取决于两种情况下消费者最终的得益。White 利用美国SCF的数据研究发现,大约六分之一的家庭会从登记破产中获得收益。Fay et . al.(2002)利用PISD(PanelStudy of Income Dynamics)的调查数据计算了在1984—1995年间美国破产家庭从免除额度中获得的利益。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家庭从破产登记中获得免除额度越高,家庭登记破产的可能性越大。这说明,政府行为是影响消费者违约的一个重要因素。
消费金融与金融市场[3]
(一)市场的供给
金融市场的结构,也就是它所有的产品、交易过程、服务等等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较为缺乏。Merton 所提出的从金融功能的角度来分析金融市场的结构、它的变迁以及监管的理论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框架(见Merton & Bodie,1995)。它的基本出发点是界定金融市场的终端使用者所需要的各种基本金融功能,如支付、投资、风险分散等等。然后,考虑在给定的技术和法律、监管条件下,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如何形成各种市场和机构来有效地实现各种金融功能。当然,这里所说的大多数金融功能是相对于消费者而言的。这个理论的一个例证就是按揭证券化市场的作用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按揭的证券化通过风险分散、组合和担保等过程,使得长期投资者能直接为购房者提供资本,从而降低了购房借贷的成本。
这个理论从金融活动的基本需求出发,为我们在考虑如市场的结构、板块乃至许多具体方面时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Crane et.al.(1995)在这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讨论。但这个理论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丰富和细化。尤其是它的具体应用还必须与市场的许多实际因素,如现有的技术、信息结构、交易成本等,密切结合起来。
另一个角度是具体分析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行为。例如,许多研究仔细考虑了零售金融产品的定价问题,如货币基金(Christoffersen& Musto,2002),信用卡(Ausubel,1991),按揭借贷(Bay &Morgan,2001),寿险(Brown& Goolsbe,2002)。有的进一步分析金融产品和服务零售中的信息不对称性(Capon et. al. ,1996;Agnew & Szykman,2005)。Carlin(2009)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零售市场的行为作了理论分析。
研究消费金融市场供给量的文献不多。以信贷为例,市场的供给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偿债能力以及抵押品的情况。其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限制了信贷市场的供给(Jaffee & Rusell,1976;Stiglitz & Weiss,1981)。另一个影响市场供给的重要因素是政府的监管。例如,Casolaro et. al.(2006)对意大利居民家庭的债务研究表明,当政府放松监管时,市场的竞争会加剧。竞争压力会导致银行增设分支机构,增加信用供给。
(二)市场的需求
给定金融市场的现有产品,我们再来考虑消费者对它们的需求。由于金融产品的极端多样化,我们避免考虑每一个产品,而是以信贷产品为例,来探讨分析市场需求的基本方法。研究金融需求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调查直接获得的观测数据;另一种则是采用结构化的方法来估计。不少研究者采用了第一种方法来估计家庭的信用需求函数。其中利用美国数据估计家庭信用需求的文献有Duca& Rosenthal(1993),Cox & Jappelli(1993),Gropp et al(1997),Crook(2001),利用意大利数据的文献有Magri(2002)。总的看来,影响家庭债务需求的因素主要有收入、资产、家庭规模、是否失业、婚姻和教育等,但这些研究得出的结论又不尽相同。例如,Magri 的研究表明意大利家庭的收入越高,家庭对负债的需求越小。这与Duca & Rosenthal(1993)针对美国家庭的研究结果正好相反。这个现象本身说明家庭的消费金融需求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三)再谈信用约束
信用约束可以理解为家庭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时所受到的限制,这给我们理解消费金融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关于信用约束度量,一种方法是让受访者回答借款的难易程度,如Cardak & Wilkins(2009)。也有一些文献用家庭申请借款时遭到拒绝的概率来表示信用约束,如Jappelli(1990),Cox & Jappelli(1993),Duca & Rosenthal(1993),Crook(2001),Crook & Hochguertel(2006),Benito & Mumtaz(2006)等。遭到拒绝的概率越大,家庭受到的信用约束越强。但这种度量没有充分考虑只获得部分贷款的情况。
Gant(2007),Chen & Chivakul(2008)则从信用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角度重新定义了信用约束。利用欧洲意大利等国2001年和2004年家庭的调查数据,Chen& Chivakul发现,财富和收入高的家庭受到的信用约束较小。Gant(2007)的研究利用的是美国CES(Consumer Expenditure Survey)调查数据,发现有31%的家庭受到信用约束,换句话说对这部分家庭而言,市场提供给他们的信用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那些年轻的受过教育的家庭受到信用约束更多些。
(四)消费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信用约束的存在,一种可能是家庭由于偿债能力低而借不到所需的钱款。另一种原因则是市场的供需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Canner et al,1991;Cox & Jappelli ,1993;Duca & Rosenthal,1993)。信息不对称也被Ausebel(1991)用来解释信用卡的定价之谜。他指出,美国的信用卡市场因为有数以千计的发卡银行和较低的准入门槛,更像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但发卡机构提供的利率却远高于其他消费金融产品。Auseble解释说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银行不愿意降低利率,因为降低利率会吸引高风险的持卡人。Calem& Master(1995)利用美国SCF的调查数据证实了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信用卡高利率的原因。他们的研究还表明,信用卡市场的逆向选择和信用卡的更换成本,也是导致信用卡利率偏高的原因。针对消费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有学者比较了信息共享程度不同的市场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情况。Jappelli & Pagano(2002)研究发现,在银行之间信息共享程度高的国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贷款额度高且风险小。这说明,信息共享是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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