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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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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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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概念

  信用是以偿还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如赊销商品、贷出货币,买方和借方要按约定日期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马克思说:“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信用与商品买卖不同,商品买卖是商品价值与货币价值双向等量转让运动,信用是定期的单方面转让有价值物,到期再偿还。

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信用产生的基础。最初的原始形态的信用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使原始公社解体,产生了私有制家庭和阶级,出现了贫富的差别。贫困的家庭,为了维持生产和生活,向富裕家庭借债,便产生了信用。原始形态的信用大多是实物借贷,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出现了货币借贷高利贷是古老的生息资本,它盘剥的对象主要是广大的小生产者。高利贷对社会生产力起破坏作用,它使生产者陷于贫困,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甚至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

  封建制度被资本主义制度代替之后,货币借贷关系有了新的发展变化。资本主义借贷资本取代高利贷资本。随着借贷资本关系的发展,直接货币借贷又逐渐被以银行为中介的借贷关系所代替。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的必要资本限额增大,需要集中大量资本才能经营生产。货币借贷关系适应这种要求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资金筹集的活动。

信用的形式

  在社会化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中,信用形式也不断发展,主要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等。

  1.商业信用

  是以赊帐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买卖双方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以这种方式买卖商品,在商品转手时,买方不立即支付现金,而是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再支付。这样,双方形成一种债务关系,卖方是债权人,买方是债务人。卖方所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当于把一笔资本贷给买方,因而买方要支付利息。赊销的商品价格一般要高于现金买卖商品的价格,其差额就形成赊购者向赊销者支付的利息

  (1)商业信用的工具是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是债权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要求债务人出具的书面债权凭证。它分为期票汇票两种。期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款项的凭证。汇票是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命令,要求债务人向第三者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凭证。商业票据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通。

  (2)现代商业信用产生的原因

  商业信用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就已经产生,其得到广泛发展则是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中实现的。这是因为:第一,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需要商业信用;第二,商业资本存在和发展需要商业信用。

  (3)商业信用的特点

  • 商业信用的对象是处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循环一定阶段上的商品资本
  • 商业信用主要是职能资本在商品买卖时相互提供的信用。
  • 商业信用的发展程度直接依存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状况。

  (4)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 商业信用的规模和期限受单个资本拥有的资本数量和资本周转状况的限制。
  • 商业信用也要受商品使用价值流转方向的限制。

  2.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银行或货币资本所有者向职能资本家提供贷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它是适应产业资本循环周转或再生产运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再生产过程中,各个企业之间会出现货币资本余缺不均的状况。为了保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需要企业之间进行货币余缺的调剂。银行通过借贷关系,将再生产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资本和社会上的闲置货币集中起来,再把它们贷给需要货币的企业。

  (1)银行信用的特点

  • 银行能把社会上各种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银行资本,因此,银行信用不受个别资本的数量和周转的限制。
  • 银行信用的对象不是商品资本,而是货币资本
  • 银行信用的债务人是职能资本即工商及农业企业,债权人是银行。

  (2)银行及银行业务

  银行信用主要由银行来办理。银行是专门经营货币资本的企业,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信用中介。银行的业务分为两个方面:负债业务资产业务

  3.国家信用

  是指国家直接向公众进行的借贷活动。国家在这种信用关系中处于债务人的地位。国家信用在国内的基本形式是国债,它通常以发行公债券和国库券的形式来实现。公债券是由政府发行的一种长期债券,发行公债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和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国库券是由国库直接发行的一种短期公债,主要是为了解决短期的国库开支急需。

  4.消费信用

  是工商、企业、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缺乏货币购买力的消费者提供贷款的活动。消费信用的形式主要有:赊帐、分期付款和发放消费信贷等。

  (1)赊帐是利用结帐信用卡,凭信用卡先购后支付。

  (2)分期付款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先支付部分现款,然后根据签订的合同,分期加息支付余下的贷款。在贷款未付清前,商品所有权属于卖者。赊账、分期付款都属于商业信用范畴。

  (3)发放消费信贷时,根据受贷的对象不同分成两类:一类买方信贷,银行直接对商品消费者发放贷款;二是卖方信贷,银行对销售商品的企业发放贷款。消费信贷是推销商品、扩大销路的一种手段。它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刺激消费和促进生产发展,暂时缓解生产过剩的矛盾,但是,消费信用使消费者提前动用了未来的收入,会使将来的购买力缩小,加深了生产与消费的矛盾。

  商品经济的信用体系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是基本的信用形式。银行信用在信用体系中居主导地位,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乃至整个信用体系的基础。

信用在商品经济中的作用

  信用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中产生的,以偿还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关系。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只要存在着较为发达的商品货币关系,就必然存在信用关系。

  信用在商品经济中具有双重作用:(信用的双重作用)

  1.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信用制度加速了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使许多大型企业得以建立和发展;信用制度节省了流通费用,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使非现金结算发展起来,大批交易可以不使用现金支付,既节省了流通中的现金货币量,也加速了货币投放和回笼的速度;信用制度促进了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和利润率的平均化

  2.信用又加深了商品经济社会的矛盾

  首先,信用的发展有可能造成虚假繁荣,加深了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加速了生产过剩危机的爆发。

  其次,信用还会引发货币信用危机。当信用造成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尖锐化并发生生产过剩危机时,货币流通与信用关系也会发生混乱。因为生产过剩、商品销售困难,使商业信用引发的债务得不到偿还,商业信用急剧减缩,银行贷款难以收回,势必造成货币流通和信用的严重混乱,发生货币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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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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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07.132.* 在 2008年10月6日 20:38 发表

好的,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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