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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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消費(Consumer Clus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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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消費指的是企業集群與消費者集群通過一個中介平臺,以契約的關係聯繫在一起,形成共贏的營運體系獲取共同利益的集合體。
集群消費提出了一個新的營銷理念:依據集群消費理念,運用科技手段集群消費隊伍,利用消費利潤實現商品經濟的良性迴圈,促進就業,緩解社會矛盾,達到社會的和諧。
集群消費通過引導消費、組織消費和服務消費三個環節來促進消費、拉動內需,在目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大形勢下更具必要性,特別是為中小企業提高經濟效益提供了便捷。
集群消費在組織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中,用合理的比例形式來分配商家的折扣讓利,促進了消費者的主動消費,使零星購買行為轉化為集中性的團購,增強了商家的購銷總量,拉動了消費者的生活需求,提高了消費人群的生活質量,穩定了社會。因此,集群消費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能享受到優惠扶持政策。
集群消費的利益是在商品的價值恆定的基礎上確定商品流通的終端價格。形成價格與成本的差額,按照一定的分配機制將利益分別分配給生產、流通、消費三方。例如:電視生產企業生產出的電視機,根據商品的價值確定終端銷售價格為2000元/台。企業只需600元/台即可確保企業的運營。假設企業每年創利100萬,企業需生產2000台。這樣,按照過去的銷售模式很有可能難以實現。通過集群消費的模式就不一樣了。我們把商品的價格2000元/台不變,企業的利益100萬不變,通過增加產量和消費群來完成利益就好了。一年內,集群2萬消費者來消費電視,這樣企業給消費群體的價格應為50元+M×X%,M為增加的數量,X為增量產品的原材料成本+生產成本,我們可以假設為200元,因此,集群體內的每個顧客只需250元即可買到電視機。顯然,2000元/台-250元/台=1750元/台(這是價差餘額)企業利益確保的情況下,把這個價差餘額分配給消費者與流通環節。如果我們將2000元/台降為1500元/台,消費者贏利就更多了。這就是集群消費的利益來源。
集群消費具有以下六大優勢:
一是有利於社會穩定與巨集觀經濟調控,抑制通貨膨脹;
三是有利於進一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是有利於企業資本運營,促進生產,保護品牌,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六是有利於參與者自身素質提高,個人經濟效益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