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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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商店(Chain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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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商店是零售商業形式之一,始創於美國。是由四家以上的零售商店組織在一起,同受一個中心組織管理,統籌進貨,商店內外裝潢、商品種類以及服務方式具有同一風格的經營組織。採取節約銷售費用,薄利多銷的政策,以便爭取顧客占領市場,這是連鎖商店的重要特點。它比獨立零售商店更具優勢。
1、從成員店的分佈地區劃分,連鎖商店有地區性連鎖、全國性連鎖和國際性連鎖3種類型。
若所有成員店分佈於全國各地則為全國性連鎖;
成員店的發展已跨國界分佈,稱為國際性連鎖。
2、根據總部所所在地區劃分,連鎖商店可分為地方連鎖和中央連鎖。
地方連鎖是指連鎖商店總部位於地方城市;
中央連鎖是指連鎖商店總部位於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首都,而成員店遍佈全國乃至國外。
3、按照經營形式劃分,連鎖經營可以分為正規連鎖、特許連鎖和自由連鎖3種;這主要是從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程度來劃分的,是連鎖商店最基本的分類方式。
規連鎖也稱一般連鎖、聯號商店、直營連鎖。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併、兼併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日本通產省給正規連鎖商店下的定義是:本質上是處於同一流通階段,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併在同一經營資本及同一總部集權性管理機構統一領導下進行共同經營活動(由兩個以上單位店鋪組成)的零售企業集團。美國規定連鎖商店必須有11個以上分店,英國規定要有10個以上分店。
特許連鎖又稱加盟連鎖和契約聯合店。如果大型商業資本打算在節省資本投入的情況下達到擴張,實現商品價值的目的,特許連鎖就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最佳形式。美國商務部對特許連鎖的定義是: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商品、服務和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象徵的使用、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規定區域進行統銷權和經營,加盟店則需交納一定的營業權使用費,承擔規定的義務。
如果覺得正規連鎖和特許連鎖有過多的約束,會影響連鎖商店的經營活力的話,自由連鎖是個不錯的選擇。自由連鎖也稱志願連鎖、志同連鎖和任意連鎖店集團等。美國商務部對自由連鎖商店的定義是:由批發企業組織的獨立連鎖集團,即所謂批發企業主導型任意連鎖集團。成員零售店鋪經營的商品,全都或大部分從該批發企業進貨。作為對等條件,該批發企業必須向零售企業提供規定的服務,日本經濟界對自由連鎖商店的表述是:所謂自由連鎖商店,是許多零售企業自己組織起來的。在保持各自經營獨立性的前提下,聯合一個或幾個批發企業,並以此為主導建立強有力的總部組織,在總部的指導和統制下,實行共同經營,通過大量集中採購,統一經銷,獲取低成本、合理化經營的利益,不斷提高流通效率的零售商業組織。
連鎖店之所以能成為世界上一種流行的零售組織形式,併在零售業中占據重要位置,說明它有獨特的優勢:
(1)商店的市場範圍大。連鎖店由於是多處建店,甚至可以超越國別限制,在世界各國建立分店,因而其總體的市場範圍是極大的。
(2)商店知名度高,容易得到消費者認可。由於是多處建店,並採取統一的徽號標記,連鎖店的名聲可以傳播到廣泛區域,並能增強信任感。
(3)有利於強化採購。由於是總店集中從事大批量進貨,可從廠商直接進貨,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流通費用;且因大批量進貨,具有與廠商議價的能力,能享受價格上的折扣,降低採購商品價格。
(4)有利於強化銷售。由於各分店沒有採購等其他任務,可以專職於銷售,提高銷售服務水平。
(5)有利於降低成本。連鎖店由於集中儲存和配送,也比分散儲存、運輸的費用低,同時由於集中管理與決策,職能人員專業化,使之達到了精簡高效,也節約了人力費用開支。
(6)可利用較多的宣傳工具。由於連鎖店銷售量巨大,市場範圍廣,使連鎖店能共同利用電視、雜誌、報紙等一切媒體進行統一宣傳,從而降低宣傳費用。
(7)能夠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由於連鎖店具有多個分散的分店,因而要求信息傳遞及時,管理指揮迅速,同單體店鋪相比,連鎖店更能有效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採用電子電腦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