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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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環境是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投入的所有資源,包括人、財、物、技術和信息等。資源環境包括資源的供應、開發和利用的狀況和發展變化情況。
資源環境的產生是由人們自然資源到環境資源對認識的一種深化,幾乎所有的自然資源都構成人類生存的環境因數,自然資源是指,在一定的時空範圍內,可供人類利用的表現為各種相互獨立的靜態物質和能量。而環境資源則是靜與動的統一體。
資源環境核算的價值指標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 耗減成本
土地資源是指因生產和生活的消耗及大自然自身的侵蝕,導致資源環境的物質總量的耗減,這些耗減的價值反映便構成耗減成本。對耗減成本的核算,首先應按上述九大類物質指標及相應的明細指標進行分類統計(如礦產能源資源的統計分類標準可參照地礦部制定的標準等等),再根據分類統計的結果核算資源環境的存量、使用量和耗減量,及相應的價值量。
- 損失成本
也就是資源環境的惡化成本(DEGRADATION COST),是指因對資源環境的不合理耗用或缺乏有效的保護措施及因對資源環境的人為污染、破壞導致資源環境質量日趨惡化(下降),而對其可持續發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潛在損失。對資源環境損失成本的核算,可先根據上述九大類指標進行分類統計,再根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制定的資源環境質量標準進行分析比較,確定那些資源環境沒有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超標或未達標的差額是多少,對資源環境質量惡化的關聯度和破壞程度有多大。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惡化程度估算其損失成本。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如自然侵蝕、自然災害造成的資源環境的損失,它雖不是直接由人類活動引起的,但與人類活動間接相關,並直接導致資源環境質量的下降和國民財富積累的減少,因此,這部分損失也應計入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之中。當然,這部分損失在修正GDP時,不應全部一次計入,而應確定一個適當的繫數分期計入。
- 恢覆成本是指人們在開發利用某項資源環境的同時染污、破壞或損耗了另一項或幾項資源環境,從而用來恢復被污染、破壞或損耗的資源本來面目的成本;再生成本是指將資源環境恢復到原來的規模和水平應計量的成本和補償的價值。
- 保護成本
是指保證資源環境免遭人為破壞,儘量減少自然力對資源環境的破壞、侵蝕,維護資源環境質量達到一定水平之上而採取各種保護性措施所花費的成本。具體包括:資源環境保護重大項目的研究、開發、建設、維護、更新費用,如三北防護林建設費用,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費用等;預防和保護資源環境污染的運作費用;資源環境污染治理的費用;資源環境保護部門的管理費用;為改善和發展資源環境而投入的費用等。
- 替代成本是指不可再生資源在開發利用時,人們以其它資源替代所需額外支付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研究、開發、建設替代資源的費用。機會成本是指因對某些資源進行限制性或禁止性開發利用,及因資源環境保護而對某些相關產業、行業、企業進行壓縮、調整、關閉,造成資源閑置而產生的直接損失和機會損失。例如因森林的禁伐,導致森工企業關停並轉、職工下崗造成的直接損失和機會損失(如造紙業原料緊張、價格上漲);出於資源環境保護壓力,政府不得不強行關閉資源耗費大、污染嚴重的小企業,由此形成的產值損失和就業壓力;出於資源環境保護壓力,一些相關企業不得不壓縮生產規模,導致部分設備、資源閑置,等等,這些都構成巨大的機會成本。但從可持續發展角度出發,這種替代成本和機會成本的付出是必要的,有益的。
- 改善收入
是指國家、企業開展以保護和改善資源環境為宗旨的綠色管理、綠色生產運動而給人類、自然、社會、企業帶來的綠色收入。主要包括因上述九大類物質指標數量的增加和質量的提高而帶來的直接經濟效益和間接生態效益;國民因環境質量的改善,生活質量的提高而帶來的社會效益;企業因進行綠色設計、綠色開發、綠色生產、綠色包裝、綠色營銷等一系列綠色管理活動,創立綠色品牌,促使生產效率提高,市場占有率上升,銷售收入增加,資源消耗下降,環境污染減少,環保支出減少,同時還可獲得政府稅收上的優惠和獎勵,這些都構成了企業的綠色收入,也構成了整個社會的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